法学教学模式改革新探——以劳动法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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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教学模式改革新探 以劳动法为视角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问清泓杨芳 在我国高等院校的法学教学中已经全面开展了教学模式的改革, 以现代的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等代替了传统的灌输、填鸭式的讲 授法,对提高我国的法学教学质量,培养新世纪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起 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在法学的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中,还存在一些误 区,对这种教学模式有进一步探索的必要。本文结合自己在法学教 学,特别是在劳动法教学中积累的体会,试图对法学教学的两种模 式进行新的探讨。 一、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改革 案例教学法又叫案例分析法。其创始人为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 院长兰德尔教授,他于1 8 7 0 年最先将此教学法引入法

2、学教学中。其 根本特征是依赖于研究美国的判例进行法学教学。将普通法看作是 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渊源,而把案例视为一种能在其中引导出法律原则 的经过归纳推理的经验性资料。通过大量的判例分析和讨论,使枯燥 的法律知识变得触手可及。经过长期发展,成为了美国法学院最主要 的教学方法。后来风靡全球,成为法学教学的主流方法。这种方法 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也非常符合中国 的传统教育理念“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对培养学生的独立 思考、分析、推理、判断、表达能力,为其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都有极 大的好处。 案例教学模式,就是以案例作为教学的基础,在现代教育理念和 法学理论指导下,教师多角

3、度的运用案例,让学生在案与法的融合中 充分感受、理解、运用法学理论的教学模式,是理论联系实际方法在 法学教学中的集中体现。案例教学有多种价值:案例教学模式遵循 “实践一认识一再实践”和“感性认识一理性认识”的认知规律,体现 誓i 莓蔫豳高等教育创新 硒一 了理论引导与实践锻炼的统一,认知教育与行为养成的统一;案例教 学模式有利于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推 理和表达等能力;案例教学模式能够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体现了法 学课的实践性、应用性,使教学不再按部就班地传授庞杂的知识体系, 而是直接指向实践,强调按法学的应用性施教,不再一味要求学生死 记硬背深奥的法学概念和理论,从

4、强调理论的完整性、系统性转变到 追求理论的功能实现上来,有利于达到学以致用的最终目的;案例教 学模式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案例教学模式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为根本价值取向,使学生不仅较好地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为 法律素质的提升开辟道路。案例教学模式可以使法学教学在“法理一 案例一法条一法理”的环节中体现“传道一授业一解惑”的法学教学 价值之追求。 在法学案例教学模式中,应当改革之处有: 1 案例的选择。案例教学模式中的案例的选择特别重要。案例 必须经过教师的精心挑选,不能流于形式,否则就达不到案例教学的 预期效果。 案例一般要有以下特色:真实性,案例应当来源于具体的司法实 践;启发性,

5、能够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最终达到深刻理解教学内容的目 的;可融性,将法学知识融于具体的案件中通过分析讨论来掌握理论 知识并形成正确观点:样本性即典型性,一个案件代表着某一类事物 或现象的本质属性;创新性,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能够发现一些新问 题;层次性;完整性。 在案例的选择上,我们必须特别注意,所选的案例并不一定是司 法实践中的现存的案例,来源于现实生活但是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 案例或已进入司法程序但还没有结果的案例,也是可以作为典型案例 的,这样的案例更能启发学生的思维,给学生更多的判断机会。 在劳动法教学中,可以选择那些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例或 已进入司法程序但还没有结果的案例,可以收到更

6、好的教学效果,劳 动合同的违约金问题是劳动法中一个难点问题,我在选择案例时,选 曦$ 酾狳 掣丝糊刿越龇 择了两个案例进行对比分析,一个是司法实践中的已有定论的真实案 例:“无故离职四川名厨要赔2 5 0 万”,( 来源于楚天都市报) ) 2 0 0 5 年9 月1 4 日) 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厨吴林离职,该公 司要求其承担2 5 0 万元违约金。2 0 0 3 年7 月1 8 日,谭氏官府菜与吴 林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吴林为公司顾问及四川长富集团副总经理,年 薪3 0 万,吴林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承担5 0 0 万元经济损 失。2 0 0 4 年7 月9 日,吴林未再

7、到公司工作。公司以其无故离职为 由,要求偿付违约金2 5 0 万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做出终审判 决。认为吴的行为确系无故离职,判决其支付违约金2 5 0 万元。 我选择的另一个案例是还没有判决的“辞职遭拒申请仲裁,单位 反诉五百万索赔一飞行员辞职= 国有资产流失? ”( 来源于法制日报 2 0 0 5 年4 月1 8 日) 。新疆航空公司飞行员魏某,因个人原因向单位提 出辞职,单位不予办理辞职手续,魏某便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新 疆航空公司提出反诉,称魏某走人可以,但必须支付5 2 8 万元的巨额 赔偿金。该起劳动争议仲裁案是新疆航空公司今年发生的第三例飞 行员因辞职问题将单位诉至劳动

8、仲裁机构的案件,而全国民航公司类 似案件已有6 0 余起。此案五百余万元的索赔金额目前在全国劳动争 议案中也是罕见的。2 0 0 5 年4 月4 日,就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仲 裁委员会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时,新疆航空公司当庭提出反诉,不同 意魏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请仲裁庭依法裁决驳回其仲裁请求。如 裁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则裁决反诉被申请人魏某支付违约金7 8 万 元、培训费3 5 0 万元、赔偿金1 0 0 万元。此案,当时没有结果,通过此 案的讨论,让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裁决本案。 通过这两个案例对照分析,让学生讨论劳动法中之违约金7 问 题,讨论违约金与劳动者的辞职权的行使问题,实践

9、证明,教学效果很 好。 2 训练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案例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课堂上, 也不能仅仅限制于口头讨论,还要特别注重课后的小论文的写作上。 让作文成为案例教学的新内容。 蝴苦鳓 誓i 芦萼羽高等教育创新 广“。瞄7 一般的法学案例教学是案例选好之后,提出问题,先引导学生思 考,并让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回答问题,提出疑问,然后再由教师详细 讲解说明,作出总结。这样,虽然可以充分发挥的主观能动性,体现出 教师的主导地位,学生学习起来便不觉得枯燥乏味,并激发学生学习、 研讨热情,但是,由于时间仅仅停留在课堂上,讨论分析的时间是非常 有限的,而且,也不可能让大多数学生发言,因此,不能调动每一个学

10、生的学习积极性,影响了教学效果。对此问题必须进行改革,可以让 学生在课后将对此案例的分析,写成小论文,这样既可以克服课堂上 案例教学的缺陷,又可以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法学论文的写作能 力。现在,法学专业的学生的论文的写作水平非常低,由于平常训练 得非常少,以致于写毕业论文时,无所适从。在案例教学的同时,让学 生除了能锻炼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外,还要训练其书面写作能力,对提 高学生的法学素质是非常有利的,这也应当是我们进行案例教学的一 个重要目的之一,不能仅仅为了教学而教学。 二、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 在法学教学中,一般将案例教学也作为实践教学法的一种,对此, 笔者不敢苟同,实践教学是指与理论教学

11、相对应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的教学方式。例如模拟法庭教学、法律诊所教学、见习、实习等。实践 教学与理论教学既有密切联系,又有相对独立性,它对提高创新精神 与实践能力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中存在的主要误区是:要么局限于司法实践或 准司法实践,如到法律部门见习、实习,或到法院旁听,或搞一些法律 咨询活动等;要么局限于模拟司法实践,如模拟法庭教学与实践;而忽 略了结合立法实践。 结合立法实践教学也是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中的一块重要领地,我 们的法学教育的目的,除了要培养大批有用的人才从事司法工作外, 还要为将来培养出具有高素质的立法人才,为科学立法服务,我们在 教学中不能偏废任

12、何一方。 我们在法学的教学中,要时时关注立法动态,这当然包括对法律 蝴 修改的关注。如在宪法教学中要结合宪法修正案,在民法教学中 就要结合民法典制定问题、物权法( 草案) 进行法学实践教学,在 商法教学中要对照新修改的公司法,在经济法教学中要分析讨 论我国出台反垄断法的问题,在现在的劳动法教学中,必须紧密结 合劳动合同法( 草案) 展开。 我在今年的劳动法教学中,采取的实践教学模式分为两个方 面:一是结合劳动合同法( 草案) ;二是结合法国骚乱。 在结合劳动合同法( 草案) 的教学中,主要让学生结合劳动法教 科书和实践,分析劳动合同法( 草案) 的亮点和立法缺陷。如分析讨 论的亮点有:劳动合同

13、法( 草案) 对违约金问题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 规定,是草案的一大亮点。草案对违约金采取的是限制性的立法 态度,第一,将违约金的范围仅仅限制在两方面:一是违反服务期的约 定;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第二,对违约金的最高数额限制:一是不 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不得超过用人 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的3 倍。其缺陷在于:违反 了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补偿性”的根本性质,体现的是违约金的“惩罚 性”的性质,有违劳动法理;有用“法定”违约金来代替“约定”违约金之 虞,有违法理,也不符合违约金的立法发展趋势;与第十五条体现的违 约金的“补偿性”的性质是相矛盾的,造成立法的前

14、后矛盾,应予以修 正。 劳动合同法( 草案) 对“劳务派遣”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使一 直游离于法律之外的“劳务派遣”问题有了解决的办法,这是草案的 第二大亮点。缺陷是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混为一谈,让人难以理 解。将事实劳动关系直接被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范畴,据本草案,如果 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将视为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同,除非有其他意思表示。这迫使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成本大大提 高。草案还对企业恶意欠薪行为,规定了加倍赔偿制度。通过讨 论分析了劳动合同法( 草案) 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其立法价值有:竞 业禁止的名称规定为“竟业限制”,比较科学,充分体现了法的可预见 ;蓦羽高等教育创

15、新 ,。j 略7 性,充分体现了法的“止争”功能。还让学生分析了其立法缺陷:限制 性的违约金条款有用“法定”违约金来代替“约定”违约金之虞,违背了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性质应为补偿性的法理,竞业限制的范围难以确 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偏高,没有规定劳动关系存在时的竞业限制 义务,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难以厘定。 通过这样的劳动法实践教学,是学生对劳动法的一些制度有了明 确的认识和感知,提高了学习劳动法的兴趣,克服了传统教学模式的 不足,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在法学的实践教学中,不但要结合国内的立法动态,还要联系国 外的立法活动,让学生全面了解世界,在比较中学习法律,在比较中掌 握法律。 在今年的劳

16、动法教学中,我结合了法国骚乱,提高了让学生关 注立法的热情,认识了劳动法的“刚性”与“柔性”的立法模式,而且以 此为契机介绍了法国劳动法。今年3 月法国爆发了因劳动立法而引 起的骚乱。因不满新的劳动法而引发的法国大学生抗议浪潮,已有4 万多法国大学生走上街头抗议,超过三分之二的大学罢课。根据政府 新修订的劳动法,企业雇主将有更大的解雇权力,雇用2 6 岁以下青年 签订有效期限两年合约后,资方可以随时解雇受雇青年而不需要提出 理由。德维尔潘解释说,“首次雇佣合同”法案的目的是鼓励企业雇用 年轻员工,以期降低居高不下的年轻人失业率。但是,在学生们看来, 这一法案向雇主提供了随意解雇年轻职员的法律依据,从而损害了他 们的利益,也令他们更难得到长期合同。 在讨论中,我们结合著名的劳动法学专家的观点分析了劳动立法 的“刚性”与“柔性”问题,还分析了法国骚乱带给我们的教训。华东政 法学院的劳动法教授、博士生导师董保华认为:我们原来的劳动法过 于刚性,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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