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松脂采集管理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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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松脂采集管理的工作意见 规范松脂采集管理的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国有林场、企业:为充分利用和保护好我县松林资源,规范松脂采集,促进松脂生产加工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林农可持续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松脂采集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松脂采集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松脂采集工作的领导(一)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松脂生产的领导和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国有林场,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松脂生产进行合理规划、领导、管理、协调和培训。县林业局是松脂采集的主要管理

2、部门,负责做好本县行政区域内松脂采集管理工作。(二)县林业局、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户按松脂采集管理规程,科学、合理地进行松脂采集,认真组织好松脂生产,做好松脂采割的技术培训,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协调管理服务工作。(三)国有林的松脂采集由国有林场按经营范围负责管理;集体林的松脂采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行政区域负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要对管理区域内的可采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对采脂农户、林权所有者登记造册,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脂规划。(四)松脂采集权可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偿出让,但必须签订松脂采割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国有林采脂由国有林场按便于经营管理的原则,

3、分片、分块采取竟价的形式出让松脂采集权,并签订松脂采割管理协议书,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备案。集体林未分到户采脂的由乡镇负责组织村委会、合作社或村民小组进行有偿出让,签订松脂采割协议书,报乡镇林业站备案。分到户的集体林、责任山、自留山采脂的,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管理经营,但不得对森林资源造成损害。(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松脂采集的技术培训,积极鼓励专业采脂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二、严格规范松脂采集和经营行为(一)云南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采脂:1、松树生长不良,针叶枯黄的;2、病虫害严重的;3、重点生态公益林;4、风景林、纪念林;5、母树林、种子园;6、国道、县道两旁30米;7、有林权争议

4、的;8、水源林。(二)松脂采集必须严格遵守松脂采集规程(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1983年2月发布)的中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等):1、松树胸径必须在20厘米以上;2、严格按规定配置割面,割面负荷率不得大于树干的40%;割面上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少于220厘米;3、割沟深度不能大于0.8厘米;4、严禁同时开两个割面,挂两个松脂桶。(三)松脂采集要同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相结合,做到“先采脂,后采伐;不采脂,不采伐。”纳入人工商品林采伐的地块,伐出木可不受采脂胸径和采脂强度的限制。(四)松脂收购按国家有关松脂等级质量标准,实行合同收购。禁止掺杂使假、压级压价、短斤少两、打白条收购松脂的行为。(五)采

5、集松脂实行归池盛水和保养运输,禁止可能损害松脂质量的贮存运输行为。(六)按照“以市场为导向,利益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培育县内龙头企业,由松香生产企业实行订单收购。(七)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扶持、谁收购”的原则,松香生产企业应做好松脂基地的扶持和培育,采取多形势、多层次、多渠道的方式建设原料基地。(八)松脂加工应引进新技术,充分利用资源。严禁采用滴水法等国家明令禁止,已淘汰的老式方法加工松脂(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1998235号关于印发云南省限制、淘汰、禁止发展的工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第一批)及有关规定的通知第四条第4项)。(九)松脂收购必须依法缴纳育林基金,征收标准按收购价的5%(依

6、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1993263号文件关于批转省林业厅云南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政发199422号文件第三条,双柏县人民政府1994年4月1日关于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告第二条第五项)。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一)采脂人员必须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并负责其承包采脂林区的护林防火、巡山护林。如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并协助查处。(二)在采脂区采伐木材或开展其他活动可能影响采脂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采脂单位或个人。因事前不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负责。(三)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松脂采集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对违反采脂技术规程采脂,情节

7、轻微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四)对违规采脂的,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进行处罚。(五)对偷漏缴纳育林基金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处以育林基金2-3倍的罚款(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1993263号文件关于批转省林业厅云南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九条,双柏县人民政府1994年4月1日关于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告第二条第五项、第五条)。 ily:宋体;line-height:150%;color:rgb(0,0,0);font-size:14.0000pt;mso-font-kerning:0.0000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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