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共生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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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 共生可能性1 杨松令 张薇 【摘要】 生态学是研究有机体及其周围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 本文试图利用生态学理论研究 上市公司大、小股东之间的关系。本文首先根据生态学中种间关系的定义,结合大、小股东 四方面的区别, 认为二者属于不同种群。 其次, 简要介绍了生态学中种间关系的定义和分类。 然后,将每一种间关系的定义带入到大、小股东关系的选择中,进行逐一认定和排除,得出 大、小股东之间的关系为共生的结论。最后简要分析目前大、小股东的共生状态及存在的问 题,提出二者的共生模式应向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转变。 【关键字】股东 生态学 共生 引言 “生态学”一词是德国生物学家海

2、克尔 1866 年提出的。海克尔在其动物学著作中定义 生态学是: 研究动物与其有机及无机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特别是动物与其他生物之间 的有益和有害关系。如今普遍使用的定义为:生态学(Ecology)是研究有机体及其周围环 境相互关系的科学。 这一定义强调了每一事物无不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和相互交融的重要规 律。因此,更多的学者将生态学加以泛化,将其引入到了社会上各个不同的研究领域。 上市公司股东行为是经济管理学界一直热烈探讨的问题。 鉴于前人已经将生态学引入了 多个不同学科并取得了很好的研究成果, 那么是否可以同样应用于股东行为的研究呢?本文 试图对此进行研究,按照生态学相关理论确定上市公

3、司大、小股东之间的关系。 一、大小股东生态学关系的确定 维基百科中文版中记录“种群”词条的解释为:在生态学上,种群是在一定空间范围内 同时生活着的同种生物个体的集群。 百度百科关于种群的记录为: 在一定时间内占据一定空 间的同种生物的所有个体称为种群。 种群一词与物种概念密切相关。根据生物学“种”的定义:同一物种的个体不仅因其同 源共祖而表现出性状上的相似(包括形态、大分子结构及行为等各个方面) ,而且它们之间 能相互交配并将其性状遗传给后代个体。 但不同种之间则由于形态、 生理或行为上的差异而 不能交配繁育,这称为生殖隔离。与此相应,广义的种群即是指一切可能交配并繁育的同种 个体的集群(该物

4、种的全部个体) ,例如世界上总人口。但在生物学上更关心的却是实际上 进行交配繁育的局部集群,即狭义的种群。 由此可以看到对种群定义的焦点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是限定了时间和空间的范围; 二是 把种群定义为形态结构相似的个体群;三是强调种群间生殖隔离的机制。 从种群的定义上来看, 作者认为如果将一个上市公司视为一个小型生态系统的话, 那么 在这个公司范围内的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应该是两个不同的种群。其原因主要有: (1)大、小股东在资本市场上的行为不同。大股东,尤其是控制性股东,不仅是公司 的主要出资人,同时也能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起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作用。 因此大股东需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

5、上充分搜集信息, 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定制公司的发展 战略, 选拔并监督管理层, 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 使之朝向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的方向努力。 1 本文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上市公司股东行为实证研究” (项目编号 9082001)和教育部人文社 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08JA630008)的部分成果。 中小股东往往体现为“用脚投票” ,即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业绩好的公司进行投资,而不参 与某一公司的实际运营事务。 (2)大、小股东的利益要求不完全相同。小股东进行股票投资的目的大部分是为了赚 取高、低股价之差,并获得年末公司根据当期经营成果派发的现金股利或股票红利。而有研 究表

6、明, 大股东并不满足只获取全体股东共同享有的那部分现金流量权, 对公司的控制权能 带来额外收益,且这种控制权收益只为大股东私人所享有。事实上,这是大股东追求的主要 收益来源。 (3)大、小股东承担的风险不完全相同。从表面上来看,公司的所有股东均按照出资 比例获取相同的利润回报率、享受同等比例的资本增殖,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资本损失。但 小股东往往投资方向较为分散, 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化解市场非系统性风险。 作为大股东来说, 掌握控制权的代价往往是集中投资导致的风险增大, 如遇运营失败, 还要承受来自管理当局、 社会及其他中小股东的责问,导致社会声誉受损。 (4)大、小股东的身份一般不转换。有关实证

7、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的股权一般相 对集中。如对我国 261 家上市公司的统计结果表明,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为 50.61%, 最高为 91.04%;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为 56.37%,最高可达到 91.71%(王泽霞,牟辉, 林黎亮,2008) 。由此说明,大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数量少但相对稳定,小股东数量众多但影 响甚小。基于资本实力的原因,大小股东在一段时期内一般不会相互转换。 二、生态学种间关系的定义及分类 上文确定了大、 小股东应该是不同种群间的关系, 那么有必要对种间关系进行详细地探 讨,从而确定二者之间明确的生态学关系。 种间关系是指不同物种种群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关系。 两

8、个种群的相互关系可以是 间接的,也可以是直接的相互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害的,也可能是有利的。目前,对于 种间关系的说法较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和分类。尚玉昌(1984)考虑得最为全面。他 认为物种之间的相互关系虽然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 但对任何一个物种来说, 都只存在着三 种可能性:受益、受害和中性。因此他将两个物种相互作用时的三种可能性加以排列组合, 得出了共 9 个方面、具体 11 种种间关系,分别是互惠、共生、共栖、寄生、类寄生、植食、 捕食、竞争、抗生、互抗和中性等。沈渭泉(1993)在其研究中将种间关系分为种间互助 关系和种间斗争关系两大类,其中,种间互助关系包括共栖、原始协作、共

9、生,而种间斗争 关系包括寄生、竞争、捕食、偏害。李广军等人(1994)专门对共生、共栖和寄生三个概 念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他们借鉴整合了生态学内的众多分支学科和不同科 学家的观点, 认为共生可以包括寄生和共栖, 三者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全局意义的连续统一 体。还有学者将原始合作和共栖统称为共栖。 由于生态学中种间关系繁多且较为复杂,很难有一种统一的理论将其进行明确地划分。 本文在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认为,种间关系可以分为竞争、捕食、寄生和共生四种基本关 系。这里的共生关系含义是广泛的,可以包括共栖和原始协作等。 1. 捕食(Predation) 指一种生物以另一种生物为食的种间关

10、系。前者为捕食者,后者为被捕食者。例如,兔 和草类、狼和兔子等都是捕食关系。在通常情况下,捕食者为大个体,被捕食者为小个体, 以大食小。 2. 竞争(Competition) 这里是指两种共居一起, 为争夺有限的营养、 空间和其他共同需要而发生斗争的种间关 系。 竞争的结果, 或对竞争双方都有抑制作用, 大多数的情况是对一方有利, 另一方被淘汰, 一方替代另一方。 3. 寄生(Parasitism) 指一种生物生活在另一种生物的体内或体表,并从后者摄取营养以维持生活的种间关 系。前者称寄生物,后者称寄主。在寄生关系中,一般寄生物为小个体,寄主为大个体,以 小食大,而且大都为一方受益,一方受害,

11、甚至引起寄主患病或死亡。 4.共生(Symbiosis) 指两种不同种属的生物生活在同一环境种互相依赖、 共同生存的种间关系。 共生的生物 在生理上相互分工,互换生命活动的产物,在组织上形成了新的结构。共生关系对双方能产 生不同程度的益处。 三、大小股东生态学关系分析 上文介绍了生态学中四种种间关系。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为了确定大小股东的关系, 本文尝试运用排除法,根据每一种间关系的定义并结合大小股东的行为特点进行逐一辨认、 排除,以求找到一种最优解释。 大、小股东的关系首先不是捕食。从定义上来看,捕食是大个体以小个体为食、大个体 消灭小个体的行为。生态学中,捕食形成了不同层级的食物链关系,能

12、量通过大个体的捕食 行为从小个体传递到大个体,其本身需求即得到满足,而没有产生新的能量。而在实际经济 生活中,大股东显然不是以掠夺小股东的利益为生。小股东持股分散,其获得收益的来源是 公司股票价格的上下波动形成的价差, 以及公司根据收益情况派发的股利。 这一部分大股东 同样能够依据其持股比例获得,并不存在违法掠夺的现象。另一方面,大股东因持股比例在 公司股权中占相对优势,能够影响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因此,努力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 业绩才是大股东真正追求的利益。 其次,大、小股东的关系也不是竞争。竞争是为了争夺共同需要的有限资源导致一方驱 逐、淘汰、取代另一方的行为。捕食和竞争都属于种间对抗性关

13、系。大股东作为生态学中对 应的大个体,不可能消灭、驱逐小股东,因为二者有着共同的利益来源即公司的净利润,这 是公司在市场环境中通过经营活动得来的, 全体股东依法按比例共同享有, 不存在哪一方能 够合法获得超过其持股比例的更多收益。同时,大股东虽然出资比例较大,对公司的经营活 动起主导作用, 但其现有资金实力仍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需要, 为了获得更强 的竞争力,需要小股东的资金补充。以一个公司整体来看,二者应是利益一致的行动者。 再次,二者的关系不是寄生。寄生也是一种对抗性的相互关系,是小个体摄取大个体的 营养、危害大个体的行为。小股东在公司中出资比例较小,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基本不产生影

14、 响, 小股东仅是按照股东大会宣告的利润分派比例领取股利。 即使是在股票流通的二级市场, 小股东掌握的股权高度分散, 也不可能对股价的短期上升或下降产生明显的驱动作用。 由此 看来,小股东无法从大股东处获得任何额外利益,更不可能产生危害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在排除了竞争、捕食和寄生后,大、小股东的关系最有可能是共生。从最初的英文或希 腊文字面意义上的理解,生物学家将共生定义为:不同生物密切生活在一起。现实情况也是 大股东和小股东动态地共存于同一家公司中。从本质上来讲,共生的特点就是协同与合作, 是共生体中双方利用各自不同特质通过某种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 从而产生新的能量, 对共 生双方均产生影响

15、。在股份制公司中,资本作为联系的纽带,将若干持有不同比例股份的股 东联系在一起, 共同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进行合作, 共同从公司获得的利润中获益。 因此, 大小股东的关系基本可以判定为共生关系。 四、大小股东共生关系的启示 美国微生物学家玛葛莉丝深信共生是生物演化的机制,她说: “大自然的本性就厌恶任 何生物独占世界的现象,所以地球上绝对不会有单独存在的生物。 ”这种说法生动而深刻地 说明共生关系在自然界中是普遍存在的。 但如同上文所说, 这里的共生并非取自其最狭隘的 定义, 而是将自然界中有利和不利的多种情况包含在其中。 依照对共生关系的生物体利弊关 系而言,共生可依照以下几种形式的共生关系

16、分类:1.偏利共生关系,又称共栖,指两种生 物生活在一起,其中一方受益,另一方无利但也无害的一种关系。2.偏害共生关系,指当两 个物种在一起时,由于一个物种的存在,可以对另一物种起抑制作用,而自身却无影响。3. 互惠共生关系,指两物种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彼此互相依赖,相互共存,双方获利,因此 互利共生能增加合作双方的适合度。 其中, 互惠共生又根据其新增能量分配结果的不同分为 对称性互惠共生和非对称性互惠共生两种关系。非对称性互惠存在着不对称的利益分配机 制,即一方获利多而另一方获利少;对称性互惠共生具有对称的能量分配机制,即不同共生 单元获利的比例一样多, 这种机制使不同的共生单元获得同等的能量积累和进化机会, 是最 有效率的共生状态。 由以上共生关系的具体分类可以看出,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大、 小股东关系多数可以 归类为偏害共生关系或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关系。 整体上看, 上司公司这个股东共生体在两类 股东的协调合作作用下,能够产生出大于其各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获得的收益总和的收 益,确实体现出生态共生系统的正效益。但是这种正效益的分配结果,从目前状况来看是不 合理的,表现在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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