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招标代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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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招标代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审计署太原办 裴艳 030001招投标制度从无到有,对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干部廉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明确了招投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规范了代理机构的行为,也更有力地促进了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的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招标代理业务中存在的许多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笔者在此结合工作实践,对当前招标代理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一分析,对就如何应对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一、当前招标代理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代理机构职责和能力不匹配。一是专业性不强。

2、部分代理机构缺乏大型项目招标代理实践经验,其业务能力根本不足以履行法律赋予的代理职责;二是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从业人员在从事代理业务中投机取巧,中饱私囊,严重败坏行风。笔者在对某大型国企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某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的项目普遍存在招标公告内容不完整、伪造评标专家签字、汇总表统计错误导致改变中标结果、评标报告资料丢失伪造等一系列问题,已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串通。一是规避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笔者在对某大型国企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所有应招标项目,均未按要求到地方政府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招标,脱离政府监管,给招标人留下“操作”空间;二是以招标人的意

3、图和想法为标准,未站在公正的立场。笔者在对某大型基建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代理机构允许非评标专家的业主领导干部进入评标现场并发表意见,让内定投标人中标,严重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三)代理机构指使评标专家,定向评标。一是指定评标专家。笔者在对某大型国企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代理机构未通过“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评标专家的抽取,而是从其机构自有专家库中指定评标专家,在所有招标项目中个别专家出现频率高达55%。二是由代理机构搭桥按业主意向评标,丧失立场。笔者在对某大型基建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部分评标专家经代理机构授意,按业主意向,为了蝇头小利,在商务标的打分上不讲原则,成功使得技术标排名靠后的内

4、定投标人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单位。(四)招投标“黑白合同”盛行。目前在我国工程招投标中,业主与代理机构串通,搞虚假招标,签订“黑白合同”的问题相当突出。所谓“黑合同”,就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除了公开签订的合同外,又私下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强迫中标单位垫资带资承包、压低工程款等。笔者在对某大型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发现,高达55%的合同的合同价不等于施工单位投标价,“黑合同”因涉及非国有企业还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规体系缺乏应有的严谨性。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依据的法规主要是招投标法、建筑法及有关部令和地方法规。招投标法某些条款规定本身就缺乏应有的严谨性

5、。如第十二条赋于代理机构全权办理招标事宜的权利;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这些条款的把握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对当事者的道德约束高于法律约束。目前,招投标竞争非常激烈,尤其是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中投标人得分差距非常微弱,法规体系不严谨的后果已经凸显,已直接影响了评标的公正性。 (二)代理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按招投标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招投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也就是说代理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但目前的现状却不容乐观。一部分代理机构仅凭借与招标人的关系好坏,靠招投标

6、监管部门的行政调控来开展工作;有的代理机构甚至还为招投标人违规操作提供种种便利,出谋献策。(三)惩处力度缺乏应用的震慑力。相关法律对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罚较轻,导致违法违规成本相对偏低。招标投标法对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的惩处主要以罚款为主,情节严重的,也仅仅是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和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这些处罚措施和力度与评标专家、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得逞后所得利益相比,成本太低。 三、加强监管的对策与建议(一)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的要求办事。在该办法中,明确了各级发改委、经贸、建设、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建设单位应主动接受上述主管部门的监管,自

7、觉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最大限度避免招投标中违法行为的发生。(二)建章立制,建立行业自律准则。应尽快制订代理机构全国性法规、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或代理行业自律公约。目前有些地方,如江苏省已制订了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约束性文件,明确代理机构的责、权、利,促进招投标各方主体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三)加大监督、审计和查处力度。由于近几年建筑行业是腐败的高发行业。因此要加大对建筑行业的监督、审计力度。同时还要严肃法纪,加大对招投标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于已经查出的犯罪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邮政编码:030001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南华门东二条七号裴艳 1351351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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