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 第九讲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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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讲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n本讲重点 n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渊源 n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 n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同模式 n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v非法证据排除规 则,是刑事证据 领域最有争议的 证据规则之一。 Roland o V. Del Carmen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佘祥林案 2005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刑讯逼供:不能承受之重 时间(年) 刑讯逼供案立案数(件) 人数(人) 1990 472921 1991 407828 1993 378 1995 412843 1996 493945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历年工作报告 北京大

2、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问题 v什么是非法证据 v什么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v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何在 v什么样的证据应当被排除 v非法证据排除有何例外 v我国应当实行何种证据排除规则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非法证据 v非法证据是办案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 程序或用其他不正当的方法获取的证据。( 张桂勇,1995) v非法证据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内容、 证据形式、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人员及程序、 方法的证据材料 。(李学宽,1995) v非法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的享 有调查取证权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 程序,采用违法的方法获取的证据材料。( 牟军,2000) 北京大

3、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v“非法证据”起初仅指违反美国联邦宪法第四 修正案有关不得进行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的 规定所取得的证据(通常是物证),后来随 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非法证据的范 围不仅限于非法取得的物证,还包括对非法 取得的口供和其他陈述,即不仅包括违反宪 法第四修正案,还包括违反宪法第五、第六 修正案和其他成文法和案例法的情况下所取 得的证据。(杨宇冠,2002)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6.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v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通常指执法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使用非法行为 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 事审判中采纳的规则。 这个规则于二十世纪初 产生于美国,后来逐渐 为其它国家和

4、联合国机 构采纳。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排除法则 v排除法則: 以違反聯邦憲法保障 權利之不正方法所取 得之證據應予以排除 之法則,特別指非法 搜索、扣押而取得之 證據,應以違反聯邦 憲法第四增修條款規 定之理由,予以排除 。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 v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 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 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 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可 成立的理由,加上宣誓或郑 重宣言保证,并具体指明必 须搜查的地点、必须扣押的 人或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 发搜查和扣押状。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Bill of Rights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5、 wdh Fourth Amendment vProtection from unreasonable search and seizur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be secure in their persons, houses, papers, and effects,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 shall not be violated, and no Warrants shall issue, but upon probable cause, supported by Oath or af

6、firmation, and particularly describing the place to be searched, and the persons or things to be seized.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Search Warrant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6.2 美国判例轨迹 v传统:不当方法取得亦有证据能力; v滥觞:Weeks v. United States, 232 U.S. 383 (1914) ; vSilverthorne Lumber Co. v. United States, 251 U.S. 385 (1920); vElkins

7、 v. United States, 364 U.S. 206 (1960); vMapp v. Ohio(1961); vMiranda v. Arizona, 384 U.S. 436 (1966)。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Boyd v. United States(1886) v关税法规,其中规定联邦法院法官可以命令 被告交出其私人文件、单据、记录等有关文 书。此规定是否违反第四修正案? v多数意见将第四修正案纳入考虑,实在勉强 。后1904年Adams v. New York中最高法院 明确拒绝采纳该法则。 v承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时代尚未到来。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8、Weeks v. United States (1914) vPolice entered the home of Fremont Weeks and seized papers which were used to convict him of transporting lottery tickets through the mail. This was done without a search warrant. Weeks took action against the police and petitioned for the return of his private possess

9、ions. vThis was the first application of what eventually became known as the “exclusionary rule.“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银盘理论(silver plate doctrine) vWeeks v. United States (1914)案明确指出该判例不适 用于各州警察的不法搜查。 v各州所得的违法证据可为联邦 法院所用。只要联邦公务员未 参与搜查,各州可将违法搜查 的证据“置于银盘之上,专供 联邦法院采纳。” v违法所得的证据,可在各州法 院成为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10、 wdh Wolf v. Colorabo(1949) v该案宣布:宪法第四修正案可经由第十四修 正案(正当程序)的规定,对各州一体适用 。各州政府也不可使用非法的方式,实施搜 查和扣押。 v违法扣押的证据,是否排除?6:3认为应由 各州自行实验,无需强求规定。 v把禁止非法搜查扣押和排除法则的必然联系 分开,使得宪法性权利仍然无法得到救济。 v对1952年判例和1954年判例产生消极影响。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Rochin v. California(1952) v警察未持搜查令径行进入原告住所,原告迅 速将若干胶囊吞入,警察即指示医生将呕吐 药经由橡皮管强行通入其胃中,后吐出吗啡

11、 胶囊,被作为其持有毒品之证据。 v加州法院未排除证据,最高法院推翻该判决 ,认为本案取证方式过于恶劣,已“震惊良知” ,故排除证据。 v最高法院全然漠视三年前之判决,避开第四 修正案,以违背第五修正案为依据,实在勉 强。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Irvine v. California(1954) v警员三度乘隙进入原告的住所,将窃听器秘 密置于客厅、卧室或衣柜,监听长达月余, 借此而取得其赌博的不法资料。 v最高法院容忍证据使用,作为原告有罪的依 据。认为与Rochin案比,欠缺“暴力”。 v无视警察对公民居住自由的严重侵害,注重 表现形式而漠视实际侵害的内容与程度。 北京大学法学院

12、吴丹红 wdh Rea v. United States(1956) v联邦法院适用排除法则,被告免于追述;联 邦公务员以同一罪名再向新墨西哥州法院指 控。最高法院认为其不能以同一证据在新州 起诉。 v最高法院不是依据非法搜查的事实,而是本 着法院对联邦执法单位的“监督权”(power of supervision),引申出对违法证据的取舍。 v最高法院承认联邦法院可对联邦公务员颁发 禁令,禁止其以同一证据在新州起诉。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Wilson v. Schnettler(1961) v将Rea案判决推翻,不承认仅基于违法搜查 的事实即可请求联邦法院颁发禁令阻止其将 证据转交

13、州官。 v最高法院试图区别两案,指出前者已经起诉 ,且法院也已适用排除法则。但仍然圆满无 法解释两者的自相矛盾。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Elkins v. United States(1960) v推翻银盘理论 v承认Wolf案对于“银盘理论”存续的消极影响。 v最高法院明确表示,其系基于法院的“监督权” ,而非直接于第四修正案相关。 美国最高法院的态度有无轨迹可循? 是倾向于排除法则的扩张还是限缩? 如何根据这些案件预测未来的发展?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Mapp v. Ohio(1961) v确定各州应同等适用排除法则,完成该法则全面 适用的最终目的。 v俄亥俄州警察在未具

14、有搜查令的情形下,强行进入上诉人的 住宅,搜捕某一涉嫌爆炸案的嫌犯。其间与上诉人发生冲突 ,遂大事搜查,发现上诉人若干色情书刊与图片。上诉人因 此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俄州最高法院认为此证据虽为非法取 得,但足以作为认定其犯罪的证据,于是采纳。 v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俄州判决,认为Wolf案鼓励各州自行实验 其他救济方式已证明并非有效,各州法院审理案件时,应明 白拒斥违法搜查扣押的证据,而不问其所具高度证明力。 v不能名义上赋予权利,实际上收回其获益与享受。权利须有 救济。排除规则应为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一部分。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Silverthorne Lumber Co. v. U.S.

15、(1920) vSilverthorne父子 grand jury 追诉;留置期间,未依法取得 令状而搜索;获得资料;返还 令;资料摄影留存再申请令状 ;不从;藐视法庭罪。 vHolmes:法律之所以严禁采 某种方法取得证据,其法规范 的真髓,不但在于禁止以此种 法所不许的方法所取得的证据 不得提出于法院使用,而且更 应禁止其一切使用(it shall not be used at all)。 original evidence derivative evidence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The 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Doctrine vNardon

16、e v. United States(1939) v大法官Frankfurter 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Independent Source attenuation Inevitable discovery Good-Faith 毒树之果理论 及其例外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6.3 英国判例轨迹 vJones v. Owens(1807),判决由被告袋中违 法搜出的25条鲑鱼,可作为其非法捕渔的证 据。承认不法搜查扣押证据具有证据能力。 v“关键的问题不在于你如何获取它:即使是你 偷来的,它也会被作为证据使用。”(1861莉 萨姆案) v全盘否定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 v在排除法则上,英美殊途。英国现在的做法 是区别对待原则,即言词证据绝对排除,实 物证据由法官裁量。 北京大学法学院吴丹红 wdh Kuruma v. The Queen(1955) v本案发生在东非肯尼亚,没有搜查职权的警 察,在Ku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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