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XXX县盗伐林木损失鉴定报告

上传人:野鹰 文档编号:11700840 上传时间:2017-10-1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9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XXX县盗伐林木损失鉴定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XXX县盗伐林木损失鉴定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XXX县盗伐林木损失鉴定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XXX县盗伐林木损失鉴定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XXX县盗伐林木损失鉴定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XXX县盗伐林木损失鉴定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XXX县盗伐林木损失鉴定报告(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许可证号:510013310编 号:XHSF 植鉴字2014第 XXX 号地 址:成都市星辉西路 18 号邮政编码:610081联系电话:134 3809 9225声 明1.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3.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4.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XX 县 XXXXX 村委托森林盗伐损失鉴定

2、报告XHSF 植鉴字2014第 XXX 号一、基本情况委托人:XX 县 XX 乡 XXX 村 村民委托鉴定事项:XX 县 XX 乡 XXX 村 村民要求对涉案嫌疑人 XXX 涉嫌非法盗伐林木XXX 地集体林地进行蓄积量损失鉴定之事宜。受理日期:20XX 年 XX 月 XX 日鉴定材料:由 XX 县森林公安局和 XXX 政府派出人员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通过对现场伐桩进行检尺所得每木地径数据(见附件材料) 。鉴定日期:20XX 年 XX 月 XX 日鉴定地点:成都市星辉西路 18 号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在场人员:黄文军、郝云庆、靳伟二、鉴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 16734-1997中国主要木材名称 ;2. 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川林资函2013351 号;3.森林调查常用数表农业出版社,1975三、鉴定摘要本司法鉴定中心接到鉴定委托后,对 XX 县森林公安局和 XXX 政府提供的伐桩检尺数据进行核实,经核实,数据中共有 XXXX 个伐桩,树种均为马尾松,记录值为地径(cm) 。四、鉴定方法由于委托方提供的仅是被伐林木的地径数据,而推算林木蓄积量需要立木的胸径和树高二元关系式计算,因此,我们先通过地径与胸径、地径与树高的换算得出其理论胸径和树高,再推算出立木的蓄积量。其推算步骤如下:(1)地径与胸径的换算参照:重庆市马尾松伐桩

4、一元材积表编制研究 ,重庆林业科技,20XX 年第 XX 期文章中对地径与胸径换算关系的报道,即在中层厚度和25(类型 3)的立地条件下,地径与胸径都遵照一元关系式:D=-1.5902063+0.9024944X注:D 为林木胸径(cm),X 为树木地径(伐桩) 。(2)地径与树高的换算H=2.8807914+0.3826811X注:H 为林木高度(m),X 为树木地径(伐桩) 。(3)胸径、树高与材积的换算利用四川省森林调查常用数表中相关的二元材积式计算各树种单株蓄积,以各树种单株蓄积为基础,求算林地各树种各径级蓄积。各树种各径级蓄积相加得到单位蓄积量,蓄积单位为 m3,保留 1 位小数。马尾松二元材积式:V=0.000060049144D1.8719753H0.97180232注:V 为林木蓄积量(m 3),D 为树木胸径(cm),H 为树木高度(m)。五、鉴定意见通过对委托方提供的 XXXX 个立木地径的换算,经鉴定,林地共损失立木蓄积量为 XXXX m3。六、鉴定人签章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执业证号 510013310008)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执业证号 510013310009)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盖章)2014 年 1 月 20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