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2018年度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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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市吴兴区2018年度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项目 招标文件 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第二章 招标需求5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9一、总 则 10二、招标文件 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四、开标 19五、评标 20六、定标 22七、合同授予 22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4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28第六章 投标格式与附件 33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审批号吴兴财采确临20186823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吴兴区2018年度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

2、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1、 招标项目编号:JZZX201814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万元)1湖州市吴兴区2018年度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项目 1项详见招标文件 200万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3、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30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地点: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288号市总工会大楼4楼40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4、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4、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注: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认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定技术商务资信文件前审查并认定,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原件核查),资格文件原件未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供应商)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下述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

5、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缴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 银行账号:19 100 301 040 016 231 注:1、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时中心账户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给出的名称规范填写,包括括号中的文字。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确保银行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JZZX2018141)。未准确体现项目编号或保证金缴纳数额不正确或缴纳凭证上体现项目中文名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吴兴区公共资

6、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72-2289887、2559507。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09:30时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开标室(2)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

7、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十一、投标答疑时间: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

8、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二、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十三、信用记录查询网站: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

9、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十四、业务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丹婷 联系电话:0572-2121029 地址:湖州市龙溪北路288号市总工会大楼4楼 采购人: 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匡勇 联系电话:0572-2121225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电 话:0572-2289700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3日第二章 招标需求采购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采购项目

10、名称:湖州市吴兴区2018年度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项目 一、采购需求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省情、市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国家、流域区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管、发送环境质量、防控环境和环境风险和环境经济综 合决策提供基本依据。根据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浙政办发2017143号)、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浙污普20182号)等有关

11、要求和精神,开展吴兴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确保吴兴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普查工作质量,根据吴兴区当前服务项目招投标要求采用政府采购招标形式确定上述技术服务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一)总体要求服务范围:湖州市吴兴区(不含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度假区)。服务期限:2018年全年。服务内容: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全区范围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完成湖州市吴兴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

12、查各类制度建设、编制相应的工作方案、宣传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第三方选聘方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与聘用方案等,完成吴兴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责任体系建设,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指导入户调查单位完成清查数据和普查数据的收集与调查,全过程参与清查、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同时验证适用于吴兴区的童装、家纺类企业产排污系数。基于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以及相关实测和综合分析结果,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收录,协助区污普办开展普查数据核查,根据国家普查技术规定,对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质量抽检,确保普查数据错误率、漏查率、重复率等质量符合省、市普查机构要求。(

13、二)工作内容:根据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浙政办发2017143号)、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浙污普20182号)、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选聘及管理指导意见(浙污普2018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吴兴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第三方机构为吴兴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前期准备阶段:1) 编制各类普查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普查数据质量管理制度等,2018年9月底前完成;2) 根据相关规定核查清查名单,对清查数据进行审核和录入,根据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3) 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普查试点,验证并完善普查技术

14、规定、报表制度、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核算方法,2018年9月底前完成;4) 根据吴兴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行业普查表格及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对吴兴区部分行业(童装、家纺)产排污系数进行本地化验证,2018年9月底前完成;5) 对区、镇街普查机构和入户调查单位工作人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对象进行技术培训,完成吴兴区“两员”考核制度的编写。2018年9月底前完成;6) 定期邀请(服务期内至少一月一次)省普查办专家组成员前往吴兴区进行业务培训与政策解答;7) 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吴兴区若干重点污染源、VOCs等重点污染因子进行专项调查,编制吴兴区化工、涂装、印刷(胶印)、塑料制品和汽修等5个行业VOCs控制技术规范。(2018年9月底前完成);8) 完成清查阶段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吴兴区清查需求,优化清查配套软件,进行定向功能开发,以满足吴兴区清查工作个性化需求。完成清查阶段质量控制报告和工作总结的编制。全面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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