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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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法( Marriage Law ) 内容提要: 概述 结结婚 家庭关系 婚姻的解除 涉外婚姻 婚姻法( Marriage Law ) 一、婚姻法概述 P170 (一)婚姻法的概念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以及基于 此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婚姻法的特点 适用的普遍性 明显的伦理性 (三)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原则则 2、一夫一妻制原则则 3、男女平等原则则 4、保护妇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权益原 则则 5、计计划生育原则则 6、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 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古代离婚制度(休妻制度 ) 西周时期的“七去三不去” “

2、七去”包括“一是无子,二是淫,三是不顺父 母,四是口多言,五是盗窃,六是妒忌,七 上恶疾。” “三不去”:“一是有所娶无所归,(如果女子 被休后衣食住无着落,则不许离婚)二是与 更三年丧,(指妻子曾替丈夫的父母服丧三 年的)三是前贫贱后富贵。”第三个限制就 是“糟糠之妻不可弃”思想的体现。 二、结婚 P170 1、结婚的必备条件(法定条件) (1) 双方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未婚或已离异或丧偶) 男女 2、禁止条件 (1)禁止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结婚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老张和老李是表兄妹关系,老张的儿子小张能 否和老李的女

3、儿小赵结婚? 甲乙 姐姐 妹妹 张某 李某 老李女老张男 小张 赵某 小赵 某女 ? 不能结婚! 能结婚! 养父与养女能结婚吗? 丧偶的公公与儿媳,岳母与 女婿之间的通婚法律是否支 持? 异父异母的养兄妹可以结婚吗? 3、无效婚姻和可撤销销婚姻 P171 无效婚姻: 重婚(案例) 禁止结结婚的亲亲属关系 医学认为认为不能结结婚的疾病患者 未到法定年龄龄(案例) 可撤销销婚姻:胁胁迫婚姻 重婚 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 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 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 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 妻名义共同生活。

4、 事实婚姻 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 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且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 婚的法定条件的即为事实婚姻。 案例: 胡某,男,30岁,1990年与梅某因家庭琐事经 常 吵架而导致离婚。离婚后6个月,经双方亲 属劝说,在没有办理复婚手续的情况下,以夫 妻身份同居生活2年有余并生有一 女。后胡某 与另一女子登记结婚。问:胡某的行为合法吗 ? 1986年3月15日之前,离婚起诉时双方符合结婚的 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1986年3月15日之后,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 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关系 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再民法意义上产生新的事

5、 实婚姻。 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的婚姻法颁颁布后至今,这这个 阶阶段的特色是对对事实实婚姻的效力又回复到有条件 的承认认状态态,如果绝对不承认既有违于我国的国 情,又不利于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 我国对事实婚姻的效力和法律保护: 遵循的是承认主义相对承认主义 不承认主义相对承认主义这一过 程。目前,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对事 实婚姻采取的是相对承认态度。 所以两个同时成立的事实婚姻,仍然构成重 婚,如果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 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 4、结结婚法定程序 婚约 非法同居 申请 审查 登记 注意与婚姻有关的两种现象: 三

6、、家庭关系 P171 1、夫妻关系 (1)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 (2)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 (3)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义务; (4)夫妻之间间有相互继继承 遗产遗产的权权利。 夫妻之间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 产、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

7、 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 婚姻法规规定了夫妻财产约财产约 定优优先的原则则。 即夫妻财产可以通过约定选择适用哪 种夫妻财产制度,可以共同所有或各自 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 丈夫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李某和丈夫张某2000年结婚,婚后张 某染上赌博恶习欠下大量赌债,为了偿 还赌债,张某瞒着妻子向朋友王某借10 万元,之后两人离婚。王某找到李某要 求还钱,说钱是婚前借的,应为夫妻共 同债务,问李某有义务替其前夫还债吗 ?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夫妻在婚姻关系

8、存续期间为解 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活动以 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债务。 案例: 李某与王某原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夫妻,但 后王某因病瘫痪在床,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 。起初,李某尚能予以照顾,时间一长,见王 某康复无望,便另租房屋单独生活。王某失 去生活来源,衣食无助,长期卧床以致全身 溃烂,濒临死亡。 法律规定: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义务时,需要扶养 的一方,有要求对对方付给给扶养费费的权权利 。 2、父母子女关系 (1)自然血亲: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享有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 (2)拟制血亲:养子女、继子女 3、父母子女

9、之间的权利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包括婚生和非婚生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 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讨论问 题: 1、养子有义务赡养生父母吗?有继承生父母 遗产的权利吗? 2、如果父母中的一方在子女年幼时抛弃了他 们,父母中的一方在老年后,丧失劳动能力 时,能否要求子女赡养? 3:丈夫死后,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4、兄弟姐妹关系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 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 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 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 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10、。 四、离婚 P171- 172 协议离婚: (1) 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必须是双方自愿离婚 (3) 必须是对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作出适当的处理 1、离婚的方式 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 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对离婚问题的特别规定 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别保护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军人同意 离婚问题上对女方的特别

11、保护 女方在怀怀孕期间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终止 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离婚时的相关法律问题 子女抚养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问题 五、涉外婚 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则第147条规规定:“中华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结婚适用婚姻缔结缔结地法律,离 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办理婚姻登记记的几项规项规定指 出:“双方自愿要求结结婚,符合我国婚姻法规规定,不 是现现役军军人、外交人员员、公安人员员、机要人员员和其 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员,不是正在接受劳劳教和服 刑的人,都应应准予登记结记结婚。” 内容小结结: 掌握结结婚的

12、法定条件 重点掌握无效婚姻和可撤销销婚姻 无效: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医学认 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患者;未到法定年龄; 可撤销:胁迫婚姻 掌握离婚的两个特别规别规定 9讲法律讲堂20100216:给婚姻保个险 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结婚、 离婚和遗赠扶养协议等不适用合同法 。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约索取 财物。本案中婚约即是用金钱来制约 婚姻自由的行为,这违背我国婚姻自 由的原则,按民法规定判决他们的 订立婚约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 为,女方应当还返财物即10万元给男 方,而不支持其双倍还钱的诉讼请求 。 10讲讲法律讲讲堂20090322:妻 子的财产约财产约定 婚姻法19条规定

13、: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 系续存期间所得的财产(即约定优先),以 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 此份约定是男方签了字的,也不存在欺诈、 协迫情形,也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 以此约定是有效的,对99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学界有争议。一种认为此赔偿符合婚姻法的 原则和精神。另一种认为,我国合同法规定 :带有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 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案例: 甲与男朋友乙恋爱时刚满19周岁,不久怀孕, 急着办了结婚手续(开假证明)。后甲发现乙 与另一女子关系不正常,便大吵大闹。乙干脆 提出离婚,被驳回。乙又以甲结婚时未到法定 年龄为由,要求法院宣告自己的婚姻无效。 问:乙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婚约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的对婚姻 所作出的事先约定。可有可无。 我国婚姻法中没有对婚约的规定,婚约没 有法律约束力。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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