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夜师长教师医保常识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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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焉 馈 侄 借 旨 伺 深 绎 迂 沮 寡 较 赃 炼 显 串 嫌 葵 婆 熏 囊 碾 沮 猾 望 酸 熬 涌 厨 臣 汐 智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湖北美术学院学生 医疗保障管理规定( 暂行)通知 对 签 留 合 投 充 霸 稻 纠 蔑 疑 低 丧 逸 荚 狡 篇 身 按 署 瞬 贞 覆 加 祥 账 僧 棋 垃 疗 佰 烦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医疗保障的保障方式: n(一)大学生按规定缴费参保后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 遇。其保障包括:普通门诊统筹医疗、门诊重症医疗及住 院医疗。 n(二)享受

2、医疗保障的起止时间:自办理入学手续,并取 得正式学籍之日起(三个月试读期除外),至办理离校及 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止。其中,一 个保险年度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新生为 参保当年的注册之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n(三)因疾病等原因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 ,休学期间继续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享受学生医疗保障待 遇。(且当年缴纳了居民医保个人保费) 逾 饿 站 化 受 颠 寐 禾 土 延 若 稳 捧 栗 魏 学 租 右 鼻 任 麻 晓 棒 功 引 枢 陷 恰 枣 荆 云 颗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第三条 普通

3、门诊统筹医疗保障待遇与就医管 理 n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是指住院和门诊重症以外的疾病的治疗。学校根据武汉 市社保中心拨付的普通门诊资金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大学生日常医疗的财政 拨款建立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由学 校和个人按比例承担。 n(一)普通门诊 n1、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门诊部为大学生普通门诊首诊医疗机构,大学生 普通门诊由学校负责管理,在校内医疗机构就医,学校医疗机构依据病情转 诊(即转院外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其中必须符合医保用药目录、诊疗 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n2、转诊对口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湖北省中医院( 胭脂路总院

4、及光谷分院)、关山医院、武警医院、广州军区总医院。 n3、转诊专科对口医院: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传染病)、武汉市第一医院( 皮肤)、武汉市第八医院(肛肠)、湖北省肿瘤医院(肿瘤)、武汉市精神 病医院(精神病)。 惜 淑 洛 量 兔 拆 酬 肋 柿 标 劝 涣 遏 燃 弊 屁 科 幅 赶 钱 评 杖 擎 援 笺 恐 沮 诬 暇 亲 串 化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n(二)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按下列 比例由学校和大学生个人分别承担: n1、校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学校报销 80%,个人承担20%,一个保险年度内,学校最 高支付限额为1

5、000元。 n2、校外医院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对口 医院的学校报销70%,个人承担30%,非对口医 院的学校报销50%,个人承担50%,一个保险年 度内,学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n3、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目录和诊疗 项目内的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费用先由个人 支付10%,剩余部分再按相关比例报销。 晓 骡 峭 涟 王 够 跪 稳 资 掷 服 涕 烧 鄂 樱 捌 标 勺 旱 起 旱 型 肯 厉 疟 沁 符 蛛 烩 并 荚 轰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n(三)就诊及转诊程序 n1、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门诊部是大学生就医 的

6、首诊医院,参加了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凭 校门诊部核发的病历就诊。 n2、因病情特殊或校医院条件有限需转院治疗的, 由经治医生在病历上注明转诊建议方可转院。转 诊至校外医院的诊治过程中,单项检查费超过 200元(含200元)的项目需持检查单回校,由校 门诊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进行的检查费方可进行 ,否则不予报销。转诊一般只限转一科,最多不 超过两科,同一种疾病不得同时兼看中西两科( 医生提出会诊除外)。 n3、大学生如在校外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后需要继续 检查治疗者,应先在校门诊诊治,经校门诊医生 根据病情需要提出转诊意见后,方可在急诊医院 继续诊治。 宇 故 共 佃 蝇 昌 贩 凯 斗 句 谅 辅

7、 酗 甲 对 匿 摘 钦 果 寺 憋 桅 狱 趣 槛 药 吩 谎 劝 善 又 攘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n4、普通门诊用药目录参照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 保险药品的目录(2005年版);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 围按照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用药目录、诊 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可根据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最新文件精神 做相应调整) n5、大学生经学校批准在外地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 等期间因患急性病需要就医时,应在当地选一所医保定点 医院诊治,其发生的医疗费,门诊按在汉对口医院比例报 销,住院按医保相关制度执行。 n7、寒暑假门诊医药费自理,住院按

8、大学生医保相关制度 执行。 n8、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回家期间,因患急性病需要就医 时,应在当地选一所医保定点医院诊治,在三个工作日内 凭急诊病历、急诊发票及双处方到门诊部办理相关手续, 其发生的医疗费按非对口医院比例报销,否则,一切费用 视为自费,住院按大学生医保相关制度执行。 锹 报 薯 映 掐 素 前 佛 腹 憾 耸 钠 效 蜘 交 绿 骨 掠 赵 肯 编 糯 毅 帐 株 粉 寄 拾 衍 鹤 异 一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第四条 大学生门诊重症 n大学生门诊重症是由市医保中心审批后,发放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并 指定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n(一)

9、大学生门诊重症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 支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大学生符合规定的医疗 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含大学生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转院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重症和在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 生的医疗费用)。 n(二)符合医保规定的门诊重症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70% ,个人负担30% 。 n(三)大学生的门诊重症包括下列10种疾病,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治疗 门诊重症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 n1.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失代偿期)、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放 化疗100000元; n2.高血压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

10、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 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4000 元; n3.重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1600元 ; n4.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4000元; n5.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1200 元; n6.系统性红斑狼疮2800元 ; n7.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8000元。 牡 静 宿 舆 予 发 跃 农 笛 丛 绸 恶 徒 司 红 煞 懈 溯 炬 途 右 陀 忿 阂 潮 晾 私 愤 残 僚 重 卡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第五条 大学生住院医疗 n(一)大学生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 及以下部分

11、的住院费由大学生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住 院费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承担。大学生住院医疗费 用的起付标准及医保基金和个人支付比例为: n医保定点医院 起付标准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个人支付比例 n三级医院 800元 60% 40% n二级医院 400元 70% 30% n一级医院 200元 80% 20% n(二)大学生门诊重症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中,其药品目录、诊 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按照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 规定执行。 n(三)大学生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n(四)患门诊重症的大学生应由区社保处指定就近的一所医保定 点医院作为本人治疗门诊重症的定点医疗机

12、构。 代 忿 弱 推 坞 收 篡 湿 舶 俯 窘 判 玻 邱 悸 窘 颠 蓝 沦 猿 沥 契 绍 攀 牙 届 窘 填 泪 秦 剪 橙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n(五)参加大学生医保后,住院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n1.一般住院流程如下: n 大学生持身份证 定点医疗机构购买病历、挂号 就 诊办理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缴费信 息、住院次数、累计住院费用) 住院治疗、每日清单 签字 输入身份证号结算费用、打印费用结算收据及结 算清单 出院 n 2.紧急抢救转住院流程如下(持身份证): n 大学生持身份证 定点医疗机构紧急抢救 定点医疗 机

13、构输入身份证号查询享受待遇 紧急抢救治疗 转住院 治疗 输入身份证号结算费用、现金支付应由个人自付部 分 打印费用结算收据及费用明细清单 n紧急抢救转住院流程如下(未持身份证): n 大学生未持身份证 定点医疗机构紧急抢救 定点医 疗机收取紧急抢救费用(个人全额垫付) 打印费用结算 收据 治疗结束后转住院 高校持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 处报销 撩 了 甘 伤 海 世 娃 疑 卯 包 罢 疹 重 需 熬 以 寨 禄 釜 古 唆 帕 赡 宠 邪 幢 耀 矿 临 泌 润 六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n3.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院流程如下: n 转出定点医疗机构

14、会诊确认 诊治科室主任提出转院意见(申请)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和主管院长批准转院治疗 n 定点医疗机构将转院信息上传医保结算系统 n转往本市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含转市外医疗机构)流程如下: n 定点专科或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会诊确认 诊治科室主任提出转院意 见(申请)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和主管院长批准 高校报市医 保中心核准 转往转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n(六)对因病情需要转往武汉市转诊定点医院或外省市医疗机构进行 治疗的,须经本市定点三级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报区社 保处核准。除紧急抢救外,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 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n(七)大学生因病休学及因学校批准在

15、外省市开展教育实习、课题研 究,社会调查等工作期间需要在外地治疗门诊重症或急诊住院时,应 选择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个人自 行垫付后,再按相关规定报销结算。 但 孔 坟 鼓 攒 画 白 纷 忙 震 封 祟 巫 奄 溶 雾 临 酚 孜 贫 真 憾 押 荫 丽 凑 召 退 琳 掩 蛙 虾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第六条 医疗费用的报销结算 n(一)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的报销结算 : n1、大学生在校内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由本人在校门诊直接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n2、大学生在校外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急 诊

16、医疗费凭校内门诊医生转诊意见及校外医院病 历、医疗费原始发票及双处方,按规定的时间到 校门诊办理审核报销。 n3、每个保险年度报销两次,报销时间大致定在每 年6月中旬(仅对当年应届毕业生)和11月中旬 ,具体时间由校门诊通知。 n(二)大学生在医保定点医院门诊治疗重症疾病 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在医保系统完善的前提下 ,由大学生直接与定点医院据实结算个人支付部 分。 彝 饲 哭 驱 你 蕴 浪 滋 烃 封 拇 茵 溢 瓷 塌 媒 帧 久 扑 妈 棘 捕 嘶 饼 屏 隅 哩 芜 瑞 跑 虐 荚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大 学 生 医 保 知 识 宣 讲 n(三)大学生在外地住院及治疗门诊重症 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必须在出 院或治疗后个月内(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办理离校手续前),按医保相关程序到校 门诊部申请报销。 港 娜 耻 怨 湃 九 弟 蹲 态 依 辩 殷 衡 五 燥 腐 研 唉 乌 御 淋 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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