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发电企业起重机械、机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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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发电有限公司起重机械、机具管理制度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XXXX发电有限公司起重机械、机具的管理、定期检查、检验和使用规则。1.2 本标准适用于XXXX发电有限公司起重机械、机具的管理工作。1.3本标准中的起重机械系包括:(汽机房)桥式起重机、燃料抓斗、汽车起重机、电动葫芦、卷扬机、手动葫芦、千斤顶、单梁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和工具。2 引用标准2.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2.2 特种设备安全检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73号2.3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劳安字(1991)8号2.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安生1994227号(热力和机械部分)3 职责3.1职能3.1.1起重机械

2、、机具的归口管理工作由公司设备部、检修部负责;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管理;3.1.2设备管理部特种设备专责和检修部负责起重机械、机具日常管理工作;3.1.3 设备部、检修部应尽职尽责做好起重机械、机具监督管理工作,以保证安全生产需要。3.2权限3.2.1设备部、检修部有权对全公司起重机械、机具进行管理;3.2.2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部门起重机械、机具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考核。4管理内容与要求4.1管理目标4.1.1明确起重机械的管理分工,做到职责分明,有人管理,有人监督。4.1.2规范各类起重机械的采购、制造、安装、检修、维护、使用和改造,提高全公司起重机械、机具的安全可靠水平,杜绝起重伤

3、害和设备损坏事故。4.2管理要求4.2.1 凡是有起重机械的部门,应按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起重机械管理规定,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范围,加强检查监督与考核,确保本管理制度得到认真贯彻落实。4.2.2 职责分工4.2.2.1 公司监督管理责任人4.2.2.1.1 公司安全监察部设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责任人4.2.2.1.2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的起重机械管理规定,严格起重机械的监督,配合设备管理部或设备所属部门,搞好起重机械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加强对相关部门落实本规定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使全公司起重机械符合国家特种作业工作制度的要求,以保证生产需要。4.2

4、.2.1.3定期对各部门落实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察看设备缺陷记录,掌握起重机械缺陷及处理情况,对于不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等情况,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4.2.2.1.4配合设备部、检修部建立全公司起重机械清册,监督设备所属部门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档案资料。4.2.2.1.5参与全公司起重机械检修管理,有权对被委托的起重机械检修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对检修过程进行监督,参与起重机械大修后的验收工作。4.2.2.2 公司技术管理专责人4.2.2.2.1 设备管理部特种设备专责为公司起重机械技术管理专责人,负责起重机械检修(大修)和维护的管理。4.2.2.2.2 负责对所管

5、辖部门起重机械技术管理,经常查看设备缺陷记录,掌握起重机械缺陷及处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按制度消缺。4.2.2.2.3 对各部门上报的起重机械检修(大修)项目进行确认,并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联系有检修资格的公司进行检修,在外委公司进本公司工作前,应联系安全监察部对其资质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与其签订检修合同。4.2.2.2.4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联系地方监督检验部门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和大修后检验,负责索取检验报告、将检验合格证明或整改通知单发放到相关部门,并监督问题的整改工作。4.2.2.2.5 负责组织起重机械检修(大修)后的验收工作,编制验收方案,明确试验方法,通知相关的安全监察部、设备所属

6、部门和检修公司,验收工作结束及时编写验收报告,大修原始资料整理后按规定存档,验收报告副本送交设备所属部门存档。4.2.2.2.6 负责全公司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等起重机械档案管理;4.2.2.3 部门管理专责人4.2.2.3.1 检修部设定起重机械管理专责人,负责本部门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并检查、监督和指导本部门起重作业人员认真落实本制度。4.2.2.3.2 在公司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部有关起重机械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对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结果负责。4.2.2.3.3 对起重机械所属管理班组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

7、相关班组认真执行设备定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4.2.2.3.4 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状况,对于起重机械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达到停止使用条件的,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公司部起重机械管理人员汇报。负责对起重机械缺陷进行统计,对于本公司无法消除的设备缺陷,要以书面形式分别送交设备管理部特种设备管理专责,由公司决定检修事宜。4.2.2.3.5 负责本部门起重机械的档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起重机械清册,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试验情况记录,并做好资料上报和存档工作,保证起重设备档案记录完整真实。4.2.2.3.6 参与起重机械大修后的试验和验收工作。

8、4.2.2.4 班组起重机械管理专责人职责4.2.2.4.1 班组起重机械管理专责人:起重设备管理班组班长。在公司安全监察部、设备管理部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和部门起重机械专责的指导下,认真做好管辖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定期检查等工作,落实好本标准。4.2.2.4.2 严格遵守起重机械驾驶员(起重工)安全作业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发生违章、违规现象。4.2.2.4.3 负责所属起重机械使用、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本班组无法处理时,及时汇报部门,认真做好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4.2.2.4.4 对于外委大修的起重机械,进行全过程跟踪,掌握起重机械的大修情况,督促检修人员按

9、照制度进行大修,监督大修人员的安全工作情况,保证起重机械大修工作高制度、安全顺利完成。4.2.2.4.5 认真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起重作业知识培训和考试,努力钻研业务知识,达到持证上岗要求。4.2.2.4.6 认真做好起重机械大修后的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安全工作制度,认真检查、试验,不发生失误和失职给企业造成损失。4.2.3 起重机械档案管理4.2.3.1 设备部应建立的起重机械档案资料: 4.2.3.1.1全公司起重机械清册;4.2.3.1.2 存在的问题及评价。4.2.3.2 检修部应建立的起重机械档案资料:4.2.3.2.1 所管辖范围的起重机械没备清册; 4.2.3.2.2新

10、设备安装记录、设备修理记录及大修后验收资料:4.2.3.2.3对班组执行制度的检查情况记录。4.2.3.3 班组应建立的起重机械管理资料:4.2.3.3.1相关班组应建立相关的汽机行车、燃料抓斗起重机等起重机械档案资料:4.2.3.3.2设备技术文件: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4.2.3.3.3设备修理(大修)记录和验收资料;4.2.3.3.4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4.2.3.4 起重机械清册内容:4.2.3.4.1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试验记录:4.2.3.4.2 缺陷统计、消除情况记录。4.2.3. 5 新安装的起重机械,所属部门专责人应在

11、安装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起重机械技术资料及安装验收资料送交设备部、安监部,安全监察部和设备所属部门保留复印件,原件由设备管理部送交公司档案室保存。4.2.3.6 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试验记录要及时填写,记录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4.2.4 消缺管理4.2.4.1 按照有关规定影响起重作业安全的缺陷,在未消除前,该设备禁止使用。4.2.4.2 对于本公司无法消除的起重机械缺陷如涉及传动机构、电气安全控制回路等检修部门应以书面形式报送设备管理部,由公司统联系生产公司家集中修理,修理费用按公司设备管理规定执行。4.2.4.3 起重机械外委检修的规定4.2.4.3.1 设备管理部负责选

12、择起重机械检修(大修)的单位,原则是应选择具有特种设备检修资质的单位,且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管理规范,原先合作过的单位可优先考虑。4.2.4.3.2 外委人员到公司后,联系部门应首先通知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公司家资质进行审查。4.2.4.3.3 安全监察部审查资质符合要求后,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签订检修委托合同,合同中至少应有如下条款:检修项目、质量保证、保修时限、责任考核、验收制度和检修过程技术资料移交等。4.2.4.3.4 起重机械检修过程的监督管理由设备管理部及设备所属班组负责,设备所属班组应选派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做监督工作,设备管理部专工及班组对修前设备状况;修理过程中所

13、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法;修后的验收情况做以详细记录,验收工作结束后,整理成文字材料报部门和设备管理部。4.2.4.3.5 检修中所发现的问题必须更换零件才能解决时,设备所属班组必须联系设备管理部相关专工到场认定后方可更换,否则不列入结算。4.2.4.3.6 起重机械检修(大修)后,应由设备管理部联系地方监督部门进行检验,设备管理部技术管理专责人按4.2.2.2.5条组织验收。4.2.4.3.7 负责付款的部门或部门,在付款时,必须依据验收报告和听取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和设备所属部门的意见,并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否则不准付款。4.2.5 定期检查、检验4.2.5.1 起重机械所属班组必须落实设

14、备专责人,在设备上应有明显标志,必须按照本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要求记入该设备档案中,禁止设备“带病”运行。4.2.5.2 定期检查包括:每年检查项目、每月检查项目和每日(使用前)检查项目。4.2.5.3 每年在11月底前,设备部必须组织一次对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项目包括:4.2.5.3.1起重机械检查中的运行试验可以采用空载试验的方法,也可结合工作中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载荷试验,但是进行载荷试验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试验合格,方可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汽车起重机还应进行回转和变幅)等机构性能检查、试验,一般载荷试验每4年进行一次;

15、4.2.5.3.2检查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是否正常。轴承、齿轮等内部结构结合大修检查:4.2.5.3.3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4.2.5.3.4所有起重机械检查中还应包括4.2.5.2条中的相关项目;4.2.5.3.5电气设备有可靠的接地(零);卷扬机、电动葫芦每半年由检修部电气专业测定一次绝缘,绝缘电阻0.5M,认真记录绝缘测试数据,并以书面形式将测试情况通报设备所属部门和安全监察部。4.2.5.4 每月在25日前完成月度检查工作,检查项目如下:4.2.5.4.1起重机械检查项目(手动葫芦和千斤顶除外):4.2.5.4.1.1起重机械工作性能正常;4.2.5.4.1.2安全装置、防护装置、制动器和离合器有无异常情况:4.2.5.4.1.3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4.2.5.4.1.4钢丝绳、滑轮组、吊链等无损伤:4.2.5.4.1.5配电线路、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无异常情况:4.2.5.4.1.6汽车起重机的液压系统是否漏泄,工作是否正常;4.2.5.4.1.7卷扬机固定牢固,钢丝绳与其它物体无明显摩擦痕迹;4.2.5.4.1.8汽机桥式起重机、燃料抓斗、汽车起重机等,应在明显部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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