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保健食品检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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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保健食品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保健食品检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编号:ZJZN-19834-SJ04执行书号:杭政采分-2019-01040采 购 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九年四月目 录第一部分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保健食品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5前 附 表5一、总 则8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五、开 标13六、评 标14七、定 标17八、合同签订及其他17第三

2、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20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22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5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25二、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25第一部分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保健食品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2019年保健食品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ZJZN-19834-SJ04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保健食品的检测服务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标项名称招标内容

3、及要求数量预算(万元)1保健食品检测服务生产、流通环节保健食品功效/标志性成分、常规理化指标、安全性指标、非法添加检测服务及部分原辅料和中药材鉴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约330批次68.5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符合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检验机构从事

4、检验服务活动,应当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合格,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时间:2019-4-29至2019-5-1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5-20 10:00六、投标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开标大厅。七、开标时间:2019-5-20 10:00八、开

5、标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开标大厅。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十、其他事项: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相关资质证书等(均需加盖公章)。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

6、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上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投诉受理地点:杭州市

7、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电话:0571-877152615、采购单位: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联系人:尉泉法、郑金春 联系电话:0571-86439947、86438515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宋斌;联系电话:0571-88821402;传真:0571-88821134Email: 第 40 页 共 42 页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前 附 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保健食品检测服务项目二、项目的实施范围:对保健食品的检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8、三、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四、服务要求:按照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采购人报送检测结果。五、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六、检测完成时间要求:2019年11月30日前七、预算金额:人民币68.5万元。2合同名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保健食品检测服务项目合同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WORD/WPS格式电子文档壹份(光盘)。6投标截止时间: 2019-5-20 10:007投标文件递交至单

9、位: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开标大厅。8开标时间: 2019-5-20 10:00开标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开标大厅。9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10、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1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有负偏离,内容与其投标要约(包括询标澄清内容)不一致,投标人将向采购人按每项负偏离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当达到两项及以上时,不仅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还保留以下权利:要求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提供货物

11、的权利;终止合同的权利;追究中标人该行为导致交货期延误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权利;向招标监管机构报告不诚信投标的权利;前述+同时并行的权利。(2)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答疑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书面提出,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疑问提出的权利或采购人不作答复。(3)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4)

12、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9、10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12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本招标文件尾页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3企业信用查询: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

13、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若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14、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15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30日起将开、评标地址变更至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10楼,请各有关供应商提前规划行程,避免影响自身投标、竞标。一、总 则1. 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2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合同中的鉴证方),杭州市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1.3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1.5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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