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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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进口保护政策:关税 5.1 关税概述 5.2 关税类别 5.3 关税有效保护率 5.4 关税效应分析 5.1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 1、关税(Customs Duties;Tariff)。是进出 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 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2、海关。设在关税境域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 ,是贯彻执行本国有关进出口政策、法规的 重要工具。征收关税是海关的重要任务之一 。 3、关境。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 二、关税的作用 1、关税是重要的对外贸易政策措施 2、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3、关税可以调节进出口贸易 4、影响生产和供求 消极影响? 关税调节进出口贸易的

2、方式: 1. 国内能大量生产或者暂时不能大量生产但将 来可能发展的产品较高的进口关税 2. 非必需品或奢侈品的进口高关税 3. 本国不能生产或生产不足的原料、半制成品 、生活必需品或生产上的急需品的进口较 低税率或免税 4. 贸易逆差过大时提高关税或征收进口附 加税以限制商品进口,缩小贸易逆差 贸易顺差过大减免关税、缩小贸易顺差 5.2 关税类别 按照商品流向分类 进口税、出口税 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 财政关税、保护关税 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普通关税、优惠关税、进口附加税 按照征税的一般方法或征税标准分类 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选择税、滑准税 一、按照商品流向分类 (一)进口税(

3、Import Duties) 1、概念: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本 国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 关税。 2、大部分国家的进口关税结构为: 对工业制成品征收较高关税 对半制成品的进口税率次之 对原料的进口税率最低甚至免税 (二)出口税 出口国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 商所征收的关税。 目前大多数国家对大多数产品不征收出口税。 征收出口税的情形: 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对本国在国际市场上有独占性的商品征收 某些重要原料的出口 分析:2005年,我国对纺织品出口征收出口税 2006年起,停止征收。 l为进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及资源性 商品出口,2011年中国继续以暂定税

4、率的形 式对煤炭、原油、化肥、有色金属等“两高一 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 二、按征收目的 (一)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 1. 概念: 又称收入关税,指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 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2. 征收财政关税的条件: 征税的货物必须是国内不能生产或无代用品而必 须从国外输入的商品。(征收后进口数量不会大 幅下降) 征税的进口品,在国内必须有大量消费。 关税税率要适中。(若税率过高,阻碍进口,达 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 1、概念: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主要 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税率越高越能达到保护的目的。 2.

5、禁止关税:有时保护关税税率高达 100 以上,等于禁止进口,成为禁止关税。 三、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 (一)普通关税 又称一般关税,是指对本国没有签署贸易或 经济互惠协定的国家原产的货物征收的非优 惠性关税。 普通关税税率较高。 (二)优惠关税 指对来自特定国家的进口货物在关税方面给 予优惠的待遇,其税率低于普通关税税率。 特惠税 普惠税 最惠国待遇税 1、特定优惠关税(Preferential Duties) (1)定义:又称特惠税,指对从某个国家或 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排他 性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其他国家不能根据 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享受这种优惠关税。 (2)种类 宗

6、主国与殖民地附属国之间的特惠税 洛美协定国家之间的特惠税(1975年 ) 例: 中国为扩大从非洲国家的进口,促进中非双边贸 易的进一步发展,自2005年1月1日起,对贝宁、 布隆迪、赞比亚等非洲31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 输华产品给予特惠关税待遇,对涉及水产品、农 产品、药材、石材石料、矿产品、皮革、钻石等 十多个大类的440种商品免征关税。 2013年,我国继续对埃塞俄比亚、贝宁、布隆迪 、厄立特里亚、等共40个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 国家实施特惠税率 。 2、普惠制(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简称GSP ) (1)概念:是发达国家对进口原产于发展中国

7、 家的商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半制成品,给 予降低或取消进口关税的一种关税优惠。 (2)三原则 普遍性原则。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制成品 、半制成品尽可能的给予关税优惠。 非岐视原则。应给予所有的发展中国家。 非互惠原则。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不 要 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反向优惠。 (3)普惠制的主要规定 确定受惠国名单。 确定受惠产品。 通常,农产品的受惠产品少,工业产品多,敏 感产品被排除 各给惠国都有自己的给惠产品清单和排除产品 清单 确定受惠幅度。 取决于最惠国税率和普惠制税率之间的差额 保障条款。主要是保护给惠国利益的条款。 免责条款 毕业制条款(产品毕业、国家毕业) 普惠制给惠

8、国 世界上共有40个给惠国,其中对我国出口的制成 品、半制成品给予普惠制关税待遇的给惠国有39 个,它们分别为欧盟27国(英国、法国、爱尔兰 、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 、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 、捷克、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 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 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瑞士、挪威、日 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白俄 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土耳其和列支敦士 登公国。美国虽然是普惠制给惠国,但至今未给 予我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 原产地标准 是衡量受惠国出口产品是否能享受优惠的标准 ,确保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

9、产品利用普惠制扩 大出口,防止非受惠国的产品利用普惠制的优 惠,扰乱普惠制下的贸易秩序。 a、原产地标准:完全原产的产品;非完全原 产的产品;原产地积累制 b、直接运输规则 c、原产地证明文件 3、最惠国待遇关税 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国双方相互间现在和将来 所给予第三国在贸易上的优惠、豁免和特权同 样给予缔约对方。 (三)进口附加税 1. 概念:对进口商品除征收一般关税外, 再额外增收的关税,称进口附加税,是一种 特定的临时性措施,是维持进出口平衡、应 付临时性国际收支危机、对某个国家实行临 时性报复的重要手段。 主要形式有反倾销税、反补贴税 报复关税 2011.1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

10、批准对中 国输美太阳能光伏电池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 (“双反”)调查。2012年10月,美国将对中 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 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 反补贴税。 2012年,欧洲钢铁联盟指控中国钢企向欧洲市 场倾销享受政府补贴的钢铁产品一事,中国 将予以反击。 2、反倾销税 (1)反倾销税含义:是指为抵制外国商品大量 低价进口,保护国内相关产业而征收的一种进 口附加税。 (2)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基本要件: 倾销 损害 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倾销的确定 指一项产品的出口价格,以低于其在正常贸易中出口 国供其国内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

11、于正 常价值进入另一国市场。 正常价值: 正常贸易中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出 口国向第三国正常贸易中的出口价格;结构价格。 倾销幅度的确定: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进行比 较后确定的,同时要考虑诸多因素,例如销售条 件、汇率、产品的同类性等。 损害的确定 进口方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三种情况 进口方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损害的威胁 进口方建立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性的阻碍 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认定 (3)反倾销措施 包括两种:临时反倾销措施和最终反倾销措施 对临时反倾销措施,一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也可 以要求提供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担保函。最终反倾销 措施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形式

12、。 通常进口方主管机构在反倾销案件正式立案调查60 天后才能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期限一般4-9个月。 (而最终反倾销措施期限可高达5年) 反倾销税的征收 由进口方主管机构对倾销产品征收,是超过 正常海关关税的一种附加税。 纳税义务人是倾销产品的进口商。 3、反补贴税 事件回放: 2006年11月21日,美国对我铜版纸产品发起反倾 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拉开了对中国产品“双反”的 序幕。是美国对中国入世以来发起的第一起“双反” 合并调查案。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双管齐下的调查 ,已成为近两年来美国对付中国产品的主要贸易手 段。 2007年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中国出口的 铜版纸产品反补贴调查初

13、步裁定结果,决定对中国 适用反补贴法,征收10.9%-20.3%的临时反补贴税 。这2007年10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 铜版纸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中国企业的倾销 幅度为21.12%99.65%,补贴率为7.4%44.25%。 2007年11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原产 于中国的铜版纸的补贴行为没有给美国国内产业 造成损害。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无损害裁 决,美国将不对进口自中国等国家的铜版纸征收 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2009年立案的中国进口的铜版纸“双反案件”, 2010年10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同意对从 中国进口的铜版纸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这个独立委员

14、会表示发现美国铜版纸生产商受 到进口产品的伤害,为征收“双反关税”扫清道路 。 美方制裁措施中包括对中国铜版纸产品征收 7.60%至135.83%不等的反倾销税,税率取决 于美国商务部确定的中国铜版纸产品在美国销 售时低于公平价格的水平。此外,为了报复中 国政府给铜版纸产品提供的补贴,制裁措施中 还包括17.64%至178.03%不等的反补贴税。 (1)概念: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是对于直接 或间接地接受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 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一般按照“补贴数额” 征收。 (2)目的:为了使他国补贴产品不能在进口国 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以保护进口国同类 商品的生产。 (3)WTO

15、关于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的主要内容 补贴的主要分类 禁止使用的补贴(红灯补贴) 包括:出口补贴(12种) 进口替代补贴(使用国产品的补贴) 可申诉的补贴(黄灯补贴) 不可申诉的补贴(绿灯补贴) 补贴的定义: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企业提 供的财政捐助和政府对收入或价格的支持。 反补贴措施 指进口方主管机关应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对受 补贴的进口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并采取征收反补贴 税或价格承诺等方式,抵消进口产品所得到的补贴, 恢复公平竞争,保护受到损害的国内产业。 征收反补贴税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 4、报复关税:对于贸易对方出现歧视性待遇 或违背贸易法规或拒绝接受世界贸易组织裁 决后采取征收关税的报复手段。 四、按照征税的一般方法或征税标准分 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选择税和滑准税 (一)从量税 1、概念: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计量单位(数 量、体积、重量等)为基准的一种计征关税的 方法 公式:关税税额进口商品数量从量关税税率 2、特点: 计税方法简便,通关手续快捷 对质次价廉的进口商品抑制作用较大 可以防止故意低价虚报进口的偷逃税 一些特殊商品难以制定从量税税率 2013年,我国继续对冻鸡、啤酒等采取从量 计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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