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宁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颗粒生产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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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 项目名称: 塑料颗粒生产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威海市宁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10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办公人员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

2、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塑料颗粒生产搬迁项目建设单位威海市宁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显宁联系人孙显宁通讯地址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9号联系电话13606315737传真-邮政编码264200建设地点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9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

3、类别及代码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7占地面积(m2)712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5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20年0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威海市宁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尼龙制品、聚氯乙烯、工程塑料、塑料制品、模具的生产、加工、销售。威海市宁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州路东、开元东路南,租赁草庙子镇徐家沟工业园厂房进行增强尼龙的生产。原厂址“增强尼龙生产项目” 于2003年建成投产,年可生产增强尼龙700吨,威海市宁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增强尼龙生产

4、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7年10月27日取得威海市环保局临港分局备案意见(威环临港备20176号)。因徐家沟工业园厂房拆除,为了发展需要,威海市宁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拟将原厂区内生产内容全部搬迁至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环保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中“其他”类别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威海市宁盛塑胶

5、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厂址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依据环评技术导则、方法等要求,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主管部门审查决策和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二、项目工程内容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9号,租用威海市盛鸿橡塑有限公司3号部分车间进行生产,项目北侧为威海市鑫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盛鸿橡塑院内)、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华隆集团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威海鲁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距离最近的敏感区为项目南约620m的嘉和花园住宅小区。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2、工程内容及规

6、模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车间建筑面积712m2,主要进行增强尼龙塑料颗粒的生产,年生产增强尼龙塑料颗粒700吨。3、项目组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具体组成见表1。表1 项目组成情况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车间租赁车间建筑面积712m2。辅助工程办公室办公室位于车间西北角,建筑面积约150m2。公用工程给水项目供水来自当地城市自来水,由市政给水管引入。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放体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供电项目用电取自市政配套电网。取暖项目车间冬季无取暖设施,办公室采用电取暖。环保工程污水

7、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威海市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活性炭光氧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治理主要噪声源全部布置在车间内,对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项目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300天。项目不设置食堂、宿舍,员工就餐为外卖配餐。5、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表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消耗量单位来源1尼龙300t

8、/a巴陵石化2玻璃纤维250t/a北京烁宇3增韧剂150t/a杭州6、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表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双螺杆挤出机1台原有设备2风干机1台原有设备3切粒机1台原有设备4操控台1套原有设备7、总平面布置本项目租赁威海市盛鸿橡塑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位于所在建筑物的西侧,租赁车间建筑面积712m2,车间内部划分有生产区、储存区、办公区等。项目生产区紧邻储存区,缩短了物料运输距离;各环节连接紧凑,同时兼顾厂区外附近环境情况。项目车间充分考虑工艺的连续性,车间、装置之间不存在相互制约;厂区布局做到紧凑合理,节约用地,节省投资,有利于生产,方便管理

9、。从安全生产等方面看,厂内布局基本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8、资源能源消耗与给水排水(1)供电本项目用电量约10万kWh/a,由当地供电部门供给。(2)供热、制冷本项目不设锅炉,办公场所冬季取暖、夏季制冷均采用电空调系统。(3)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补水及员工生活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给。项目冷却工序需要用水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补水量约6 m3/a(0.02 m3/d);职工生活用水按每人40L/d计算,用水量为72m3/a(0.24m3/d)。项目用水总量为78m3/a。(4)排水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10、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约为57.6m3/a,经厂区内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9、环保工程本项目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等。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表4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环保设备名称投资(万元)备注1废气处理集气罩、活性炭光氧一体机、15m排气筒4已有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噪声处理防振垫、隔声门窗等0.53固废处理垃圾桶、危废暂存间等14废水处理化粪池0.5合计-6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11、第21号)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名录。本项目不属于这三种名录之列,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所选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4、 与国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符合性分析见表5。表5 项目与环大气2017121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

12、染防治工作方案本项目情况一、加大产业机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中的允许建设项目。二、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各市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电子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制鞋行业应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

13、印刷、清洗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纺织印染行业应重点加强化纤纺丝、热定型、涂层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木材加工行业应重点加强干燥、涂胶、热压过程VOCs排放治理。本项目产生VOCs的环节为挤出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光氧一体机处理,可以达标排放。5、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依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位置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关系见附图3。(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良好。该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14、不会突破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水,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很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生产过程中不含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列出的淘汰设备。威海市目前仅出台威海市建设项目审批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本项目无限制规定。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政策的要求。3、 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9号,租赁威海市盛鸿橡塑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车间进行生产,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租赁合同及土地证明见附件),选址符合规划。通过与威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在该总体规划的各项红线管控区域内,符合威海市环境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水、电供应满足工程要求。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符合当地发展规划,选址合理。与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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