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检查细则3(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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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 2.5人员核查。 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应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职能培训后的合格人员担任,至少在乳制品 企业生产管理岗位具有3年以上乳制品生产经验。应掌握乳制 品产品涉及的质量法规,了解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层中至少有1名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工作 。并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和专门质量保证人员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原料验收及产品检验。 2.5.1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 * 2.5人员核查。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其食 品品种类别编号为0501。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食品品种类 别、申证

2、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 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 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等)。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明细。 仅有包 装场地、工序、设备,不是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2.5.1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 * 企业生产、检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 掌握乳制品生产、检验的专业知识。企业检验 人员应达到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的能力,获得食品检验职业资 格证书。检验人员中有三聚氰胺独立检验能力的至少2人 以上。 2.5.2 技术人员 * 2.5.3 生产操作人员 生

3、产操作人员的数量应适应企业规模、工艺、 设备水平。具有一定的技术经验 ,掌握生产工艺操作 规程、按照技术文件进行生产,熟练操作生产设备 。 特殊岗位的生产操作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2.5人员核查。 2.5.4 乳制品生产经营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本细则的要求,在企业的成 品库内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抽样,并对该产品进行封存。 企业申请生产的所有乳制品,均应进行生产许可检验。同 一品种不同包装的产品,不重复进行抽样。 3.1抽样和封样。 3.生产许可检验 * 1. 液体乳类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 少于200个最小包装。抽样数量为

4、20个最小包装(总净含量 不少于3500ml)。所抽取的样品应分成2份,1份为15个作为 检验用样品,1份为5个作为备查样品。 * 2. 乳粉类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 于200个最小包装。500g以下包装的抽样数量为16个销售包装( 20Kg以上大包装产品应从16个大包装中分别取样,分装成16个 小包装);500g-5000g以上包装的抽样数量为12个销售包装。 所抽取的样品应分成2份,500g以下包装的样品1份为10个作为 检验用样品,1份为6个作为备查样品;500g以上包装的样品,1 份为8个包装作为检验用样品,1份为4个包装作为备查样品。 * 3. 其他乳制

5、品类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 最小包装。抽样数量为20个最小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3000g)。 所抽取的样品应分成2份,1份为15个作为检验用样品,1份为5个 作为备查样品。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有关人员 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 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抽样人员应当告知申请者有资格承担该产品发证检验任务的检验 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由申请者自主选择。 并在规定时间内把封好的样品送到选定的检验机构。由于发酵乳、 巴氏杀菌乳等产品保质期较短,保存温度较低,应当注意样品的保存温 度,且必须在产

6、品的保质期内完成检验和结果的反馈工作。 * 3.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按产品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牛初乳粉可按照 行业标准)及卫生部相关管理公告的内容进行检验。 4.其他要求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符合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 * 4.产品相关标准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执行标准明细表 * 4.产品相关标准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执行标准明细表 * 5.原辅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生产乳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的规定。不得使用乳制品以外任何蛋白质或其他非食用原料制成的 产品作为生产原料。牛乳应当符合GB/T6914生鲜牛乳收购标准的 规定。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应当符合GB5410全脂乳粉、

7、脱脂乳粉、 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的规定。生产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 用水卫生标准。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 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 6.必备备的出厂检验设备检验设备 (一)液体乳。 1分析天平(0.1mg); 2.干燥箱;3.离心机(符合GB5413.29); 4. 蛋白质测定装置; 5. 恒温水浴锅; 6. 杂质度过滤机; 7. 灭菌锅; 8. 生物显微镜; 9. 微生物培养箱; 10.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 (二)乳粉。 1.分析天平(0.1mg); 2.干燥箱; 3.离心机(符合GB5413.29); 4.杂质度过滤机; 5.不溶

8、度指数搅拌器; 6.蛋白质测定装置; 7.恒温水浴锅; 8.灭菌锅; 9.生物显微镜; 10.微生物培养箱; 11.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 (三)其他乳制品。 1. 分析天平(0.1mg); 2. 干燥箱; 3. 恒温水浴锅; 4. 离心机; 5. 蛋白质测定装置(仅适用于炼乳); 6. 灭菌锅; 7. 生物显微镜; 8. 微生物培养箱; 9.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 七、检验项检验项 目 乳制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 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 目进行。乳制品中添加的营养强化剂,应根据企 业标准或产品标签明示的含量进行发证检验 和监督检验,同时应符合 GB14880食

9、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企业的出厂检验项 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 巴氏杀菌乳质量检验项 目表 * 巴氏杀菌乳质量检验项 目表 注:依据标准GB5408.1、GB7718等。 * 灭灭菌乳质质量检验项检验项 目表 * 灭灭菌乳质质量检验项检验项 目表 注:依据标准GB5410.2、GB7718等。 * 酸牛乳质质量检验项检验项 目表 * 酸牛乳质质量检验项检验项 目表 注:依据标准GB2746、GB7718、GB19302等 * 乳粉质质量检验项检验项 目表 * 乳粉质质量检验项检验项 目表 注:依据标准GB5410、GB7718等。 * 奶油质量检验项目表 注

10、:依据标准GB5415、GB7718等 * 炼乳质量检验项目表 * 炼乳质量检验项目表 注:依据标准GB5417、GB7718等。 * 干酪质量检验项目表 注:依据标准 GB5420、GB7718等。 * 八、抽样样方法 液体乳类、其他乳制品类: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的产品品 种,每个品种均按要求进行抽样检验。 乳粉类: 如果企业生产一种产品,只对该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如果 企业生产多种产品如调味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全脂乳粉、脱脂 乳粉,抽样时应按上述排列顺序,抽取一种产品进行检验。 * 在企业业的成品库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发证检验样 品。所抽样样品须为须为 同一批次保质质期内的产产品,抽样样基数

11、不得少于200个最小包装。 巴氏杀杀菌乳、灭灭菌乳、酸牛乳抽样样数量不少于20个最小包装(总总 量不少于3500ml);乳粉、炼炼乳、奶油、干酪、抽样样数量不少于 10个最小包装(总总量不少于3000g)。样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检验 ,1 份备查备查 。样样品确认认无误误后,由抽样样人员员与被抽样单样单 位在抽样单样单 上签签字、盖章,当场场封存样样品,并加贴贴封条。封条上应应当有抽样样 人员签员签 名、抽样单样单 位盖章及封样样日期。 由于酸奶、巴氏杀杀菌乳产产品保质质期较较短,保存温度较较低, 应应注意样样品的保存温度。且必须须在产产品的保质质期内完成检验检验 和 结结果的反馈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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