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会计第六章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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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资金划 汇清算核算 第一节 商业银行系统内资金划汇清算 第二节 中央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 重点内容 第一节 资金汇划清算 一、基本做法 (一)资金汇划清算系统的结构 资金汇划清算系统由经办行、清算行、省区分行及总行清 算中心组成,各行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连接。 经办行是办理结算和资金汇划业务的行处。 清算行是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的银行。 省区分行也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户,但不用于汇划 款项的清算,只用于办理系统内资金调拨和内部资金利息 的汇划。 总行清算中心是办理系统内各清算行之间的资金划汇、各 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算和资金拆借、账户对账等账务的核 算和管理部门。 (二)资金汇

2、划清算的基本做法 范围: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银行汇票本票、银行卡 、储蓄旅行支票、内部资金划拨、对公、储蓄、异地通存通 兑、查询复查等业务。 做法:资金汇划清算采取“实存资金,同步清算,头寸控制 ,集中监督”的做法。 资金汇划清算的基本操作程序: 1.各发报经办行根据发生的结算等资金汇划业务录入数据 ,全部及时发送至发报清算行; 2.发报清算行将辖属各发报经办行的资金汇划信息传输给 总行清算中心; 3.总行清算中心将发报清算行传输来的汇划数据即时传输给 收报清算行; 4.收报清算行当天或次日将汇划信息传输给收报经办行,从 而实现资金汇划业务。 (三)资金汇划清算的科目设置 1. 系统内上

3、存款项 该科目用于核算下级行存放在上级行的资金,凡各清算行和 省区分行在总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以及二级分行在省区分行 开立的调拨资金户均使用该科目核算。 该科目属资产类,余额反映在借方。 2. 系统内款项存放 该科目是各上级行用以核算下级行备付金存款和调拨资金的 科目,属负债类,余额反映在贷方。 3. 辖内往来 该科目用以核算反映各发、收报经办行与清算行之间的资金 汇划往来与清算情况,属于资产负债共同类会计科目。 二、汇划款项及资金清算 (一)发报经办行 发报经办行根据汇划业务种类,由经办人员根据汇划凭证 录入有关内容。如汇兑、异地托收承付等贷报业务,其会计 分录为: 如为银行汇票等借报业务,则

4、会计分录相反。 借:科目 贷:辖内往来 (二)发报清算行 发报清算行收到发报经办行传输来的跨清算行汇划业 务后,计算机自动记载“系统内上存款项”科目和“辖内往 来”科目有关账户。如收到发报经办行发来的 贷方汇划业 务,会计分录为: 如为借方汇划业务,则会计分录相反。 借:辖内往来 贷: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三)总行清算中心 总行清算中心收到各发报清算行汇划款项,由计算机 自 动登记后,将款项传送至收报清算行。每日营业终了 更 新各清算行在总行开立的备付金存款账户。如贷方汇 划 款项, 其会计分录为: 如为借方汇划业务,则会计分录相反。 借:系统内款项存放 户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 户

5、 (四)收报清算行 业务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 1. 集中式 集中式是指收报清算行作为业务处理中心,负责全辖 汇划 收报的集中处理及汇出汇款、应解汇款等内部账务的集中管 理。 (1)收到总行清算中心传来的实时汇划数据后,即时 代辖 属经办行记账。如贷方汇划业务,其会计分录为: 如为借方汇划业务,则会计分录相反。 借: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贷:辖内往来 借:辖内往来 贷:单位活期存款H公司户 (2)收到总行清算中心传来的批量汇划数据后,日终进行 挂账处理。 如贷方汇划业务,其会计分录为: 借: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贷:其他应付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如为借方汇划

6、业务,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贷: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2.分散式 分散式是指收报清算行收到总行传来的汇划数据后均传至收 报经办行处理。 (1)收到总行清算中心传来的实时汇划数据后,要即时传 至收报经办行记账。如贷方汇划业务,其会计分录为: 如为借方汇划业务,则会计分录相反。 (2)收到总行清算中心传来的批量汇划数据进行挂账处理 。会计分录与集中式批量处理收到挂账的会计分录相同,先 转入“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待次日收报经办行 确认后,冲减“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并通过“待 清算辖内往来”科目传至收报经办行记账。 借: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

7、行备付金户 贷:辖内往来 (五)收报经办行 收报经办行收到清算行传来的批量、实时汇划业务,经 检查无误后,打印“资金汇划(借方)补充凭证”或“资金汇 划(贷方)补充凭证”一式两份,并自动进行账务处理。 如贷方汇划业务,其会计分录为: 如为借方汇划业务,则会计分录相反。 借:辖内往来 贷:科目 三、系统内资金调拨及利息计算 (一)备付金存款账户的开立与资金存入 清算行和省区分行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 户时,可通过人民银行将款项直接存入总行清算中心。上 存时填制特种转账传票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待接到总行清算中心借记信息后,进行账务处理。其 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

8、项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贷: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总行清算中心收到各清算行和省区分行上存的备付金后,当 日通知有关清算行,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二)系统内拆借资金 系统内拆借资金分为一般借入和强行借入。企业应设 置“系统内借出”科目,并分设“一般借出户”、“强行借出户” ;“系统内借入”科目分设“一般借入户”、“强行借入户”。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分行存放备付金户 四、对账 各清算行每日营业终了自动将汇划及资金清算明细数 据逐级上传进行明细对账;省区分行收到上传的明细数据 后与辖属各清算行汇划业务明细数据及清算信息配对

9、对 账;总行收到传来的明细数据后,与各行在总行的“系统 内款项存放”科目有关账户汇划业务明细数据及清算信 息配对对账,并将对账结果逐级下传,发现疑问要发出 对账差错信息,同时登记“对账差错登记簿”;各清 算行每日将 “系统内借入”科目各借款账户清单传至总 行和省区分行进行核对;各行每日接收总行发出的对账差 错信息后,打印差错清单,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查清原因 ,并按规定处理完毕。 第二节 现代化支付系统 一、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构成 (一)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参与者 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 者和特许参与者。 (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程序 现代化支付系统处理支付业务的程序是: 发起行

10、发起业务后,经发起清算行、发报中心、国家处理中 心、收报中心、接收清算行,最后至接收行止。 发起行是向发起清算行提交支付业务的参与者。 发起清算行是向支付系统提交支付信息并开设清算账 户的直接参与者或特许参与者。发起清算行也可以直接向支 付系统发起支付业务。 发报中心是向国家处理中心转发发起清算行支付信息 的城市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是接收、转发支付信息,并进行资金清 算处理的机构。 收报中心是向接收清算行转发国家处理中心支付信息 的城市处理中心。 接收清算行是向接收行转发支付信息并开设清算账户 的直接参与者。 接收行是从接收清算行接收支付信息的参与者。接收 清算行也可以作为接收行接收支付信

11、息。 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科目设置与清算账户的开立 (一) 科目设置 现代化支付系统分为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大 额支付系统设置如下会计科目(大额实时,小额批量) 1. 大额支付往来 2. 小额支付往来 3. 支付清算资金往来 4. 汇总平衡(国家处理中心专用) (二) 清算账户的开立 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的 ,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设清算账户并物理摆放在国家 处理中心。 三、大额支付业务 (一)发起大额支付业务 1 发起行(发起清算行) 发起清算行为商业银行的,其账务处理分录为: 发起清算行为人民银行的,其账务处理分录为: 2 发报中心 发报中心收到发起清算

12、行发来的支付信息,确认无误 后,逐笔加编全国密押,实时发送国家处理中心。 借:科目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科目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库)户 3. 国家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发报中心发来的支付报文,逐笔确认无误 后,分别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发起清算行、接收清算行均为商业银行的,其会计分 录为: (2)发起清算行为商业银行,接收清算行为人民银行的, 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贷:汇总平衡人民银行行户 (3)发

13、起清算行为人民银行,接受清算行为商业银行的, 其会计分录为: (4)发起清算行、接收清算行均为人民银行的,其会计分 录为: 借:汇总平衡人民银行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 借:汇总平衡人民银行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贷:汇总平衡 人民银行行户 (5)发起清算行为商业银行的,其清算账户头寸不足时 ,国家处理中心将该笔业务进行排队处理。 (6)国家处理中心账务处理完成后,将支付信息发往收 报中心。 (二)接收支付信息 1 收报中心 收报中心接收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支付信息确认无误后,逐 笔加编密押实时

14、发送接收清算行。 2 接收行(接收清算行) 接收行可以为商业银行,也可以为人民银行。 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科目 四、小额支付业务 小额支付业务分为小额贷记业务、借记业务和定期借 记业务三类。 (一)发起行(发起清算行) 发起行的处理与大额支付基本相同。 (二)发报中心 发报中心接收发起行发来的小额支付信息,应当区别本城市 处理中心覆盖的业务和非本城市处理中心覆盖的业务。 (三)国家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发报中心发来的小额支付信息,在 规定的时间按接收清算行进行清分,并将小额支付明细信息 发送收报中心,同时以直接参与者为单位进行轧差,通过清 算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清算。 (

15、四)收报中心 收报中心接收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支付信息,转发接 收清算行。 (五)接收清算行 接收清算行收到收报中心发来的支付信息,与大额支付业务 的处理基本相同。 (六)定时轧差清算 城市处理中心可以定时轧算支付信息差额并通过国家处理中 心清算资金。 1. 轧差公式 应收差额:借报业务往账金额贷报业务来账金额 贷报业务往账金额借报业务来账金额 应付差额:借报业务往账金额贷报业务来账金额 贷报业务往账金额借报业务来账金额 2. 国家处理中心清算资金差额 国家处理中心按清算行清算、轧算资金差额。 (1)商业银行清算行为应付差额, 进行清算的会计分录为: 对于应收差额进行清算的会计分录相反。 (2)国家处理中心对于人民银行清算行轧算结果的处理。 借: 银行准备金存款 贷:小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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