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2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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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用人单位可合法解除的情形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的情形三、避免劳动争议需注意事项四、案例分析五、总结一、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的情形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情形:1、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2、用人单位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怀孕期间,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该职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何为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

3、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要点:(1)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内容的约定;(2)主观因素而非客观因素;(3)考核方法的合法性;程序: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培训调岗书面通知依法解除并支付经济不补偿金员工手册规定的解除条款:1、拒绝接受公司规定的定期体检者;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3、在禁烟区吸烟者;4、未经准许擅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者;5、向外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6、以任何形式伪造公司记录或文件者;7、提供假证明、假履历、假文凭或假发票及其他不诚实和欺骗行为者;8、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9、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4、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10、无故旷工连续两日(含两日)以上及三个月累计旷工两日(含两日)以上者;11、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12、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14、利用职权营私舞弊,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15、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16、故意损害公司财务者;17、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者;18、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19、散播有损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20、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21、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2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

5、机关予以处罚者;23、扰乱公司秩序,不听警卫人员劝阻,强行闯入厂区者;24、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25、酒后上班者;26、因睡岗给公司带来严重隐患或使公司蒙受损失者;27、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28、一年内警告三次者;25、一年内记过两次者。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的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

6、、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避免劳动争议需注意事项1、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2、女职工应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产假或流产假。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4、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5、员工发生事故,各车间部门相关负责人应第一时间与安全部和人力资源部联系,不得自行

7、推后时间,以免耽误后续报险进度.若规定时限内未报,劳动部门不予理赔相应费用,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6、发生伤情后,员工须到参险地指定的正规医疗机构治疗,若需转外治疗,须经当地医疗及社保局审核批准后,转外费用方可报销。7、各车间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报险事宜,并加强培训提高员工报险意识,发生伤情后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保留相关影像资料等证明,避免发生争议时无据可查。8、公司相关制度应有相应的培训,所有培训记录、考核试卷等均需本人填写,并保留其完整性。9、需要给予警告、处分及其他惩罚内容时应有书面内容,不得只是口头说明,并保留书面内容的完整性。10、各车间部门及公司给予职工的警告、处分及其它惩罚中,涉

8、及罚款时应保留罚款收据.11、员工发生工伤治疗期间:员工考勤按病假处理,并按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员工工伤认定结论书下达后(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待伤残鉴定结论书下达后),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带身份证原件、工卡到人力资源部签关于补发工伤工资的通知书,补齐病假期间剩余40%的工资,并于签通知的当月工资内发放。1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关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降低劳动纠纷的处理原则能辞职,保留书面辞职信;可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单方解除

9、,化协商解除的形式;无法协商,注意解除的程序与证据的保全。四、案例分析1、某车间牛某,其劳动合同于2014年12月20日到期,由于其在车间表现及自身疾病,车间不同意其续签合同,经公司与其本人协商一致按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牛某或者额外支付牛某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如果是工作表现的问题,工作当中一定要有严格书面的考核及相应的证据。2、某车间员工卫某,其劳动合同于2015年12月04日到期,由于其在车

10、间表现不佳,车间不同意其续签合同,经公司与其本人协商一致按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某车间员工刘某,其劳动合同于2016年08月11日到期,由于其在车间表现不佳,车间不同意其续签合同,经公司与其本人协商一致按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之

11、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4、某车间员工,于2012年9月与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于2012年11月在工作时受伤,因伤情较重一直住院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需配置辅助器具护理床。合同于2015年9月到期,公司可否以合同到期为由与其接触劳动关系?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固公司不得以合同到期为由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5、张某于2007年7月进入某一家股份制

12、企业工作,其与单位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到2011年5月底。2011年3月1日张某因患病一直病假在家。2011年五月底,该企业人事部门寄出书面通知,通知张某因劳动合同期满不在于其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张某收到通知后与人事部门联系要求延续合同期,但多次交涉未果。问:企业是否有权在张某的医疗期内解除合同?分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张某在医疗期内即使合同期满,即使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企业也不能于其终止劳动合同。只要张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就应顺延其劳动合同。总结把握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支撑依据;注意操作过程中的证据保留;完善处理劳动争议的两把利剑。(1)规章制度(2)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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