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与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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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及工作规范解读,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广州市妇幼保健院 林穗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2012.5.9,修订背景,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是公共卫生的一个领域,是我国儿童保健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1985年12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和规章制度。制度中的某些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规范的修订以管理办法为指导思想,以制度的基本内容为依据。 目的是能更好地适应现阶段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发展,指明今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常规化、制度化。,修订过程,自2006年起,卫生部妇社司

2、开始酝酿 召开20余次全国专家研讨会议,其中专题召开有关传染病、消毒方面问题的讨论 组织有关专家赴福建、甘肃、辽宁、云南、安徽、江苏、河南、贵州、山东、北京十省十五市进行规范内容可行性、可操作性等问题的调研。 组织召开全国省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会,广泛征求了全国各省对规范的意见和建议。 2011年4月正式向全国各地和相关部委、司局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根据教育部体卫一司、基础二司2011年12月和2012年2月两次反馈的规范修改意见,经专家会讨论进行修改,最终完成了此规范。,主要内容,依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要求,新增加: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和第三部分“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 与1

3、985年颁布的制度相比 -将原有“预防疾病制度”细化为现“传染病”和“常见病”内容; -原“安全制度”修订完善为现“伤害预防”; -原“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修订为现“信息收集”,删除“家长联系制度”; -根据新形势发展要求,增加“健康教育”内容。 修订后的规范内容得到更新补充,可行性、操作性更强,(一)卫生保健工作职责,依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要求,明确了托幼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对妇幼保健机构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上的职责明确细化,方便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托幼机构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操作。 对托幼机构在卫生保健工作中的职责细化,有利于规范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实

4、施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一)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

5、,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

6、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工作职责(8),(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

7、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妇幼保健机构工作职责,(五)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一日生

8、活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 (六)协助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相关机构工作职责,(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 (二)卫

9、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中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二)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将原制度内容纳入本部分规范,并修订为现有十项,与1985年制度相比,增加了以下内容: (1)强调定期检查一日生活安排的执行情况。 (2)特别强调了儿童户外活动的时间,具体指出正常情况下全日制儿童户外

10、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对儿童进餐和午睡等主要生活环节明确时间要求,可操作性更强。,1、一日生活,一日生活时间安排,2.儿童膳食,主要增加了以下内容: (1)给出具体可行的依据,强调建立健全了食堂的规章制度。 (2)要求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收支盈亏不超过2%。 (3)要求膳食卫生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增加托幼机构食品采购要求和库存食品要求,明确食品加工用具的消毒要求。对饮用水、留样食品要求也提出明确要求。 (5)明确儿童膳食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

11、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6)提出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对特殊儿童提供相应膳食。,膳食管理,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儿童膳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

12、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三证:卫生、检疫、发票),膳食,食堂购买食品记录表,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膳食,膳食管理,4.托幼机构至

13、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膳食营养,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3.体格锻炼,修订后的第三部

14、分“体格锻炼”包括四条内容。 (1)明确体格锻炼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生理特点开展,并掌握运动强度和运动量。 (2)强调体格锻炼过程中要保证场地安全、做好安全准备,保证儿童运动安全。并增加了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的要求。 (3)明确保教人员要做好运动前、运动过程中和运动后的的监测和效果评估。 (4)对患病儿童体格锻炼进行调整,并做好观察护理。 进行36岁儿童体质测试,了解儿童的体质健康状况,以指导儿童体格锻炼,4.健康检查,儿童健康检查包括入园(所)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强调儿童入园前和定期健康检查应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入园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并要求承担儿童入

15、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体检单位要按照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擅自更改。 (2)明确儿童入园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3)强调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4)明确了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内容。 (5)明确了儿童离开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6)增加了转园儿童要求, “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7)强调进行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并明确检查内容。明确保教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的工作职责。 (8)对患病儿童及儿童带药

16、问题进行明确要求。,儿童健康检查,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儿童健康检查,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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