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中央空调主机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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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项 目 号:18B0177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中央空调主机改造项目采购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九月- 2 -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五、投标保证金- 4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 -七、投标有关规定- 5 -八、联系方式- 6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7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7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7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14 -一、交货

2、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14 -二、报价要求- 14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5 -四、付款方式- 15 -五、知识产权- 16 -六、培训- 16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16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16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7 -一、资格审查- 17 -二、评标方法- 18 -三、评标标准- 19 -四、无效投标条款- 22 -五、废标条款- 22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23 -一、投标人- 23 -二、招标文件- 23 -三、投标文件- 23 -四、开标- 26 -五、评标- 26 -六、定标- 26 -七、中标通知书- 27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27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28 -十、交易服务费- 28 -十一、签订合同- 28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29 -第六篇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46 -一、经济文件- 47 -二、技术文件- 49 -三、商务文件- 51 -四、其他- 54 -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58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委托,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空调主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及分包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空调主机改造21424.2本

4、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14.2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有有

5、效的GB/T28001(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或注册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商用中央空调的销售、安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须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复印件原件必查。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

6、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9月29 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9 月29 日-2018年10 月 11 日(工作时间)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2.1.1汇款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并至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金科蚂蚁2-23-15领取收据并办理报名确认,请在打款时明确

7、注明“xx项目标书购买费”。户 名: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渝中支行账 号: 2.1.2现金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金科蚂蚁23-15办理报名确认并购买。3.报名方式: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确认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3.1非现场报名确认方式: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2现场报名确认方式: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金科蚂蚁2-23-15,递交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五)投标地点:重庆

8、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六)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18 年 10月 22日北京时间14:00(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10 月 22日北京时间14:30(八)开标时间:2018 年 10月22 日北京时间14:30(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1或账户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9:00。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

9、递交账号一览表项目名称:市一院中央空调改造工程项目号:18B0177项目编号:50019920180921030200901 户名: 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分包号银行信息01账号 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105653005006)账 号50001004141052539490020819账号 2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行号:102653000013)账 号9558853100004864876账号 3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账 号123905538210902017818账号 4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10、北支行(行号:314653000038)账 号0205010120010023629016819账号 5开户行平安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行号:307653004078)账 号30105275012819账号 6开户行重庆银行重庆文化宫支行(行号:313653000329)账 号160101040022628012918账号 7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行号:104653087082)账 号108858598507账号 8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09653011012)账 号346010100101039979012919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

11、)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首次将保证金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原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人,应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规定办理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登记。“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进行下载,咨询电话:(在原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登记过的,可不再进行登记)。3.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分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

12、中心备查。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并向交易中心缴纳服务费后,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提交合同与已缴纳服务费的书面说明,代理机构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咨询电话: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

13、)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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