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网络学院19秋【0048】经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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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概论 【0048】特别提示1.共5个试题,其中任选2个试题做,每题50分,共100分。2.在答题卷上只写答案,不抄试题;同时标明具体做的试题番号,只提交答案。如果做3题或者3题以上或者抄写试题者记为零分。一、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

2、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其中创立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的过渡机构。二、答: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3、(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2、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宣传两种类型。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

4、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经营者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加以不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去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一个案例:瑞典一家展示器材公司制造的展示器材国际有名,该商品于1997年进入中国市场。某广告公司在购买展示器材公司的产品时得到其制作的广告,

5、该广告很有特色,广告公司遂大量模仿、抄袭展示器材公司的广告,包括广告摄影作品、广告彩色图片和广告语等。除部分文字说明和公司名称不同外,广告公司制作和投放市场的广告的版面设计及其使用的照片、图片、图案及其排列组合,与展示器材公司的广告几乎完全相同。展示器材公司以广告公司模仿其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广告公司的模仿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中没有相应的规定,但违反了市场竞争的一般原则,遂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判决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决广告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案例即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第一种: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三、答

6、: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如下权利:1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即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厂家、用途、主要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或者服务的主要内容、费用等有关情况。3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自主选择经营者、商品品种、服务方式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消费者消费。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为基本条件的商品或服务。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

7、、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 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知识是有关消费市场、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是指有关消费者自我保护和社会保护方面的知识。8维护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举例说明:2003年2月20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A厂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24日又购得一部B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半个月后,一日赵下班回家发现,因冰箱电路出现故障,高温下导致冰箱起火,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因发现及时,幸未发生重大火灾。为此,越向法院起诉,状告某商场、A冰箱厂和B公司,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赔偿损失,由三个单位负连带责任。该示例反映消费者有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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