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现实制度讲解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16780406 上传时间:2019-11-17 格式:PPT 页数:69 大小:19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费税的现实制度讲解_第1页
第1页 / 共69页
消费税的现实制度讲解_第2页
第2页 / 共69页
消费税的现实制度讲解_第3页
第3页 / 共69页
消费税的现实制度讲解_第4页
第4页 / 共69页
消费税的现实制度讲解_第5页
第5页 / 共6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消费税的现实制度讲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费税的现实制度讲解(6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 消费税的现实制度 2.1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其计税方法 2.1.1 烟 l卷烟/雪茄烟/烟丝 卷烟工业定额税率: 0.003元/支, 150元/标准箱(50000支) 比例税率:甲类( 每标准条70元) 56% 乙类(每标准条70元) 36% 商业批发比例税率:5% 雪茄烟36% 烟丝30% 插1:复合计税 l计算公式: l应纳税额=从量税+从价税 =数量定额税率+价格比例税率 l我国消费税中,两个税目采用复合计税方法 : 1、烟 2、酒及酒精 2.1.1.续1 卷烟数量换算 l1标准箱=250标准条=50000支 l1标准条=200支 l卷烟定额税率: 0.003元/支, 0.6元/条

2、, 150元/标准箱(50000 支) 2.1.1 例题(消1) l例1:某卷烟厂2009年8月份销售卷烟300标准 箱,每条售价80元,计算其应纳消费税。 l解: 每条售价80元 该卷烟适用的比例税率是56%。 应纳消费税 =300150+8025030056%=3405000 2.1.1续2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略) l卷烟的计税价格 指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该 价格不是实际交易价格,而是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l卷烟的调拨价格 是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订 的卷烟交易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 l卷烟的核定价格 是由税务机关以其零售价格按一定

3、比例倒算核定 的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 1+56%) 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 (1+35%) l卷烟的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 消费税;低于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按计税价格征收消费税。 2.1.1 例题(消2) (略) l例2:某卷烟厂销售了200条特制的卷烟(每条50支 ),不含增值税的实际销售价格为30元,无有关部 门规定的调拨价格,已知该牌号的卷烟市场零售价 格是150元标准条,计算其应缴纳的消费税。 l解: 卷烟价格(每标准条)200(3050) 120(元 ) 该

4、卷烟适用的比例税率是56%。 消费税计税价格150(135%)111.11(元) 应纳消费税 (2005050000)150 2003056% l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指晾晒烟叶、烤烟 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l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烟叶税额=收购金额20% l l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额)13% l入库成本= (收购金额+烟叶税额)(1-13%) 插2:烟叶税 插2:烟叶税(续:例题) 某烟草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末收购烟叶20000斤,烟叶 收购价格3.5元/斤(含支付价外补贴10%),总计70000元,货 款已全部支付。8月初商品提回并验收入库,

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 下: l l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70000+7000020%13%=10920 l1、7月末,烟叶尚未提回时,根据有关收购凭证等作账务处理 : 借:在途物资 730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920 贷:银行存款 70000 应交税费-烟叶税 14000 l2、8月初,烟叶提回入库时,根据收货单等凭证作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73080 贷:在途物资 73080 插3:关于卷烟的组成计税价格 l进口卷烟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定额税)(1-36%) l委托加工卷烟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税)(1比例税率) l国内生产卷烟

6、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利润+定额税)(1比例税率) (成本利润率:甲类卷烟10%,乙类卷烟5%) 2.1.2 酒及酒精 l粮食及薯类白酒/啤酒/黄酒/其他酒/酒精 l粮食及薯类白酒定额税率: 0.5元/斤或500ml l 比例税率: 20% l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增值税 )3 000 l 元,250元/吨。 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250元/吨。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 3000元,220元/吨 。 l黄酒240元/吨 l其他酒10% l酒精5% 2.1.2.续1 l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 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 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 70%以下的,

7、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 低计税价格。 2.1.2 例题(消3) l某酒厂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以外购粮 食白酒和自产糠麩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1吨并 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38 000元,货款 已收到。计算应纳的消费税额。 l l解: 应纳消费税 2 0000.5 38 00020% 2.1.2.续 l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 用费”(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 收取)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中缴纳消 费税。 l在酒类中,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适用于 一般规定,之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 ,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 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参见增值税现实制

8、度。 2.1.2 例题(消4) l某酒厂(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散装白酒20吨,出 厂价格为3000元/吨,销售额60000元。同时收取包 装物押金3510元,已单独设帐核算。已知该批白酒 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 增值税)70%。要求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l 解: 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3510(117%) 17%10710(元) 消费税应纳税额2020000.5 600003510(1 17%) 20 % 2.1.2 例题(消5) l某啤酒厂本月自产啤酒10吨 ,无偿提供 给某啤酒节,已知每吨成本1000元,无同 类产品售价。计算其应纳的消费税。 l解: 应纳消费税10

9、2202200(元) 2.1.3 化妆品 l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成套化妆品 l舞台、戏剧、影视演员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 属于该税目。 l税率 30% l注意:关于套装产品,税法规定:纳税人将自产的应 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 的,以套装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2.1.4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l贵重首饰/珠宝玉石(见教材P90 ) l税率10% l特-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 及钻石饰品5%并在零售环节征 税,即由零售者按销售额(不含 增值税)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 消费税 。 2.1.5 鞭炮焰火 l鞭炮/焰火 l税率15% l体育上用的发令枪点燃

10、材料、药 引线不属于该税目。 l工程用爆破用品不在内。 2.1.6 成品油 l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 煤油 l汽油,单位税额为1元/升(含铅汽油为1.4元/升)。 l柴油,单位税额为0.8元/升。 l石脑油,单位税额为1元/升; l溶剂油,单位税额为1元/升; l润滑油,单位税额为1元/升; l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8元/升; l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8元/升。(暂缓征收) 2.1.7 汽车轮胎 l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 轮胎不属于该税目。(通用轮胎则属于该 税目) l翻新轮胎不征收消费税 l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外胎) l子午线轮胎的内胎与外胎成套销

11、售的, 参 照2.2.3 l税率3% 2.1.7 例题(消6) l某橡胶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8年10月业务 如下: l销售各种轮胎取得含税销售额528,000元。 l其中子午线轮胎(内外胎成套)100,000元;子午 线轮胎(外胎)58,000元;翻新轮胎10,000元; 农用收割机专用轮胎30,000元。 l本月生产领用的外购已税内胎不含税价100,000元. l本月购进生产用内胎,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 的增值税额为13600元。 要求: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2.1.8 摩托车 l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 发动机汽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 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 税

12、 l气缸容量250毫升,税率为3% l气缸容量 250毫升,税率为 10% 2.1.9 小汽车 l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l乘用车 (1)气缸容量1.0升,税率为1%; (2) 1.0升 气缸容量1.5升,税率为3%; (3) 1.5升 气缸容量2.0升,税率为5%; (4) 2.0升 气缸容量2.5升,税率为9%; (5) 2.5升 气缸容量3.0升,税率为12%; (6) 3.0升 气缸容量4.0升,税率为25%; (7)气缸容量 4.0升,税率为40%。 l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l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 征30%。 2.1.10 高尔夫球及球具 l高尔夫球/

13、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 包(袋) l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 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l税率为10%。 2.1.11 高档手表 l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 在10 000元(含)以上的各 类手表 l税率为20% 2.1.12 游艇 l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 、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 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 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l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 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 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 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l税率为10% 2.1.13

14、木制一次性筷子 l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 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l税率为5% 2.1.14 实木地板 l本税目征收范围: 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 板; 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 的实木装饰板; 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l税率为5% 2.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规定 l 1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品的,不纳税。 l比如:酒厂用自产的酒精生产白酒,对自产自用的酒精 不征消费税,仅就生产销售的白酒征收消费税;再比如 :卷烟厂用自产的烟丝生产卷烟,对自产自用的烟丝不 征收消费税,仅就生产销售的卷烟征收消费税。 l 2.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

15、消费品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消 费品外的其他方面,应于移送使用时计算纳税。 l比如: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 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 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2.2 例题(消7) l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汽车应按自产自用 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本厂研究所作碰撞试验 B.赠送给贫困地区 C.移送改装分场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 车 D.供上级单位长期使用 2.3 无实际销售额的情况下, 消费税税基的确定 l1.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按照同类消费品 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按组成计 税价格。 (1)当月或最近

16、时期加权平均。但下列情况不得列入加权平 均计算: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的 。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定额税)(1-比例税 率) (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l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 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以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这时不是自用而是他用。只适用于消费税,不适用于增 值税。) 2.3 例题(消8) l某日用化学品厂(一般纳税人)将自制的化妆 品一批赠送给某剧团。该批化妆品没有同类消 费品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10 000元。则销项 税额和消费税额计算如下: l组成计税价格=10 0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