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银山镇蔡沃村等6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北刘片区)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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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平县银山镇蔡沃村等6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北刘片区)施工 东平县银山镇蔡沃村等6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北刘片区)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923201902000098招标单位: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日 期:2019年五月目 录目 录2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5第三章 合同条款21第四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30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6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49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60第八章 评定标办法62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银山镇人民

2、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编号:SDGP3709232019020000982.2 项目概况:东平县银山镇蔡沃村等6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北刘片区)施工,主要通过采取弃渣清运、客土回填和土地平整等工程措施,复垦后能够满足农作物耕作需求。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招标控制价:148.273421万元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3、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1

4、3日08时30分至2019年05月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4.2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4.3投标人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才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4.4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

5、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4.5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收取,现场不缴纳文件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如因未按照规定缴纳文件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投标人还需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ccgp-)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5. 投标文件的递交5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第1开标厅(利民大厦3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平县银山镇联 系 人:赵所长电 话:0538-2551001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项目经理:邹成电 话:0538-8669206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1、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

7、称东平县银山镇蔡沃村等6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北刘片区)施工2建设地点东平县银山镇3工程概况东平县银山镇蔡沃村等6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北刘片区)施工,主要通过采取弃渣清运、客土回填和土地平整等工程措施,复垦后能够满足农作物耕作需求,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以实际竣工工程量结算)5质量标准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达到合格的要求。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工期要求60天。8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完税综合单价)11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12投标保证金

8、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或其他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4、收取人: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6、账号:210435131878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联系电话:0538-535892013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费用自理。14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15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投

9、标文件需制作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同时需提交一份电子版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同第一章“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17开 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8履约担保金额无19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7%,余款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付清(无息)。20联系人项目经理:邹成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联系电话:0538-8669206 电子邮箱:21其他说明1、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必须持证上岗,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中标单位

10、的项目负责人证书提交至招标人收押,期间不允许参与其它招标项目投标,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否则招标人将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因中标单位原因未签订合同的本次中标无效,对招标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3、实际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须单独设置项目部。中标单位必须在当地乡镇设立一般财务户。4、开标时,拟投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5、所有工程必须按相应的工期要求完工并交付使用。6、在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因违法违规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已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22信用记录根

11、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前附表第6项。 2.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4合格的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5踏勘现场5.1投标人根据图纸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

13、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第八章 评定标办法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

14、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05月20日上午10:30前在泰安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提问”中提出,逾期视为无疑问。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上传至泰安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答复澄清文件领取”中获取。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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