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检查、审计等服务定点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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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检查、审计等服务定点采购2020-2022年度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检查、审计等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S2019D036Q公开招标文件委托单位: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采购机构: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人:徐鹏 审核人:薛娜楠二一九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5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5二、 投标须知5三、 招标文件说明6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7五、 投标保证金8六、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9八、 投标无效的情形9九、 废标的情形9十、 开标和评标9十一、 授予合同10十二、 法律责任11十三、 其他11第三

2、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2第四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13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3二、评标原则13三、注意事项13第五章合同草案16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0一、投标文件封面20二、资信文件20三、技术文件格式28四、商务文件格式28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山市财政局委托,就2020-2022年度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检查、审计等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 招标项目概况:项目编号:JSS2019D036Q项目名称:2020-2022年度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3、计检查、审计等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标段内容住所执行时间12020-2022年度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检查、审计等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不分公司驻地(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二、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三、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

4、址、售价: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点30分;下午:14时00分。 2发售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投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最多跑一次”招牌下)。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最多跑一次”招牌下)。 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4.报名:本项目无须报名。 四、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五、 其他事项1、未注册加

5、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直接确定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周

6、科长;电话:(0570-4033197)。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六、 联系方式1、采购人:江山市财政局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70-403337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2、项目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0-4031937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第二章 投标

7、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江山市财政局2项目名称2020-2022年度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检查、审计等服务定点采购项目3协议期限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5交货期限按合同约定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7投标文件递交份数资信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技术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商务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09:00:00(北京时间)9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最多跑一次”招

8、牌下)。10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09:00:00(北京时间) 11招标结果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13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14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履约保证金交纳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凭据各合同复印件退还投标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7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1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二、投标须知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 定义2.1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江山

9、市政府采购中心。2.2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财政局。2.3 “投标人”系指向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项目相关义务或其他类似的义务。2.5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 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5. 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6.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

10、可实施。8. 特别说明: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3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8.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5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

11、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三、招标文件说明10. 招标文件的组成10.1 招标公告;10.2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10.3 采购内容及要求;10.4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10

12、.5 合同草案;10.6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1.1 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如有变更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

1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2. 总体要求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废标处理。12.2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2.3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13.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资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均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3.1 【资信文件】(涉及资信“”的材料原件(含公证件)需带至

14、开标现场核查;不涉及资信“”的材料原件(含公证件)需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注册供应商应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打印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放入资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一本)13.1.1 投标函;13.1.2 供应商资格声明;13.1.3 未注册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证或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提交核查);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供应商应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打印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的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放入资信文件;13.1.4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13.1.5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投标人证件);13.1.6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网上下载即可);13.1.7 纳税信用等级最新一期的纳税信用等级C级或C级以上材料(网上下载即可);13.1.8 第三方出具的缴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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