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店口镇阮市区域不可腐烂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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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诸暨市店口镇阮市区域不可腐烂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编号:诸广和201911-13)招标文件采 购 单 位: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 招标需求第五章 诸暨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本招标文件为2019年新制版本,请各位投标人详细阅读各项条款第一章 招标公告(编号:诸广和201911-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

2、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阮市区域不可腐烂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诸暨市店口镇阮市区域不可腐烂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99.5万元。四、评标办法:最低价评分法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

3、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2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政府采购公告代发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七、投标须知: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 营业执照原件。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

4、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9、 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于2019年11月21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奇爱联合大厦11楼开标室(东旺路20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14:30时开标地点:诸暨市奇爱联合大厦11楼开标室十一、业务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春云 ; 联系电话:15088510546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招红 ; 联系电话:17858166756传真:0575-87911619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东旺路208号奇爱联合大厦11楼 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第二章 投

5、标须知前 附 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阮市区域不可腐烂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4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拾玖万伍仟元(¥995000.00)整,(包含采购方对中标方的奖惩考核等所有费用),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5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接受。7标的划分本次招标采购共分1个标的,招标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9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 1日-2019年11月12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政府采购公告代发板块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10投标时递交原件资料一、资格审查原件: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营业执照原件。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

7、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二、评审原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供,逾时拒绝接收,未提供原件的按相关要求处理。原件资料的完整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原件资料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负责。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2投标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 ;(5)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

8、)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要求);(8)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有要求);(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13现场演示不需要。14投标样品不需要。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17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8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19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方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合同金额10的保证金。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14:30时21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诸暨市奇爱联合大厦11楼开标室(东旺路208号)22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14:30时23开标地点诸暨市奇爱联合大厦11楼开标室(东旺路208号)24供应商注册参与诸暨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和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产品”系

10、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 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7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小组在投标文件评审时

11、集体讨论决定。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标人收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6.特别说明:6.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12、;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6.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5除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单位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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