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案例讲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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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你是劳动者,你更愿 意签哪一种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VS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 沈洪强与双盾公司经济补偿金纠 纷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讲解 敖日格乐 1.2000年8月20日与双盾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三个月。从事油漆工工作。 2.自2001开始每年订立一次劳动合同。从事模具处理工作。 3.2012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31日。(最后一次签订劳动合同 ) 2013年12月20日沈洪强所在的班组长及车间主任通知沈洪强续签 劳动合同,沈洪强回复说;签订的时间没到,不 签。 2013年12月31日因合同期满,沈洪强向双盾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离职后沈洪强向当地仲裁委申

2、请仲裁,要求双盾公司支付经济 补偿。仲裁委逾期未作出裁决。向法院起诉。 本案焦点双盾公司是否应向沈洪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 偿金? 基本案情简介 公司向员工发放的员工手册中第七章劳动合同第2条规 定,“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 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 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如员工未在公司 公告、电话或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与公司续签劳动 合同,则视为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 劳动合同关系自合同到期即行终止。如员工符合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员工应在原合同期满前 三十日向劳动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签 订无固定期限的劳

3、动合同。 一审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 1.查找本案两审判决书(2014)锡民终字第2350号和(2014)宜 民初字第0993号并讲解。 2.归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具体条文。 3.查找论文用人单位应与符合法定条件得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人民司法)2014年08期,对比本案分析其中的 观点,并谈谈你的认识。 4.讲解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中双倍工资的规定,回答如果符合 劳动合同法14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双倍 工资。 问题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 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 双方同意延续

4、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 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0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时间的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 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 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 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 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本法第三 十九条和第

5、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 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14条 彭某自2007年7月25日入职人力公司,双方公签订了四期劳 动合同,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2010年8月1日起至2012年7 月31日止,岗位为保安。2010年7月,人力公司与彭某续订劳 动合同时,彭某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关于续 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说明上签字。2012年6月25日,人力公司 向彭某提出合同到期后终止劳动关系,并向彭某发出终止劳 动合同的通知,彭某拒绝在该份通知书上签字。同年7月31日 ,人力公司以

6、合同期满为由与彭某终止了劳动合同,并办理 了退工手续。彭某提起仲裁,要求与人力公司签订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委员会对彭某的请求 不予支持。 【审判】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 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在2010年7月签订第四份劳动合同时,彭某同意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人力公司与彭某签订的第四份劳动合同 并不违法。2012年6月25日,人力公司向彭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人力公司履行了提前一个月的通知义务。同年7月31日,人力公司以合 同期满为由解除与彭某的劳动关系,也符合法律规定。彭某要求与人 力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继续履行

7、劳动合同的诉讼请求, 依法不予支持。 滨湖法院判决驳回彭某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彭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不 存在违法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 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第四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 满前,人力公司向彭某提出合同到期后终止劳动关系,并发出终止劳 动合同的通知,彭某拒绝在该份通知书上签字的行为表明了其不愿意 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随后彭某在仲裁中明确要求与人力公司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人力公司未与其订立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反而以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故判决:无锡市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应与彭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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