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运行规程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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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东北电网220-500kV 系统继电保护装置运行规程 2010年4月27日 一、总 则 v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提高继电保护 装置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各超高压局 、供电公司、发电厂应根据设备管辖范围,编制 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或规定。 v本规程适用于东北网调直调500kV及220kV系统( 包括委托赤峰、通辽地调调度部分)。 v本规程适用范围的地调、超高压局有关调度运行 人员,220kV及500kV设备的发电厂、变电所运行 值班人员、专责工程师(技术员)。 二、管辖范围分工 (1) 1、原则上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和运行管理范围与调度 管辖(含委托调度)范围一致。继电

2、保护处管辖 范围保护装置有: 220kV及500kV线路保护及重合闸; 220kV及500kV母线保护和断路器失灵保护; 220kV及500kV旁路、母联断路器保护和重合闸; 220kV及500kV断路器经电气量判别的非全相保护 ; 220kV及500kV变压器中性点保护 ; 220kV及500kV电网故障录波器; 500kV联变差动保护,一、二次侧低阻抗及零序电 流保护。 二、管辖范围分工 (2) 2、各发电厂管辖的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由发电 厂负责,但涉及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保护,如发 电机失磁保护、失步保护、低励限制、PSS参数 、高周保护、低周保护等须报网调核备。 1.3、各变电所、发电

3、厂220kV及500kV变压器 本体保护由所属局、厂负责。 1.4、220kV变压器保护定值由所属局、厂负责 (包括220kV旁路代送变压器旁路微机保护定值及 母联或分段给220kV变压器充电定值)。 二、管辖范围分工 (3) 5、线路高压电抗器及500kV变压器三次侧保 护由运行单位继电部门整定,整定值报网 调继电保护处备案。 1.6、220kV及500kV母联、分段断路器专 向空母线充电定值整定及保护使用由运行 单位自行负责。 三、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运行方面的职责( 1) 1、熟知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保护装置原 理及二次回路。 1.2、在继电人员定值调试完成且核对继电保 护装置定值与

4、实际定值通知单一致后,向运行人 员交代执行的定值通知单号、内容、CT变比及 注意事项等内容;现场运行人员负责核对继电保 护定值通知单与继电保护人员交待定值的一致性 ;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定值变更时,运行人员必 须和当值调度员进行定值通知单号、定值单页数 、定值项数及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 投入运行。 三、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运行方面的职责( 2) 3、负责对保护装置的投入、停用等操作。 1.4、负责记录并向上级调度汇报保护装置(包 括试运行的保护装置)的掉牌、灯光信号表示情 况、微机保护及微机故障录波器动作后的液晶显 示和打印报告,信号在全部记录正确后,方可复 归。 1.5、负责高频保护(

5、包括试运行中的高频保护 )每日交换信号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 立即向上级调度汇报并通知继电人员尽快处理。 三、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运行方面的职责( 3) 6、对已输入微机保护内的各套定值,根据上级调 度命令负责进行各套定值间的切换(按照现场继 电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1.7、在保护装置或二次回路工作前,运行人员 必须审核工作人员的工作票与安全措施。在工作 过程中,要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票中的内容 进行工作。在变更保护定值时,要有定值通知单 方允许工作。在工作结束后,运行人员应按规定 进行验收。 三、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运行方面的职责( 4) 8、负责对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包括对户外高频 保

6、护通道连接设备)进行巡视、检测;按保护装 置规定的最大允许负荷,对电气设备或线路负荷 潮流进行监视。 1.9、当确认有可能使保护装置误动等现象时, 应及时与设备负责人(单位)联系并向上级调度 汇报。情况紧急时可先将保护装置停用(断开跳 闸连片),事后立即汇报。 三、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运行方面的职责( 5) 10、记录故障录波器的动作时间及当时有无故障或 操作等情况。当录波器打印纸不足或“装置异常” 来信号后,应及时通知专责人进行处理。 1.11、对保护装置使用的直流熔断器负责监视 、更换,保证熔断器使用的正确性。 四、定值通知单管理(1) 1、网调负责整定的220kV及500kV电网继电保护定

7、 值由网调继电保护处签发,其它任何单位、部门 和个人无权下发通知单。条件具备时,网调委托 省调、地调继电保护机构进行整定计算时需另行 发文明确。 1.2、通知单一式五份:继电保护处一份,网 调调度室一份,运行单位继电部门二份,运行单 位现场运行人员一份,当设备是网调管辖由省调 或地调直调时,增加一份通知单给省调或地调调 度,通知单按年度编号并注有作废通知单号(新 设备装置无作废通知单号)。 四、定值通知单管理(2) 3、通知单除各项定值内容外,还应注明定值变更原 因及其它有关交待事项;定值限定执行日期;计 算者、审核者及签发日期(出现特殊问题,如不 符合有关规程或规定,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等,应

8、经总工程师批准);“实际执行日期”栏由调度人 员与现场负责修改定值的继电人员根据实际执行 情况填写。 1.4、通知单加盖“继电保护专用章”后正式生 效,无“继电保护专用章”的通知单无效。 四、定值通知单管理(3) 5、通知单盖章生效后,立即通过函寄(或现场来人 取)下发给运行单位的继电部门,委托省调(或 地调)管理的设备,由省调(或地调)继电部门 分发给省调(或地调)调度部门,网调调度室的 一份应根据作业申请计划,由继电保护处负责将 其附在保护改定值的检修票后一起进入调度室。 1.6、现场运行人员必须按继电人员交待执行的 定值通知单号、内容(包括CT 变比等内容)及注意 事项与继电保护定值通知

9、单逐项核对正确,并与 上级调度人员核对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号、定值 单页数、定值项数及注意事项。 四、定值通知单管理(4) 7、正常情况继电人员修改由网调管辖的保护定值必 须有作业计划和网调下发的正式通知单,否则不 允许作业。 1.8、事故或紧急情况下接到网调当值调度员下 令后,可允许继电人员进行保护定值的修改工作 。 1.9、定值修改工作结束后,运行人员应按规定 ,要求继电人员进行交代,检查继电保护记录簿 并签字。应掌握执行的定值通知单号、内容及注 意事项。 四、定值通知单管理(5) 10、新投运的保护装置或修改定值后的保护装置在 投运前,必须与上级调度进行定值核对无误后, 方可根据调度命令投

10、运。修改定值后的保护装置 未经过与上级调度核对手续,不准投入运行。 五、继电保护运行的一般规定(1) 1、凡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允许处于无保 护或保护不健全(如只有接地故障保护而无相间 保护)状态下运行。如不能保证线路保护二次回 路相位正确,则在线路保护测相位时必须有能保 证切除线路故障的后备保护。 1.2、由网调负责管辖的设备,在一次设备停 电后不允许自行将保护装置停用作业,如需作业 必须请示网调批准。 五、继电保护运行的一般规定(2) 3、有关保护装置的投入、停用等操作均需经值班调 度员的许可或下令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其他任何人员无权操作运行中的保护装置。无 整定值的保护

11、不得投入运行。 1.4、在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连接的二次回路( 电流、电压互感器端子板、分线箱及连接电缆)作 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向网调申请,并经值班运行 人员许可后方可工作,各专业(继电、高压、仪表 、电度表和电气检修)必须各自保证二次回路结线 的正确性。对设备交流回路有较大变动的装置, 如不能保证其相位的正确性,在投入运行前,必 须进行保护相位测定工作。 五、继电保护运行的一般规定(3) 5、在继电保护装置上进行工作时,对于起动失灵回 路和连切回路,必须事先做好安全措施,断开一 切起动运行中设备跳闸的回路。 1.6、保护装置的调试、检验或其它作业必须提 前一天由运行单位向网调提出申请,网调将

12、根据 系统具体情况于作业前一天批复运行单位具体作 业时间和有关交代事项。原则上不受理当日提出 的作业项目。 五、继电保护运行的一般规定(4) 7、保护装置与二次回路作业内容和涉及的范围应在 申请中一并说明,如作业内容项目多且作业复杂 ,则必须向网调报送作业方案。作业时应严格按 批准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严禁进行批准内容以外 的工作,如在作业中发现批准内容以外的问题必 须处理时,必须征得当班调度员的许可。 1.8、作业必须按批复的日期准时完成。如不能 按期完成,应在原计划工期未过半前,向网调提 出延期申请。 五、继电保护运行的一般规定(5) 9、微机保护装置的时钟应经GPS对时,并按有关 GPS管理

13、规定定期校核微机保护时钟的准确性。 1.10、微机保护软压板的使用:网调下发定值 通知单中明确的部分,按照定值通知单执行;定 值通知单未包含的部分,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 负责。 五、继电保护运行的一般规定(6) n11、旁路(母联)代送的规定 代送线路 1)旁路(母联)保护各段定值与被代送线路保护 各段定值必须相同,不允许使用近似的综合 定值。 2)旁路(母联)断路器的微机保护型号与线路微 机保护型号相同且两者电流互感器变比亦相同 ,旁路(母联)断路器代送该线路时,使用该线 路本身型号相同的微机保护定值,否则,使用 旁路(母联)断路器用于代送线路的微机保护定 值。 五、继电保护运行的一般规定(

14、7) 代送主变 1)代送时如主变差动保护必须退出运行或主 变差动保护电流互感器切换到变压器套管电 流互感器,旁路(母联)断路器零序电流保 护灵敏一段(经方向)和相电流速断保护必须投 入,无相电流速断时则以相间距离保护代之 。 2)代送时主变保护全都改跳旁路(母联)断路器 ,旁路(母联)断路器重合闸停用。如主变差动 保护电流互感器可以切换到旁路(母联)断路器 的电流互感器运行,旁路(母联)断路器保护 可全部停用。 五、继电保护运行的一般规定(8) 有关3/2断路器接线运行规定 1)远方跳闸保护正常通过两路通道传送远跳 信号,在收信侧每路远跳通道均应加装压板 或连片,实现当一路远跳通道异常或作业时

15、 不影响另一路远跳通道正常运行。 2)母线必须有母差保护运行。当母线差动保护 停用时,将无母差保护母线停电。 五、继电保护运行的一般规定(9) 有关3/2断路器接线运行规定 3)短引线保护受刀闸辅助接点控制投停。当线 路或变压器停运,由于某种原因短引线保护不 能投入运行时,必须将相应的断路器停电。 4)当中间断路器失灵起动远方跳闸回路停运时,该中 间断路器不得运行;当收讯跳闸装置停运时,对侧中 间断路器不得运行。 六、纵联保护及远方跳闸保护运行规定 (1) 在东北电网中使用的线路纵联保护按保护原理 分,主要有三大类型:允许式纵联保护、闭锁式 纵联保护和分相电流差动保护。纵联保护使用的 通道有:

16、载波通道、微波通道和光纤通道。 1.1、东北网调直调220kV及500kV线路原则上 应配置两套不同原理或不同型号的微机型保护装 置。使用光纤、微波或载波通道构成的快速切除 线路故障的保护统称为线路纵联保护。高频保护 特指使用载波通道构成的纵联保护。线路保护命 名原则见附录1。 六、纵联保护及远方跳闸保护运行规定 (2) 1.2、纵联保护装置的运行,应根据调度的命令 ,将线路两侧的装置同时投入运行或停用。运行 中的纵联保护不允许单独一侧断开直流电源,如 要断开(如查找直流接地等),必须得到调度同意, 待本侧和对侧纵联保护均停用后方能进行。纵联 保护停运后,运行人员应记录停运时间并通知继 电主管部门。 1.3、线路远方跳闸保护的运行,应根据调度的 命令,在收信侧将线路的远方跳闸保护投入运行 或停用;发信侧远方跳闸保护投入和退出运行应 按相应保护装置运行规定执行。远方跳闸保护停 运后,运行人员应记录停运时间并通知继电主管 部门。 六、纵联保护及远方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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