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简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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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保险法简介 周海珍 *1 w2009年2月28日,新保险法经过十一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审 议通过,正式颁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 正式实施。 Date2 新旧保险法比较 w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w进一步完善保险行业基本制度 w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管理 w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 Date3 增设不可抗辩条款 w客户在接到保险公司电话营销后,隐瞒了患 癌症的经历,投保健康险,结果两年后出险 身故,其家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 司派出专人到保户所在地的医院调查,结果 发现他投保前有多次治病经历。 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Date4 w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 被

2、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 告知。 w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 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 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w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 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 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 Date5 明确了理赔程序和时限 w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 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 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 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

3、资料。 w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 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 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Date6 w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 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 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 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 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 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 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w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

4、的,除支付保 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 损失。 w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 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 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Date7 w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 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 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 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 知书,并说明理由。 w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 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 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 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 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后,

5、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Date8 受益人的指定 w 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 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w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 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 的人为受益人。 w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 益人。 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Date9 特殊情况的赔付 w 1997年11月,周某为自己向保险公司购买 了20万元的人寿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妻子叶某 和弟弟,受益份额均等.1999年1月,因夫妻争 吵冲突,叶某趁周某熟睡时拧开煤气开关,夫 妻双双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

6、,周某系被 叶某故意施放煤气毒死,叶某系自杀身亡. w 事后,另一受益人周某之弟向保险公司申 请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10万元. 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Date10 第六十四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 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 其他受益人的。 第六十五条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 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

7、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 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 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Date11 w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 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 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 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w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 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 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向其他权利

8、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w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 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Date12 财产转让 保险合同仍有效 w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 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w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 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w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 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 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 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 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w 被

9、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 ,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Date13 格式条款要提示 w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 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 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w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 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 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 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 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修订前:保险

10、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 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Date14 超额重复投保退还保费 w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 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 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w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 ,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 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w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 ,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修订前: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 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 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11、Date15 w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 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w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 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 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 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w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 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 保险费。 w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 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 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 价值的保险。 Date16 完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 w修订前: w第七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w (一)股份有限公司; w (二)国有独

12、资公司。 完善保险行业基本制度 Date17 严格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和高管人员资格条件 w第六十八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 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 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的其他条件。 完善保险行业基本制度 Date18

13、w第八十一条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与保险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 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 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w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由国务 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Date19 w第八十二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w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 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w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 律师、注册会计师或

14、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 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w 第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修订前:保险公司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报经保险 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Date20 拓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和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w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 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 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 有关的其他

15、业务。 完善保险行业基本制度 Date21 w第一百零五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 ,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w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资金运用形式。 w 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 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w 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 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 Date22 w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 全性原则。 w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 证券; (三)投资不

16、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w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 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w 第一百零七条 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 产管理公司。 w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活动,应当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w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 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Date23 其他 w1、完善保险公司的业务规则。 w2、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 w3、完善保险公司市场退出机制。 w4、完善对保险中介的管理。 完善保险行业基本制度 Date24 增设“保险行业协会”相关内容 w第一百八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 业协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 估机构可以加入保险行业协会。 w 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业的自律性组织, 是社会团体法人。 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管理 Date25 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 w明确了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原则和监管职责 ,增加了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手段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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