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审核和验收方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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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审现状 、建审工作的法律地位 、规范之间的关系 、建审的基本方法与公安部的要求 、专家论证与性能化工作开展情况 、建审工作同验收的关系 二、验收工作 验收依据、验收表格、检测机构、粗装修工作验收、验收与 管理单位的关系 主要内容 一、建审现状 对建审工作的认识及建审与消防验收、日常消防监督之 间的关系 验收工作是一 关,是建设过程向 使用过程的转折, 象数学中的一个点 。 建审工作是一个过程,是一 条线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后的消防监督管理, 象数学中射线,有始无终。 建设方提出 建审申请。 北京市建筑工程设计流程 可 行性研究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通常建审

2、发文 在初步设计阶段 大型工程方案阶段介入、初设发文、施工图再审、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对于 特殊工程,按照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组织专家 论证,并将专家论证意见同现有规范一起作为设计及建审的依据。此项工作 按照我局的论证要点要求进行(后面单讲)。 建审工作与工程不同的设计阶段 竣工图存档 如上图所示,建审、验收和消防监督三者的关系,应如同 数学中的线段、点与射线之间的无缝联接一样。图示是为了以 后叙述方便,此方法较为机械,形象反映其关系,缺点是不能 详尽的描绘其内在联系。 建审工作是一个过程,过程就意味着不是一次完成,要连 续不断的进行,设计、审查、修改、通过审查、建设过程中的

3、修改、审查(在此阶段消防部门的主动工作,建设过程中的监 督检查,发现问题发文整改。另外工地的消防监督检查也是在 这个阶段,也是防火的重中之重)。 以上所谈是号令号令出台以前的情况,此令出台后其符 合令内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另外此令还规定的消 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 的建设工程,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 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 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受理系统。 建审工作及与消防验收的无缝连接;这是理想状态,另 外备案抽查是另一种“连接”,即“举着大棒喝令”被监督 者守法,

4、再有不时地实际查看几个。这种情况实际上对我们 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因为这时我们不可能按正常 发文那样提出一些问题再说合格,合格就不能存在问题。 验收(不合格、整改、验收直至合格)验收合格后,进 入建设单位的正常使用和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建审工作为工程竣工后的消防监督管理打基础;就是我 们常说的防防结合,将其转化为今后的消防监督能力。 防消结合,建审工作为灭火作战服务,库存的建审资料 要转化成为战斗力。这方面沈阳支队做得最好,而且不只是 建审资料,实际上是在这个基础上的升华。 、建审工作的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

5、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 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 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 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 进行抽查 。 2009年月日开始执行的公安部号令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当然北京市消防条例也有相应的规定 、规范之间的关系 现行常用的国家防火规范的种类及关系 一、建筑类消防技术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声设计防火规范 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5、 小型石油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6、 其它相关消防内容的专业规范,如:商业建筑、 学校建筑 等专业规范;

6、 二、消防设备专业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及各种气 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 三、消防设备专业施工验收规范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此类规范中有些是含有管理内容 建筑防火规范同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专业规范的关系是:消防规范 定需要不需要设置,专业规范定如何设置如何验收。(即:1设不设?2怎么 设?3设了怎么做?做了合格吗?) 专业消防设计规范同其它部委负责编制的规范一般是没有矛盾的,有时 是会有一些程度的不同,一般要“从其专业规范,也有按要求高的”来掌握。 (这些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公安部参加或指派地方公安消防机关代表其参加

7、, 以便协调工作)。 地方规范是对国家规范的一种补充,也是结合地方特殊的条件,范例是 重庆结合山城搞的规范我市也搞了一些。最近公安部又提出北京等地方要高 于国家标准,我们要认真的考虑,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决不是机械的提高, 要象最近建审处审核穿城隧道那样。 二)建审的内容(略)与建审的基本方法(简述) 建审内容是按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 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 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

8、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 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 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 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 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 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 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

9、、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总队与支队的分工见网上的受理范围即可,在这里这进行 讲解。一处与二处的审核范围基本上与支队的范围是一致 的主要是各自管理的范围,所不同的是大会堂一类的工程 较大的改造,还是要建审及验收负责,这在文件是未提出 ,但工作一直是这样要求。 公安部要求审、验分开、建筑与设备分审 1、总平面审核先外后内(先总平面后建筑) 2、建筑审核(先建筑后设备)先建筑专业后设备专业( 建筑包括建筑物、构筑物) 3、先、后之间的反作用,如自动灭火系统的安装反作用 于防火分区面积限制等。 4、综合分析各专业设计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 设单

10、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 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 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 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 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 、调压站。 总队与支大队的审核及验收的工作范围, 详见我局的爱理规定

11、(本次内容略)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 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 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 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 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 件申报要求; (四)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 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 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

12、建筑材料符合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建审及验收的范围如下: 领导最近也经常批评我们,是我们管的管不是我们管的不要管,下面 这条就明确了我们的工作范围(以前的号令更明确) 总平面审核,那么总平面图有几个专业的总平面? 总平面审什么? 地理位置图,表明其工程在该区域的位置及与环境的关 系,这对有地理位置要求的工程及在其周围建设的工程是 非常重要的。如新建液化气灌瓶厂工程,北郊灌瓶厂周围 建高层住宅等; 建筑总平面(交通总平面)建筑物的平面关系;特殊建 筑的位置间距(如高压站等),有时要注意地坪标高,考 虑其高差问题,消防车道及入口数量等。 油、气、水等各种管线的总平面,考虑消防

13、水进水口数 量,管径,油气管线的间距等 建筑审核(先建筑后设备)先建筑专业后设备专业(建筑包 括建筑物、构筑物) 建筑的审核首先要定性,工业建筑的厂房库房、各种各样 的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建筑的使用性质、建筑构造、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安全疏 散等等的消防审核; 消防设备审核: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给水及各种灭火系统 、防烟排烟系统(同时审核非消防的暧通空调系统)、电气 系统、火灾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有将火灾事故照明及消 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单独划分出来的趋势。 今天也只能这样泛泛的讲了,以后有可能,我们可以搞一些 专题座,也可以请一些专家来,再有个别典型的工程,可以 多一些人听。 建筑的

14、内装修审核 装修工作一般是不对建筑的防火分区,建筑构造、消系统的主管路等进 行改动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作为新建工程的一个建设阶段,可以单独也可以是施工图设计的一 部分; 、对即有建筑进行装修; 前者要结合初步设计审核进行;后者一般独立进行,但有时要对建 筑的原始状态进行改变; 内装修审核审什么? 、对建筑结构不应有改变(实际上可有一些小的无害改动);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 、装修图纸是所有消防设施外露部分的集合,要通过它看系统有何实 际安装有何问题; 、有些装修后会有使用性质的改变,在审核中也要注意(例如虽然都 是民用建筑,但装修为了在十层楼上搞儿童乐园就不行); 超出国家防火规范适用范围

15、或根本无规定和建筑工程审 核、参照国外规范进行设计的工程如何建审 论证会,是公安部三十号令(现在的号令)的要 求 。 (论证要点)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 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 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 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 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第十九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 ,

16、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 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 家评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 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 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参 加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不应少 于七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注明。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 审会后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方案,受理 消防设计审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 核合格意见。 所谓性能化论证,实际上是论证的一种,要将其罩在论证会(有 公安部规定的法定形式内),所不同的主要是前者定性,后者定量;前 者单一,后者综合;性能化简介如下: 性能化工作开展简介 一)国外的情况 发展及应用性能化防火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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