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设计 - 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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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善县看守所、嘉善县人民检察院视频监控高清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SCG2016032(G) 项目名称:嘉善县看守所、嘉善县人民检察院视频监控高清改造采购单位:嘉善县公安局、嘉善县人民检察院 集中采购机构: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30日第 1 页 共 82 页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前附表5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四、开标14五、评标15六、定标16七、合同授予17第三章 招标需求18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6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58第六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第 2 页 共 78 页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

2、公告公告发布日期: 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善财采确临2016517号、2016924号申请表批准,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嘉善县公安局、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嘉善县看守所、嘉善县人民检察院视频监控高清改造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JSCG2016032(G)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采购内容 视频监控高清改造,详见招标需求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日期: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地址:浙江省嘉善县魏塘镇环北西路261-263号(一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3-84129636报名及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1、报名表(网址:http:/,下载嘉善县政府

4、采购投标报名表);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办理报名和领取标书者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七、投标送达截止日期:2016年7月20日上午9:30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八、开标时间及地址: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上午9:30整,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开标地址:浙江省嘉善县魏塘镇环北西路261-263号二楼交易二室。九、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0元整,并

5、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收款人账户;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汇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形式;收款人名称: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善县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193302 0104 0010 188。十、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和嘉善县招标采购网 (http:/)。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嘉善县公安局嘉善县公安局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3-84232273嘉善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3-84235067代理机构名称: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丹婵联系电话:0573-84129502 传真:0573-84

6、12963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嘉善县看守所、嘉善县人民检察院视频监控高清改造2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采购预算价:212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安局180万元,检察院32万元);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第九条规定交纳。5评标委员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4 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共 5 人组成。6投标文件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4 份。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20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

7、到浙江省嘉善县魏塘镇环北西路261-263号二楼交易二室。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20日9时30分在浙江省嘉善县魏塘镇环北西路261-263号二楼交易二室。9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0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嘉善县招标采购网(http:/)。11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1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具体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条第(五)款。1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4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按合

8、同总金额的 10 %计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还。15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个月后支付总额的 100 %。16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网上注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上进行注册登记。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18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 则(一)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

9、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

10、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特别说明:1.如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投标人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投标人;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

11、,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人。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项目相关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商务、技术评审或资格性审查时,

12、不得将属于投标人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作为该投标人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

13、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 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中所提到的品牌,均为参考品牌,采购人欢迎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与竞争。(九)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且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嘉善县财政局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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