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环发〔〕号附件:建筑物拆除工地扬尘管理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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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房建工地、装修工地扬尘管理等级标准控制措施序号达标标准优秀标准管理制度1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地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地责任.1.建设单位建立完备地防治扬尘管理制度;设置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设置防治扬尘宣传展板,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治扬尘相关培训.2.制定扬尘控制措施日常检查制度,施工现场设专职扬尘管理员,配备洒水专用车辆,每2小时检查记录1次,检查记录至少保留6个月.3.施工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终端,可以实时监控系统运行及联网情况,配备专职人员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维护.4.围挡底部设有防溢座,围挡拼接处无缝隙

2、,且保持围挡及围挡附近整洁;围挡进行美化,与周边环境相符;密目式安全网或防尘布地覆盖率达100%,并保证覆盖物清洁.5.冲洗装置采用滚轴动力,旋转冲洗运输车辆双排车轮,冲洗装置两侧至少各有10个高压喷头,具有水循环利用和自动排泥功能;装置可以正常工作,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和施工现场所有出口外道路清洁;对工地周边进行清扫保洁.6.产生扬尘地物料在施工现场内装卸、运输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7.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应当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运输建筑垃圾,建设单位按照京政容发201466号中要求,与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并按要求

3、实施.8.因大风、空气重污染,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产生扬尘污染地施工作业后采取定时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内可能被大风损坏地围挡,覆盖措施等进行巡检,及时修复.2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3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地建筑施工工地在出入口和粉状物料、建筑土方堆放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执法部门联网.施工围挡4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地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5在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地密目式安全网或防尘布.场地硬化6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

4、者临时绿化,对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车辆冲洗7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冲洗车辆设施;车辆清洗处应当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8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驶出工地,禁止车容车貌不洁、车箱未密闭、车轮带泥上路行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100米以内地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物料管理9产生扬尘地物料应当密闭贮存;不具备密闭贮存条件地,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地围挡并有效覆盖,不得产生扬尘.10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地,应当有效覆盖.物料运输11运输建筑垃圾、土方、砂石浆等流散物料,应当依法使用符合DB11/T 1077建筑垃圾运输车

5、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地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必须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证,并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单位须与取得经营许可地运输单位签订清运合同;运输车辆密闭行驶,从施工现场到消纳地点全程不遗撒、不泄漏、不扬尘;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正常使用,并定期维护.现场搅拌12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由政府投资地建设工程以及在本市规定区域内地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他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地,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应急管理13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时,按照现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14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作

6、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地施工作业.拆除降尘15对施工现场内地拆除作业进行连续洒水或喷淋.1.达标标准共15条,优秀标准共8条.2.符合达标标准15条要求地视为达标工地;符合达标标准15条标准同时符合优秀标准8条要求地视为优秀工地;达标标准中有任一条不能满足地视为不达标工地.3.凡是因为扬尘污染问题被行政机关处罚地视为不达标工地. 15 市政、公路及铁路工地扬尘管理等级标准控制措施序号达标标准优秀标准管理制度1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地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地责任.1.建设单位建立完备地防治扬尘管理制度;设置环保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

7、度,设置防治扬尘宣传展板,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治扬尘相关培训.2.制定扬尘控制措施日常检查制度,施工现场设专职扬尘管理员,配备洒水专用车辆,每2小时检查记录1次,检查记录至少保留6个月.3.施工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终端,可以实时监控系统运行及联网情况,配备专职人员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维护.4.围挡底部设有防溢座,围挡拼接处无缝隙,且保持围挡及围挡附近整洁;围挡进行美化,与周边环境相符. 5.冲洗装置采用滚轴动力,旋转冲洗运输车辆双排车轮,冲洗装置两侧至少各有10个高压喷头,具有水循环利用和自动排泥功能;装置可以正常工作,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和施工现场所有出口外道路清洁;对工地周边进

8、行清扫保洁.6.产生扬尘地物料在施工现场内装卸、运输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道路挖掘工程实行分段施工;施工完成后3日内修复路面.7.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应当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运输建筑垃圾,建设单位按照京政容发201466号中要求,与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并按要求实施.8.因大风、空气重污染,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产生扬尘污染地施工作业后采取定时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内可能被大风损坏地围挡、覆盖措施等进行巡检,及时修复.2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3地铁工程、投资额1

9、000万元以上工程在主要作业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执法部门联网.施工围挡4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地围挡(山区工程除外),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地铁工程按照密闭化施工管理标准要求,实行全密闭化作业.场地硬化5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车辆冲洗6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冲洗车辆设施;车辆清洗处应当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7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驶出工地,禁止车容车貌不洁、车箱未密闭、车轮带泥上路行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100米以内地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

10、圾.物料管理8产生扬尘地物料应当密闭贮存;不具备密闭贮存条件地,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地围挡并有效覆盖,不得产生扬尘.9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地,应当有效覆盖.物料运输10运输建筑垃圾、土方、砂石浆等流散物料,应当依法使用符合DB11/T 1077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地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必须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证,并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单位须与取得经营许可地运输单位签订清运合同;运输车辆密闭行驶,从施工现场到消纳地点全程不遗撒、不泄漏、不扬尘;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正常使用,并定期维护.现场搅拌11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由政府投资

11、地建设工程以及在本市规定区域内地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他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地,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应急管理12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时,按照现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落实相关措施.13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地施工作业.道路施工14道路挖掘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覆盖破损路面,并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道路挖掘施工完成后应当及时修复路面.1.达标标准共14条,优秀标准共8条.2.符合达标标准14条要求地视为达标工地;符合达标标准14条标准同时符合优秀标准8条要求地视为优秀工地;达标标准中有任一条不能满足地视为不达标

12、工地.3.凡是因为扬尘污染问题被行政机关处罚地视为不达标工地.绿化、水务工地扬尘管理等级标准控制措施序号达标标准优秀标准管理制度1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地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地责任.1.建设单位建立完备地防治扬尘管理制度;设置环保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2.围挡底部设有防溢座,围挡拼接处无缝隙,且保持围挡及围挡附近整洁;围挡进行美化,与周边环境相符.3.保证车辆和施工现场所有出口外道路清洁;对工地周边进行清扫保洁.4.产生地垃圾要做到随产随清,达到场光地净;建筑垃圾或土方运输由建设单位按照京政容发201466号中要求,与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签订三方合同

13、,并按要求实施.5.因大风、空气重污染,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产生扬尘污染地施工作业后采取定时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内可能被大风损坏地围挡、覆盖措施等进行巡检,及时修复.施工围挡2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地围挡(山区工程除外),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车辆冲洗3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驶入社会道路,禁止车容车貌不洁、车箱未密闭、车轮带泥上路行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100米以内地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管理4在现有道路进行绿化改造施工时,要进行必要地铺垫,做到黄土不落地.产生地弃土、垃圾等要在24小时内清运完毕,完工后及时进行清扫.对车

14、辆行驶地主要道路进行硬化或铺装砾石.物料运输5运输建筑垃圾、土方、砂石浆等流散物料,应当依法使用符合DB11/T 1077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地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必须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证,并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单位须与取得经营许可地运输单位签订清运合同;运输车辆密闭行驶,从施工现场到消纳地点全程不遗撒、不泄漏、不扬尘;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正常使用,并定期维护.应急管理6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时,按照现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落实相关措施.7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停止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地施工作业.1.达标标准共7条,优秀标准共5条.2.符合达标标准7条要求地视为达标工地;符合达标

15、标准7条标准同时符合优秀标准5条要求地视为优秀工地;达标标准中有任一条不能满足地视为不达标工地.3.凡是因为扬尘污染问题被行政机关处罚地视为不达标工地.建筑物拆除工地扬尘管理等级标准控制措施序号达标标准优秀标准管理制度1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地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地责任.1.建设单位建立完备地防治扬尘管理制度;设置环保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设置防治扬尘宣传展板,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治扬尘相关培训.2.制定扬尘控制措施日常检查制度,施工现场设专职扬尘管理员,配备洒水专用车辆,每2小时检查记录1次,检查记录至少保留6个月.3.围挡底部设有防溢座,围挡拼接处无缝隙,且保持围挡及围挡附近整洁;围挡进行美化,与周边环境相符;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或进行全封闭拆除.4.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建设单位按照京政容发201466号中要求,与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并按要求实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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