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两周年综合评估咨询、制度创新成果评估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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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两周年综合评估咨询、制度创新成果评估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ZJMYCG 2019-005 项目名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两周年综合评估咨询、制度创新成果评估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采 购 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协调局(盖章) 代理机构: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 二一九 年 一 月目 录第一章 磋商公告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三章 磋商响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二、磋商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四、磋商五、评标六、定标七、合同授予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2、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 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协调局委托,就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两周年综合评估咨询、制度创新成果评估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招标项目编号:ZJMYCG 2019-005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两周年综合评估咨询、制度创新成果评估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1次120万元详见采购需求四投标供应商资

3、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 1月25日至2019年 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发售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58号406室3标书售价(元):400/本(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

4、年2月 13日 14:30(北京时间)七投标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八开标时间:2019年 2月13日 14:30(北京时间)九开标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 12000元。交付方式:网银、电汇、银行转账收款单位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定海分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银行账号:3309 0401 6000 0010 047磋商响应商须按规定,在2019年 2月12日17: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十一其他事项: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磋商响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d)磋商响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商公章。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协调局联系人:顾金砚池联系电话:0580-861238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庄杰联系电话:0580-8231988传真:0580-8231988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58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传真:0580-2282591第二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1、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两周年综合评估咨询拟对浙江自贸试验区两年来建设情况开展综合性评估,重点

7、围绕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目标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包括制度创新成果、试点任务执行、政策落地情况、经济带动效应,并查找主要问题不足、提出优化提升政策建议。评估时间节点截至2019年3月底,具体内容侧重于以下五个方面:(1)对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两年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对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监管、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创新以及“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建设相关重点任务进行评价,综合运用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方法,分析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程度和主要成效。(2)对浙江自贸试验区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标国际以及兄弟自贸试验区进展情况

8、,分析浙江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试点任务有效实施率和完成率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的总体排名,提出下一阶段在各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的具体建议。(3)对浙江自贸试验区推出的制度创新成果进行首创性、实施有效性、复制推广可行性等维度的评估,并于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复制推广事项清单和实施范围相关建议。(4)对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总体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分析成效,找准差距,提出营商环境专项提升的具体工作举措。(5)分析评估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发布的前四批153项改革试点经验在浙江自贸试验区的落地进展与成效,并就如何提高复制落地成效提出对策举措。2、

9、浙江自贸试验区两周年制度创新成果评估本项目要求秉持国内外研究视野,结合以往在开放型经济发展研究成果、自由贸易试验区评估分析经验及课题研究相关成果,以构建具有突出油气全产业链特色的创新制度体系为目标,在已评估的浙江自贸试验区一周年制度创新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炼新一批的制度创新成果,形成浙江自贸试验区两周年制度创新成果第三方评估报告,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积累更多的可复制推广经验,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带动和服务全国的作用。本项目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部分:(1)制度创新成果事项分析: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对已经取得成效的改革创新举措的主要做法和实施效果进行梳理,并在调研过程中

10、挖掘新的创新亮点,总结出可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浙江自贸试验区两周年制度创新成果事项。(2)创新性评估: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其他区域(含其它自贸试验区、特殊监管区、经济特区等区域)推出实施的创新举措,评估浙江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的创新性,分析其所属创新性类别(全国首创等)。(3)复制推广性评估:评估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事项的复制推广可行性及复制推广区域,分析向浙江省、全国其他区域复制推广的适用性、风险可控性、条件成熟度等。(4)相关性评估:评估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事项与浙江自贸试验区定位、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功能特色的相关度。(5)比较评估:就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总体体情况,与第三批其他自贸

11、试验区进行综合比较,分析与第三批其他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方面存在的优势与差距。(6)优化提升建议: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为浙江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提出优化提升的建议。3、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及优化提升咨询以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站在第三方客观独立视角,分析、反馈企业和社会对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数据调查及计算国际、国内自贸试验区模拟排名,查找问题短板及与国际一流水平的差距,从微观角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为浙江自贸试验区更好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

12、展、营造优越营商环境提供一个理性分析框架和清晰路径。(1)对标国际化又聚焦本地化,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和系统分析、定量分析,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10个通用指标+2个测试性指标),以及浙江自贸试验区特色产业和企业项目对行政合规、市场培育、法治保障等方面的诉求达成情况,对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进行评估,计算国际、国内自贸试验区模拟排名,挖掘营商改革亮点、梳理典型案例成效。(2)结合国内外经贸形势及自贸试验区发展要求,对标国际自由贸易港等先进地区和国内先进区域,围绕开办企业、审批时间、通关效率、市场主体活跃度等指标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并提供具体排名,全面客观反映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真实情况,实事

13、求是地指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3)提出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措施,依据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在横向比较分析基础上,对浙江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打造营商环境高地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方向和路径建议,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目标。(4)对研究结果进行宣传推广,通过权威媒介发布评估结果。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三项评估报告。时间截止前10天向甲方提交成果的报告初稿,并基于甲方的修改意见,于时间截止前完善定稿。三、款项拨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60%的款项,提交评估报告正式版本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但若甲方已勤勉地进行政府内部的财政拨款

14、程序,因政府内部财政拨款程序的规定造成的延期除外。四、检验、验收(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进行检验,各项工作和服务的程度及质量均以业主认可及满意为准。(二)甲方收到以上评估报告正式版本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开具“验收合格证明”。甲方逾期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但是即使甲方已经对以上评估报告验收合格,甲方仍有权根据合同第三条第4款要求乙方按商务部要求继续修改完善五、项目预算及报价要求(一)、 磋商响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报出最终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

15、磋商响应商漏报内容致使未能达到招标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磋商响应商自行负责。(二)、 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响应商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三)、 磋商响应商的最终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四)、 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五)、最高限价中已经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差旅费、不可预见费用、税费、利润等一切内容。磋商响应商的报价须完全包含以上内容并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六)、磋商响应商免费提供的部件必须注明“免费”或数字“0”,如有严重缺漏项,视为无效标。(七)、本次项目最高限价:总价 壹佰贰拾万元整( 120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标。第三章 磋商响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两周年综合评估咨询、制度创新成果评估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2采购人名称中国(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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