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2019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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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 20192019 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HZHZCG2019-128HZHZCG2019-128)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20192019 年年 1111 月月 目目录录 投标人注意事项. - 2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3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9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3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3 投标

2、人注意事项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各项条款!一、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各项条款! 二、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 告(通知) ,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 后, 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未传真或书面反 馈的视为默认。 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到达 开标室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规定,经余

3、财采确临20196643 号确认书批准,现就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 2019 年 劳保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 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 2019 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HZHZCG2019-12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为:135.7 万元,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 共体 2019 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的供货等内容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 分 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 未被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 2、报名形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

5、使用、报名形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现场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注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成现场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注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成 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 3、发售地点: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 102 号九洲 大厦 703 室)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

6、件(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第六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的证明 材料)、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持 “五证合一” 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保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 户不要求提

7、供税务登记证。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 件备查。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 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9 年 12 月 2 日 14 时 00 分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 102 号九洲大厦 704 室 十、 开标时间与地点 (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出席开 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2019 年 12 月 2 日 14 时 00 分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 102 号

8、九洲大厦 704 室 十一、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 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 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 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

9、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2、质疑受理地点: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 102 号 九洲大厦 703 室)。 3、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 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 0571-89180113。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 单位联系人:黄华飞,电话:133621153

10、56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代理机构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 102 号九洲大厦 703 室 联系人:王炎城联系电话:0571-89265552传真:0571-89260595 投标报名、供应商注册、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鉴证咨询电话:0571-892655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 236 号余杭财税大楼 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前附表 序号名目内容 1项

11、目名称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 2019 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ZHZCG2019-128 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 4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 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 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12、统 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或提供有效 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 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2-3%)的价格扣除, 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 额)。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 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

13、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 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7企业信用融资企业信用融资 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 采20151 号)的规定,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 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

14、可申请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信息请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余杭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 块进行查询。 8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事项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 中 国 ” 网 站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 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节能环保要求节能环保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 知”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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