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采样车辆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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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采样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FHZB-151118-232 大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采样车辆采购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FHZB-151118-232)招 标 人: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0一五年十一月目 录 投标邀请函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2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4 附件1开标一览表61 附件2 评标方法62大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采样车辆采购投标邀请函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

2、公司的委托,对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采样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FHZB-151118-232 二、招标内容:生产专用越野吉普车1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3.采购预算:2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提供车辆厂家

3、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08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4、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12月15日08

5、:30至09:0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12月15日09:00时(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2月15日09: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十、招 标 人: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年秀秀、王娟 电 话:041139788806传 真:041139788803-0(自动)电子邮箱: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

6、路5-1号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第二中心支行 80320 12090 0597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采样车辆采购项目编号:FHZB-151118-2322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2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额:4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

7、16:30时。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大连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帐号:80320 12090 05971”(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5年12月15

8、日8:30至9:00),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面递交。8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12月15日9:0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5年12月15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08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年秀秀、王娟 联系电话:041139788

9、806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提供车辆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供货要求:(一)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二)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3其他要求:投标总价应包含供货、调试、检测、售后服务(包含协助招标人完成上牌、保险

10、、完税等手续)、人工、配件及质保等涉及到本项目的一切材料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货时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本次报价应不包含保险费、牌照费、税费等。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生产专用越野吉普车1辆。(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4)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货到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

11、款。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提供车辆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12、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

13、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14、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4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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