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PPT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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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第一节第一节 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侵权行为法概述侵权行为法概述 第三节第三节 侵权民事责任概述侵权民事责任概述 第一章第一章 侵权行为法概述侵权行为法概述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侵权行为的分类二、侵权行为的分类 第一节第一节 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概述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 (一一) )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法律特别规定情况 下无过错,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

2、作为的方式 ,侵害他人民事权利,依法应承担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 (二二) )侵权行为的特征侵权行为的特征 1 1、是单方实施的不法的事实行为。、是单方实施的不法的事实行为。 2 2、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 3 3、是给他人的合法权利造成损害的行为。、是给他人的合法权利造成损害的行为。 4 4、主要基于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而实施的行为。、主要基于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而实施的行为。 5 5、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二、侵权行为的分类二、侵权行为的分类 (一)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一)一般侵权行为与特

3、殊侵权行为 区分意义:区分意义: 1 1、归责原则不同;、归责原则不同; 2 2、构成条件不同;、构成条件不同; 3 3、责任形态不同。(直接、责任形态不同。(直接/ /补充;一方补充;一方/ /双方)双方) 一般侵权行为 法律无特别规定,适用一般侵权规则的情形 特殊侵权行为 法律有特别规定,适用特殊侵权规则的情形 构成 条件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法律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法律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 1 1、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 职务侵权的、雇佣人侵权的、帮工人侵权的、被监护人职务侵权的、雇佣人侵权的、帮工人侵权的、被监护人 侵权的、地下工作物致害的、建

4、筑物等地上物致害的、社会侵权的、地下工作物致害的、建筑物等地上物致害的、社会 活动中侵权的。活动中侵权的。 2 2、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 产品侵权的、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环境污染侵权的、产品侵权的、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环境污染侵权的、 动物侵权的。动物侵权的。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二)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二)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 区分意义:区分意义: 消极侵权行为,以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为前提。消极侵权行为,以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为前提。 如不法占有他人财物,冒用他人商标,侵害他人身体等如不法占有他人财物,冒用他人商标,侵害他人身体等 如

5、建筑施工中未安放警示标志,致使他人损害的,保管人未如建筑施工中未安放警示标志,致使他人损害的,保管人未 尽保管义务,致使被保管物遗失等尽保管义务,致使被保管物遗失等 积极侵权行为(作为的侵权行为) 通过作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通过不作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 行为 性质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三)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三)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区分意义:区分意义: 共同侵权行为,各行为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单独侵权行为 一个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 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 行为人 人数 共同加害行为 (狭义共同侵权行为)

6、共同危险行为 (准共同侵权行为)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第二节第二节 侵权行为法概述侵权行为法概述 一、侵权行为法的概念和特征一、侵权行为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侵权行为法的功能二、侵权行为法的功能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行为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侵权行为法的概念(一)侵权行为法的概念 关于侵权行为的定义和种类、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关于侵权行为的定义和种类、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 、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如何救济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如何救济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侵权行为法的特征(二)侵权行为法的特征 1 1、高度概括性、高度概括性 2 2、复杂性

7、。、复杂性。 3 3、强制性。、强制性。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二、侵权行为法的功能 (一)补偿功能。(一)补偿功能。 (二)惩罚功能。(二)惩罚功能。 (三)预防功能。(三)预防功能。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一、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二、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侵权责任的竞合三、侵权责任的竞合 第三节第三节 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侵权民事责任概述侵权民事责任概述)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民事责任概述一、侵权民事责任概述 (一)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一)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

8、侵权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侵权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 人民事权利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人民事权利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二)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二)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 1 1、以民事主体实施侵权行为为前提。、以民事主体实施侵权行为为前提。 2 2、适用具有强制性。、适用具有强制性。 3 3、责任形式以财产责任形式为主、非财产责任并存。、责任形式以财产责任形式为主、非财产责任并存。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三)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三)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6 6、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 5 5、责任形式不

9、同、责任形式不同 4 4、举证责任不同、举证责任不同 3 3、免责条件不同、免责条件不同 2 2、构成条件不同、构成条件不同 1 1、归责原则不同、归责原则不同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争议:推定过错)无过错责任(争议:推定过错) 四要件、三要件四要件、三要件 一般三要件一般三要件 法定法定 法定、约定法定、约定 受害人证明对方过错,例外受害人证明对方过错,例外 无须证明违约方的过错无须证明违约方的过错 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财产责任 财产与非财产损害财产与非财产损害 财产损害财产损害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二、侵权民事责任

10、的归责原则二、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归责原则概述(一)归责原则概述 1、归责的含义 归责,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 发生后,应以什么依据使其负责。 2、归责原则的概念 归责原则,是指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 一般准则。即在损害事实发生的情况下,确定侵权行为人 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3、归责原则的理论观点 单一归责原则说:过错责任原则 二元制归责原则说: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 则 三元制归责原则说: 第一,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 第二,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11、; 第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 原则。 四元制归责原则说: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 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二)我国民法中的归责原则(二)我国民法中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2、过错推定原则 3、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1、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 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行为 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在损害发生 的情况下,与此相关的行为人谁有过错谁就应承担民事责 任,没有过错的行为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无责任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无责任” ”。 关于关

12、于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第第106106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 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 担民事责任。担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2003年1月14日,LJ公司与某林

13、场签订了速生林开发承 包土地意向书,由LJ公司承包林场使用的1万亩土地种植 速生林,承包期限30年。LJ公司所承包的以上土地均位于 黄河大堤之内,属于黄河行洪河道范围。刘某、王某分别 于2003年5月7日、2003年5月21日代表包括上述2人在内的 7人(乙方)与李某(甲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两份,双 方约定,甲方将位于LJ公司速生林地内的725亩左右的土 地承包给乙方耕种。合同订立后,刘某等7人在该土地上 速生林间种植了棉花、大豆。2003年春天,LJ公司栽树期 间,挖开了所谓的“生产堤”并在河床内开挖了引沟,引 入黄河积水浇灌。2003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黄河涨水淹 没树木,LJ公司组织

14、人力和机械对引沟进行了堵截。同年 9月4日,黄河水上涨,冲垮了生产堤开挖处,部分林地进 水,刘某等7人的部分棉花、大豆被淹,经价格认定中心 认定,刘某等7人的损失价值为627 179元。为此,刘某 等7人以财产损害为由诉诸法院,要求LJ公司赔偿其损失 。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法院认为,本案应属一起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从刘某等7人种植的农作物来看,虽然棉花、大豆位于LJ公司的林地 里,棉林交叉种植,但刘某等7人是与李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李 某收取了刘某等7人的承包费,未向LJ公司交纳。李某是未经LJ公司 授权的情况下,与刘某等7人签订的合同,且事后未得到LJ公司

15、追认 。刘某等7人与李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与LJ公司无关。对此,LJ公 司无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7条第2款规定:“禁止在河 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 、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 国河道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 、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刘某等7人种植的棉田位于黄河河道 内,依上述法律规定,LJ公司挖沟浇树后,不管是否对河道内的挡水 坝进行加固,对刘某等7人棉田受损均无过错,河道内不允许修建围 堤是法律规定的,且LJ公司浇地后,采取了一定措施,LJ公司浇地在 先,刘某等7人种地行为在后,刘某等

16、7人应当预料到河滩种地可能会 被河水淹没的后果,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2003年9月4日黄河涨 水时,刘某等7人等试图堵住挡水坝未果,可见是河水太大,淹没庄 稼,并非LJ公司的过错造成。 综上,原审法院认为,LJ公司对刘某等7人的财产所受损害既没有违 法行为,主观上又没有过错,据此判决驳回刘某等7人的诉讼请求。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 2 2、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应注意的问题、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民事责任,以行为人主观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民事责任,以行为人主观上 具有过错为条件;具有过错为条件;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只有法律有特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只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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