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十四个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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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核心制度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目 录1、 首诊负责制度012、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023、 分级护理工作制度044、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055、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066、 会诊制度067、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078、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099、 术前讨论制度1010、 查对制度1111、 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312、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1613、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14、 新技术准入制度19医疗机构十三个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科室是指病人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诊室的当班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要对病员的诊断治疗、住院、转科、转院以

2、及出院随诊等全面负责。 2、首次接诊门诊病员的医师,应按医疗原则,认真负责地对病员进行诊断、处理。若诊断不明需会诊或请上级医师者,首诊医师应按制度规定亲自联系,不得推诿病员。3、若系危重病员应亲自护送入院或入院观察,并口头及书面记录向接诊医师交待清楚。不能搬动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就地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转入他科。4、若就诊的病员经首诊医师检查后认为不属于本科疾病,应书写会诊申请书,提出疑似诊断后,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处理,待会诊医师诊断明确,认为确系该科病员,同意转科诊治后,首次接诊医师的工作才算终结。 5、如会诊中意见不一致,首诊医师应负责对病人进行诊治,并请科主任裁决;若首诊科主任和

3、会诊科主任意见有分歧,再由医务科或业务院长、院长最后裁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首诊医师承担负责。 6、凡属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抢救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始终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起主要协调作用。 7、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系统患者,应根据本次入院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8、病员办理入院手续后,接入院证和所填收治科室接受病人,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涂改入院证和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否则所造成

4、的延误病员诊治时机的后果,由当事者承担责任。 9、病员入院时的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应按医疗原则诊治病员,完成病历书写等工作。10、 病员入院后首诊医师认为该病员不属于本科收治对象,应在妥善处理病员后,向上级医师汇报。如需请有关科室会诊,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诊断,待会诊医师确认系该科病员,同意转科后,首诊医师的工作才算终结。如会诊中意见不一致,由会诊科主任裁决,如还不能确定则由医务科或业务院长、院长最后决定病员收治的科室。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一般在上午进行。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查房二次以上。新病人、疑难危重病人请上级医师要及时查房。 2、对疑难危重病员,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 3、查房前,经治医师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各级医师查房,经治医师必须作好相应的查房记录并载入病历。 5、查房内容: (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求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断、治

6、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病历、医嘱;听取下级医师对诊断和治疗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检查病历并修改其中错误的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会诊等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查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日早晨特殊检查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生话等方面的意见。6、院领导及院

7、部有关科室的负责人有计划有目的的定期参加各科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的治疗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三、分级护理工作制度 1、新入院普通病人每日至少测量3次体温,手术病人每日至少测量4次体温,连续测量3天。根据病情变化,随时测量,危重病人、高热病人每日至少测量6次体温。 2、病人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级别,并作出标记。 特级护理:病情危重,随时需进行抢救监护病员。 设专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械、药品,随时准备急救;预防并发症,制定护理计划,设特护记录单及时准确填写特护记录单及24小时液体出入量。 一级护理:重症病员、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休息的病员。 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密切观察病

8、情变化;每小时巡视一次,并作好护理记录,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澡、洗头、预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自理的病员。 适当地做床目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2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轻症、慢性病、生活完全能自理者。 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注意休息及饮食,根据病情参加一些室内外活动每日巡视病房不少于2次。四、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针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病例,应及时组织病例讨论。 2、讨论疑难病例前,负责主治的科室或经治医师需积极作好准备,并通知本科及相关科室参加。 3、讨论时,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9、的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例由经治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出总结,明确诊断及治疗方案。4、疑难病例讨论由经治医师记录,并将讨论的综合意见载入病历中。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死亡病例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组织讨论。 2、讨论死亡病例前,负责主治的科室或经治医师需积极作好准备,并通知本科及相关科室参加。 3、讨论时,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折意见(病例由经治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出总结。 4、死亡病例讨论由经治医师记录,并将讨论的综合意见载

10、入病历中。六、会诊制度 l、邀请和被邀请会诊的科室均应填写会诊登记本,会诊医师应认真书写会诊记录。会诊时经治医师在场陪同。 2、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3、科间普通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申请单。应邀医师24小时内完成会诊并写出会诊记录。 4、科间急诊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后补填登记本。 5、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6、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七、危重病人抢救制度1、抢救危重病人应按照病情严重程序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 (1)一般抢救

11、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当班护士负责。 (2)危重病人抢救应由该科室急诊主治医师和急诊护士长组织抢救。 (3)遇有大批病人、严重多发伤等情况时,由立即报告医务科,组织专科医师共同抢救。 2、急诊室护士应做好抢救准备工作。遇有危重病人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护士长,并及时给予必要的处理,如吸氧、吸痰、测体温、血压、脉搏、呼吸等。 3、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即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4、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随叫随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5、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

12、,井要注明执行时间。因抢救病人未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即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医嘱和处方。 7、各种急救药品的安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应暂行保管。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8、一切急救用品实行“四固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各类仪器要保证性能良好,急诊室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用后归放原处,定期做好清洁、消毒、清理补充等工作。 9、病人经抢救病情稳定或需转入病房或手术室治疗者,急诊科应派人护送;病情不允许搬动者,需专

13、人看护或经常巡视;对已住院的急诊病人应定期追踪随访,以利提高救治水平。 10、各科室建立抢救登记本,记录抢救病人的病情、抢救经过与经验教训以及参加抢救工作人员名单。11、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总结。八、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医师分级1、住院医师:低年资住院医师、高年资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正、副主任医师 二、手术分类 1、一类手术:普通常见的小手术。 2、二类手术:各种中等手术。 3、三类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 4、四类手术:科研项目及新开展的重大手术。 三、各级医师的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不能独立开展任何手术,只能在上级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担任助手职责;执业医师在上级医师指

14、导下,熟练一类手术,然后初步掌握部份二类手术。 2、主治医师 掌握二类手术,熟练三类手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类手术。 3、正、副主任医师 指导三类手术、主持四类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指决定对病人的手术治疗方式、参加手术具体分工。 l、一类手术 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 2、二类手术 由科内提出申请,业务院长审批。3、我院目前暂不开展三类和四类手术。 五、手术准入及手术分类 1、我院为一级甲等医院,按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技术标准可开展一类手术和部分二类手术。 2、凡重大、致残、新开展手术,均应在科内讨论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由业务院长或医务科长审批。越级手术除以上规定外还需写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卫生厅,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展。3、医务科对临床应用的手术技术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定期调查手术科室手术情况,出现手术人员调动,设备损坏或老化,或出现影响手术安全和疗效的因素时,及时中止该项手术的应用。九、术前讨论制度 1、术前讨论是防止医疗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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