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兽医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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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兽医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328201902000038招 标 人: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代理招标人: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九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 合同格式25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29第五章 项目说明49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采购人: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公慧 联系方式:0539-4813208 采购代理机构: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洋 联系方式:0539-7148003采购项目名称: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兽医实验室

2、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328201902000038 三、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A包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兽医实验室建设项目(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2)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所投报相关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4)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df.lkj/)办理诚信入库注册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5)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截图加盖公章。(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37230.00元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 3、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4、供应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df.lkj/)进行网上报名的回执单;5、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进行网上报名的截图。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

4、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兽医实验室建设项目”。资格初验合格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资料备齐一次性递交完成,不接收二次报名)报名地址: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报名。地点:蒙阴县蒙恬路北段路西。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2000元,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公司基本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否则无效,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开户名: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阴县支行蒙城分理处账 号:158892 0104 0003 774五、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蒙阴县蒙山路

5、137号)六、本项目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539-71480037、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人名称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项目内容兽医实验室建设。(具体实施方案详见第五章项目说明)3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签订合同后7日内供货安装完毕。4后期服务根据采购方需求,随时跟踪服务,并按

6、采购方要求时间到达现场。5付款方式供货完成通过验收并培训完毕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付清。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根据合同金额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标准收费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8磋商答疑会不举行。9疑问与澄清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接到磋商文件3日内提出;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接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对所有异议统一作出答复,并及时告知所有供应商;10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是;否。11本次磋商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是;否。12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1)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

7、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可为三证合一);(2)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以下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和主要技术、管理、服务人员数量表。格式见附件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无违规违法声明及承诺函。注:上述资质证明文件中要求提供证书原件的,所有原件单独

8、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应为有效证件,供应商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13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12000元;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公司基本账户电汇(如为同银行可直接用转账方式)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备注栏注明“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兽医实验室建设项目”。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开户名: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9、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阴县支行蒙城分理处账 号:15-8892 0104 0003 774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缴款单; 银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转账业务,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将保证金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逾期缴纳保证金无效。1、未按前述各款要求(保证金金额不足、缴纳方式、缴纳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被视为无效投标。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后退还。14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15正本、副本份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

10、份,必须胶装。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送达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5月6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19年5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蒙阴县蒙山路137号)17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19年5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蒙阴县蒙山路137号)18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条响应文件的评审19项目预算637230.00元;供应商初始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否则报价无效。一、总则一、说 明1适用范围项目综合说明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11、。项目综合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 定义2.1“采购人”是指: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 3.1“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并满足: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3.13经销商需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服务”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等。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

12、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本次磋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磋商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磋商代理服务费币种与成交通知书中成交价的币种相同(2)磋商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报价中。(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当天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代理服务费。(4)磋商代理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账号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交纳磋商代理服务费的指定的银行账号为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6.1本合同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前目录所示文件及所有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发出的补充资料。6.2除6.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

1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6.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瑕疵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供应商报价有可能被拒绝。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于接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并发送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接到澄清后2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解答,并告知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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