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国际商事合同法2__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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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际商法,第一讲 概述 第二讲 商事组织法 第三讲 合同法 第四讲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五讲 国际产品责任法 第六讲 商事代理法 第七讲 国际知识产权法 第八讲 票据法 第九讲 国际商事仲裁,第三讲 国际商事合同法,教师:李芳红,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的概念,合同生效的条件,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三、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生效的概念,所谓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合同的拘束力具体体现为权利和义务两方面。合同法第8条 1.权利方面。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产生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2.义务方面。合同对当

2、事人的拘束力表现在两方面: (1)当事人根据合同所产生的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合同法第60条 (2)如果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对第 三人的拘束力表现在: 1.赋予合同当事人具有排斥第三人妨害及在第三人非法侵害合同债权时享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主要的) 2.为保全合同利益,法律允许债权人可在特定的情况下主张代位权和撤销权。,原则上,合同不具有对第三人的拘束力。,合同法,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

3、生损失。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 A ),合同成立与合同的效力的关系,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规则的判断标准不同。 (二)构成要件不完全相同。 (三)发生时间不完全相同。 (四)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各国法律对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不同的规定,但是基本有两个共同点:正常的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不正常成年人,法律赋予不同的约束或保护,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1、自然人

4、的民事行为能力,成年的标准各国法律规定不一: 21岁 、20岁(日、瑞)、19(韩国)、18岁(德、英、中),(1) 中国法律规定,民法通则把公民分为三类: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成年人(正常) 1618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活动其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 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0周岁以下 完全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合同无效,(2) 德国法,同中国法大同小异,采取排除法,除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周岁

5、以下 处于精神错乱不能自由决定意志而且按其性质该状况非暂时者 禁治产者(精神病、酒癖、法院宣告)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订立合同但不一定有效 代理人追认 三种情况有效 成年后自己追认 独立经营业务者在其经营范围内,(3) 法国法,法国法认为订约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是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即有订约能力合同生效,无订约能力合同无效。 无订约能力的人 未解除亲权的未成年人 法律保护的成年人(官能衰退、挥霍浪费、游手好闲以致贫困者),因结婚 年满16岁(父母提出申请无父母由亲属大会同样处理),解除亲权是法国法的一项特殊制度 未成年人解除亲 权有两种情况,(4)英美法,英美法对订约当事人

6、是否有订约能力规定的更具体,三种人有特殊规定,其余的人都有订立合同的能力。,未成年人(原则上无,但成年后自己追认有效,成年后可要求撤销原则上返还财物,生活必需除外,成年后二年后沉默=确认) 精神病人(宣告后无效,前可撤销) 酗酒者(原则上有约束力,但订立合同时由于酒醉而失去行为能力的可以要求撤销合同),三种人,法人:是指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且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律实体。 法人是通过自然人组织起来的,必须通过自然人才能进行活动。 公司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法人,各国法律对公司的行为也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必须通过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订立合同(代理商,业务员),合同

7、内容不得超出公司章程的规定。,2、法人的行为能力,思考:合同内容若超出公司章程的规定,效力如何?,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错误,欺诈,胁迫,小结,1、概念,错误(mistake)指合同当事人对有关事实情况的误解,如果没有这样的误解,该当事人本来不会依现有的合同条件签约,错 误,例如,英国法院1903年判决的Scott v.Coulson案中 一张人寿险保险单发出时被保险人已经死亡,投保人和保险人都以为他当时并没有死亡。法院判决,保险人没有义务支付赔偿金。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误认为被保险人依然在世,保险人如果知道他已经过世,就不会签署该保险合同,英美两国关于错误的

8、法律比较,大陆法系关于错误的法律比较,德 国,1、民法典的规定,是把意思的内容表述错了;如说错话了,写错字。此时合同可撤销,表达错误,涵义错误,是对意思表示的涵义的理解错误以及由此所致的意思表示错误;该合同也可撤销。如1978年德国中学购买25Gros卫生纸的案例,不管单方错误还是双方错误,都可撤销,案例: 如1978年的一个案例中,一所中学订购了“25 GrosRollen WC-Papier”。该中学的真实意思是,购买25“大卷”厕所中的卫生纸。可是,Gros一词在德语中的含义,按照当时的理解,不是“大号”,而是12打,即144(1212)。这样,学校订购的就是3 600卷卫生纸(2514

9、4)。结果,法院依民法典第119(1)条,允许该学校撤销该要约。,3、对不公平结果的补救,与英美法等国相比,德国给予错误方更多的撤销合同的机会。这可能造成对合同另一方以及第三方不公平的后果。 因此民法典第122条规定,错误方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对相对方因信赖其表示有效而蒙受的损失作出赔偿;但是,如果受害人明知无效或可撤销的原因,或因过失而不知,不发生赔偿义务。,中国 法,中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这里的误解一词,应包括错误和对合同另一方意思的误解两种情况。,欺诈,欺诈,是指以使他人发生错误为目的的故意行为。 各国法律都认为,

10、凡是因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蒙受欺骗的一方可以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英美法,英美法把欺诈称为“欺骗性的不正确说明”,即一方的订立合同之前,为了吸引对方订立合同而对重要事实所作的一种虚假的说明,虚假说明,非故意的不正确说明,欺骗性的不正确说明,非故意但有疏忽的不正确说明(过失性的不正确说明),非故意且没有疏忽的不正确说明(无过错的不正确说明),蒙受欺诈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可撤销合同或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二者的法律后果:,非故意但 有疏忽,蒙受欺骗的一方有权请求赔偿,并可撤销合同 法官或仲裁员有自有裁量权,他们可以宣告合同仍然存在,并裁定以损害赔偿代替撤销合同,非故意 没有疏忽,可以要求撤

11、销合同 法官仍有自有裁量权,法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以损害赔偿代替撤销 受欺骗一方无权主动要求损害赔偿 作出不正确说明的一方无权撤销合同,大陆 法,法国民法典,1、如当事人一方不实行诈欺手段,他方当事人决不缔结契约者,此种欺诈构成契约无效的原因。(指故意的不实) 2、欺诈不得推定,应证明 3、受欺诈方有义务证明自己是受欺诈而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一旦证明欺诈方是故意的,合同可以宣告无效,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第123条规定:因被欺诈或被不法胁迫而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销其意思表示。,国际商事 合同通则,规定:一方有权撤销合同,如果合同的订立是另一方欺诈性的表示所导致,包括语言、行为和欺诈

12、性地不披露情况,而根据有关公平交易的合理商业标准,后者本应披露该情况。“,中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实施欺诈,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第42条规定:“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胁迫,所谓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某种使对方当事人发生恐怖为目的的故意行为,迫使另一方当事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接受强加的合同条件的行为。 各国法律都一致认为,凡在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的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普通法,胁迫是指对人身施加威吓或施加暴力或监禁,因胁

13、迫而订立合同,蒙受不利的一方可撤销合同,衡平法,不正当影响的概念,主要适用于滥用特殊关系订立合同为手段从中谋取利益的场合(医生与病人、教师与学生、律师与当事人等)这类合同若有不公正的,则推定位不正当影响,则可撤销合同。,英美法,另外,1、如果对缔约人的本人或丈夫、妻子近亲属实施胁迫,使当事人不得不同意订立合同,也构成胁迫,可撤销。 2、以揭发对方的犯罪行为进行要挟,也构成胁迫。但以对对方提出民事诉讼为要挟,则一般不够成胁迫。,英美法,大陆 法,法国民法典,第1111条规定:“对订立契约承担义务的人进行胁迫构成无效的原因,即使胁迫由为其利益订立契约的人以外的第三人所为时,亦同。” 该法典第111

14、2条规定:“如行为的性质足以使正常人产生印象并使其担心自己的 身体或财产面临重大且现实的危害者,即为胁迫。在这方面,应考虑到受胁迫人 的年龄、性别及个人情况。”,不包括对人身的强制,仅指精神上的压迫,法律后果是合同无效,德国民法典,1、因被胁迫而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销其意思表示 2、如果胁迫是第三人所谓,即使合同的相对人不知情,受胁迫的一方也有权撤销合同 3、但如果法律行为系乘他人穷困、无经验、缺乏判断能力或意志薄弱,使其对自己或第三人的给付做财产上的利益的约定或担保,而此种财产上利益比之于给付,显然为不对称者,则该法律行为无效,国际商事 合同通则,通则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一方可以撤销合

15、同,合同的订立是另一方不正当的威胁所致,这种威胁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此地急迫和严重,致使前者没有合理的选择余地。特别是,当某一对被威胁方进行的威胁行为或不行为本身是不法的,或者,将该威胁作为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的手段是不法的时候,该威胁就是不正当的。”,中 国,中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69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小结,大陆法系:,错误:如果

16、是双方错误,合同无效;单方错误,合同仍有效 欺诈:不管是欺骗性还是非故意的,受欺诈方都可撤销合同 胁迫:受胁迫方可撤销合同,英美法系:,错误:法国是错误导致合同无效;德国不管是双方还是单方错误,合同属可撤销 欺诈:法国导致合同无效;德国是受欺诈方可撤销合同 胁迫:法国导致合同无效;德国是受欺诈方可撤销合同,英美法,1、违反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的合同,三、合同的内容合法,2、不道德的合同 是指违反社会公认道德标准。但是各国对“道德标准”的理解是不同的,3、违法的合同,三、合同的内容合法,比如,在美国,有些州的制定法禁止在星期日从事商事交易,当有人在星期日订立从事商事交易的合同或订立了要求在星期日从事商事活动的合同时,该合同成为违法合同。 又如,在一个英国的案例中,制定法规定,出售化肥的一方应向买方提供标明产品化学成分的证明;由于卖方未能提供这样的证明,法院判决该方不能要求强制执行该合同。在此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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