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粮食质量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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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粮食质量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1 栖霞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DGP370686201902000135SDGP370686201902000135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 心粮食质量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心粮食质量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招招标标人: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人: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分公司烟台分公司 2012019 9 年年 8 8 月月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

2、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粮食质量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2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标书制作不合格 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标书为无效标书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 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七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 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 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标书为无 效标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务必在开标截止时 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

3、间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 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 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开 标现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安装期(注意工作日与日历天的区别)、付 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 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 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

4、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烟台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 信参与投标。 6、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 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吴祥胥联系方式:0535-7358088 谢谢合作!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粮食质量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3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4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8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24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合同格式. 44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50 山东

5、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粮食质量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4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受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的委托,现对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粮食质量监测站仪 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1.招标内容招标内容: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粮食质量监测站 仪器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本项目共 1 个包。 2 2有关要求:有关要求: 2.12.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 以下

6、证明材料: 2.1.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 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3 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2.2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自全部货物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95%,余款质 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32.3 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投标人可提

7、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2.42.4 供货安装期:供货安装期:自接到招标人供货安装通知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 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2.52.5 供货安装地点: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6 6 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后服务响应时间: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 1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4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3 3有关说明有关说明 3.1 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要求到达安 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粮食质量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5

8、 格。 3.2 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包装、保险、 税费、运杂、装卸车(至供货安装地点)、搬运、安装调试、验收、验收前的费用 及风险、现场服务人员、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等全部费用。投标投标 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3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在进行生产和包 装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生产国的最新 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3.4 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

9、,需进口的应执行原 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3.5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须经财政 部门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3.6 招标人不组织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 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3.8 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拾贰万柒仟零伍拾陆元贰角伍分人民币柒拾贰万柒仟零伍拾陆元贰角伍分 (¥(¥727056.2572

10、7056.25)。)。 3.9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3.103.1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3.113.1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23.12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12.13.12.1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

11、用中国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信 用山东网址。用山东网址。 3.12.23.12.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开启日期。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开启日期。 3.12.33.12.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粮食质

12、量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6 3.12.43.12.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后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部门备案。 4招标议程安排招标议程安排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8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 区迎春大街 163 号天和大厦 1001 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 50 元整,招 标文件售出

13、不退。 4.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9 年 9 月 3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栖霞市腾飞路 197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11 楼第一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3 开标时间:2019 年 9 月 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栖霞市腾飞路 197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11 楼第一开标室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63 号天和大厦 1

14、001 室 开户行:恒丰银行莱山支行 帐号:853532010122804589 电话:0535-7358088 联系人:吴祥胥 招招标标人:人: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地址:栖霞市跃进路 461 号 联系人:刘一波 联系 方式:0535-5212260 5.质疑方式:质疑方式: 5.1 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质疑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十三:质疑函要求)。 5.2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递交;联系部门:招标人:栖霞市粮食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粮食质量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7 收储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35-5212260;通讯地址:栖霞市跃进路 461 号。招 标代理公司: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35-7358088;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63 号天和大厦 1001 室。 5.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 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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