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法规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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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 企业安全法律法规 w 重庆市安监局 高 级 经 济 师 w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w 任 荣 贵 安全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就是要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把 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 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安全第一,是贯 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 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惜人的生命; 科学发展,就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 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 预防为主: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 前移、重心下沉、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 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主体化的事 故隐患防范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 。 综合治理

2、:遵循安全生产的规律,正视和 针对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重视 安全隐患的广泛性和隐蔽性,针对安全事故的偶 然性和突发性,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环节,综合 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 技防多管齐下,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 问题。 一、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 (一)原则:责任面前人人平等。 (二)内容:责任主体、责任形式、责任确认、追究 责任的机关。 (三)依据、程序和法律责任。 责任追究的三大要素: 1、客观上有事故发生(含重大未遂事故、重大隐 患治理不力、工作严重失职)。 2、承担责任的主体必须是事故责任人。 3、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追究形式:刑事、行政(撤职、

3、降职、引咎辞职) 、经济处罚。 一、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 (四)需承担责任原因: (属责任事故) 1、作业场所设施不合规定。 2、设备、器材不合标准。 3、未按规定配备劳保用品。 4、未按规定培训。 5、劳动组织不合理。 6、违章指挥。 7、冒险作业。 8、管理上的疏忽与失误。 () (五)问责形式: 1、纳入综合考核。 2、发生重、特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3、分管领导、责任人引咎辞职。 4、追究两个主体责任: 企业顺查:各项义务、责任是否履行处 罚; 监管部门倒查:履行监管职责中失职、渎 职、滥用职权等追究责任。 二、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一)隐患报告:依据:安全生产法64、 65、66

4、条和302号令。 1、6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 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2、65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 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 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 部门报告。 66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 门制定。 国务院302号令:第21条:任何单位和个人 均有权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报告特 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 部门举

5、报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履行安全 监管职责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事故发生报告: 1、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或其他负 责人。 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 发生地县以上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管理职责的部 门报告。 3、安监部门按事故等级及时逐级上报,每级 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三、安全监管制度 (一)监管部门、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负有和负责安全的部门监管综合管理 、专项监管。 、行政监察部门对执法部门和当事单位 公务人员。 、社会中介机构:评价、评估、认证、 检测、检验。 、社会公众:全面关注、社会监督。

6、 、新闻媒体:宣传、监督。 (二)监管方式: 1、一般性监管检查、巡查。 2、专门性监管针对重要环节和部位,按 照专门规范进行定时、定项的监督检查。 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监测和等级 评价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审验 专门机构对安全性能要求较高的产品进行 检验和认证 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 对六大高危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专项整治:定时、定项、定责、定标准 (三)事故监督管理: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3、职工未受到深刻教育不放过 4、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 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

7、制,并层层分解落实。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 隐患。 1、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 2、建立安全机构,配备必要人员和装备。 3、组织经常检查。 4、及时整改隐患。 5、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 (五)制定、实施应急救援预案 1、结合实际、讲求实效、规范制定 2、组建应急队伍 3 配备装备、器材 4 组织演练 (六)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五、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1、制定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 况; (2)应急机构

8、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辨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9)培训与演练。 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危险物 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 工单位应当建立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 ,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 的应急救援人员。 定期组织演练。 3、对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进行定期检测、维 修保养和及时更换。 、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9、; (4)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类及严重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5、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基本职责: (1)启动预案、组织抢险; (2)按规定立即报告; (3)保护现场和有关事故证据; (4)配合事故调查和整改,组织恢复 生产经营。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一)、素质保障: 1、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 的素质、取得上岗资格。 。安全生产法规和本行业规章、规程、规范 、标准 。本行业安全知识 。企业管理能力 。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知识 。安全生

10、产责任制 3、对从业人员要求: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特种作业人员: 。经专业培训合格 。持证上岗 。定期审验 (二)、基础保障: 1、安全投入:安全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18条) 2、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24条) 3、安全许可准入安全论证和安全评价(国务 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7条) 5、购置和教育职工正确佩带劳保用品(37条) (三)、管理保障: 1、安全警示标志(28条) 2、设备的安全管理。(29条) 3、危险品的安全管理。(30条)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11、(33、34条) 5、安全出口、通道的管理。(34条) 6、爆破、吊装作业的管理。(35条) 7、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40条) 8、租赁承包的安全管理。(41条) (四)、事故保障:三大经济政策 1、事前保障:企业提取安全费用,专帐管 理、专款专用 2、事中保障:风险抵押金(六大高危行业 及交通运输企业) 3、事后保障:工伤保险(基本保险)和责 任保险(雇主、承运人、公众聚集场所)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1、矿山:石油(原油) 每吨 15元; 天燃气 每千立方米 5元; 金属矿(露天)每吨 4元; (硐采) 每吨 8元; 核工业矿山 每吨 22元; 小型露天采石场 每吨 05元; 煤矿:大中型

12、五害 每吨 38元; 一般 每吨 25元; 小 型 五害 每吨 10元; 一般 每吨 6元。 2、建筑施工: 房屋建筑、矿山工程 按造价 2%; 电力、水利、铁路工程 按造价15% 市政、冶练、机电安装 按造价 1% 化工石油、港口航道 按造价 1% 通讯工程、公路工程 按造价 1% 3、危化品生产 年销售 1000万元及以下 按4%; 1000万10000万 按2%; 10000万100000万 按05%; 100000万元以上 按 02%。 4、道路运输 客运业务 按 05%; 普通货运 按 1%; 危险品、特殊运输 按 15%。 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 施; 2、

13、应急器材、设备、安全防护用品; 3、安全检查、评价;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 改、监控; 5、安全技能培训、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相关其他支出。 安全风险抵押金 范围: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 、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 缴存标准: 煤矿:年产3万吨以下 60万元; 39万吨 150万元; 915万吨 250万元; 15万吨以上,以250万元为基 数,每增10万吨增缴存50万元,累计达到600 万元时不再增缴。 其他行业 小型企业: 30万元 中型企业: 105万元 大型企业: 160万元 特大型企业: 21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原国家经贸 委、计委、财政部、统计局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 贸2003143号)规定执行。 安全保险 目的:规避政府风险,转嫁企业风险 基本险:工伤保险 保足保全:商业责任保险,按现行伤 亡赔 付标准保足。 现行赔付标准:本地区(省、市自治 区)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七、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4、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二)、从业人员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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