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传人:marr****208 文档编号:117033996 上传时间:2019-11-18 格式:DOC 页数:40 大小:20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1 目目 录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2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3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3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8 五、基金财产保管9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2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运作安排.14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17 九、基金收益分配.24 十、基金信息披露.25 十一、基金费用27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8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9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29 十五、禁止行为31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终止和基金财产清算32 十七、违约责任34 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36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36 二十、其他事项37 二十一、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地、签订日期37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2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 (一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3、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3、14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3、14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敏 成立时间: 1999 年 4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1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业务 ( (二二)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4、秦晓 成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银复198617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2.79 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居民储蓄业务;信托贷款、投资 业务;金融租赁业务;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投资;在境内、外发行或代理发 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贴现;外汇放款;买卖或代理买卖 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境内、外外汇借款;外汇及外币票据兑换;外汇担保;保管 箱业务;征信调查、咨询服务;基金托管业务。代办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 回业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业务及经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

5、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3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 (一一)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 ) 、等有关法规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简称“基金合同”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订立。 ( (二二)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6、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的登记和保管、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管理和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 配、信息披露、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 以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三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 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基金托管协议。 ( (四四) )除非本协议明确另有所指,本协议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基金合同的释义 部分具有相同含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和核查 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

7、金托管人 的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资产估值、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与会计核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 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 配、基金的融资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 (一一)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范围及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和核查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范围及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和核查 1、本基金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8、其他金融工具。 2、基金托管人应建立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是否符合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4 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监督。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不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指令, 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对于已经执行的投资指令,基 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行为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的,基金托管人应书面通知基金管 理人进行调整,如基金管理人不能及时调整,基金托管人应将该情况报告中国证监 会。 ( (二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和核查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和核查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9、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3)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40%; (4)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投资组 合中的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60%-95%,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浮动 范围为: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5%。权证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0-3%。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

10、行股票公司当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7) 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时,不得有下列情形: i. 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 之五。 ii. 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iii. 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总和,超过该权 证的 10%。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9)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5 2

11、、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的投资和融资比例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监督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资产配置比例、 单一投资类别比例限制、融资限制、股票申购限制、基金投资比例是否符合法规规 定,不符合规定的,基金托管人应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 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 (4)、 (7)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基 金管理人在规定的限期内未能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

12、托 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限期纠正。 ( (三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的监督和核查 1、本基金的投资禁止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 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

13、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约定内容另有明确规定,使得此部分内容与相关法律法 规不符或冲突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当对此进行修改并遵照执行。 2、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的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属于 投资禁止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对于已 经执行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行为属于投资禁止行为的,基金托管人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6 应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调整,如基金管理人不能及时调整,基金托管人应

14、将该 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3、为配合对关联投资限制实施监督所采取的措施。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以及关联方发生变化时,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 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 ( (四四) )为控制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应的银 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列表或更改对手列表的通知,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 手列表的范围在银行间交易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按照交易对手列表监督 基金在银行间的交易

15、行为。基金管理人发送的银行间交易指令不符合交易对手列表 的,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 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应向托管人说明理由,在与交易对手交易前 3 个工作日 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 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 况进行监督。 ( (五五)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选 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为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活期存款存放在基金托

16、管人处。 基金管理人应按年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存款银行列表,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 人提供的存款银行的列表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议存款等存款投资业务。基 金管理人需与存款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并将基金存款存放在 存款银行指定的分支机构。 基金托管人根据存款银行列表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 定进行监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存款,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 基金管理人。 以上约定如与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符,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7 ( (六六)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支付及收 入确定、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