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02国际结算中的票据讲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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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n票据概述 n票据种类 n票据行为 n票据欺诈及其防范 Date1 第一节 票据概述 n票据的性质 n票据的功能(作用) n票据法 n票据权利与义务 n票据的当事人 Date2 一、票据的性质和作用 (一)票据的概念 1、票据的含义:票据有广义狭义之分。 1)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使用的各种记载一定文字 、代表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如股票、债券、车船票 、发票、提单、汇票、栈单、仓单、保单等。 2)狭义的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他人或自己承 诺,在特定日期,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 项的书面凭证。 n就本教材内容而言,流通票据是专指狭义

2、票据,专指 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Date3 2、准确理解狭义票据的含义 n对该定义的理解: 1)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2)无条件支付 3)可以流通转让 4)转让无需通知债务人 5)受让人可以获得完整的权利 Date4 (二)票据的性质 n设权性 n要式性 n文义性 n无因性 n流通转让性 n金钱性 n提示性 n返还性 n可追索性 Date5 1、票据的设权性 n票据的设权性是指持票人的票据权利随票据的设立而产生 ,离开了票据,就不能证明其票据权利。 n票据开立的目的是设定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票据能 代替现金执行支付手段的功能。 n票据权利因为票据的开立而存在,无法提示票据就无法实 现票

3、据权利。票据的主要功能不是证明权利义务关系存在 。这是票据与其他有价证券的重要区别之一。 RETURN Date6 2、票据的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 n票据的要式性指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 的必要记载项目必须齐全并符合规定。 1)票据的存在不重视其原因,但却非常强调其形式和内 容。 2)只有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才是合格的 票据。 RETURN Date7 3、票据的文义性 n票据的文义性指票据上所创设的权利义务内容,完全 依据票据上所记载的文字的含义确定,不能进行任意 解释或根据票据以外的其他文件来确定。 return Date8 4、票据的无因性

4、(Non-causative Nature) n票据的无因性是指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需证明其取 得票据的原因,只要票据合格,就能享有票据的权利。 n票据原因: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存在的原因。如:商 品交易、金融交易、资金借贷等。 n无因性:票据一旦作成,票据权利和义务的执行就与票据 原因相分离。如:票据的转让过程中,不需要调查票据原 因是否合理、合法。只要票据合格,就能享有票据的权利。 RETURN Date9 5、票据的流通转让性(Negotiation) n定义:通过直接交付或背书后交付完成转让。 n特点: 1)票据权利通过交付或背书及交付进行转让。 2)票据转让不必通知债务人。 3

5、)票据受让人获得全部票据权利,能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起诉 。 4)善意并付对价的受让人的权利不因前手票据权利的缺陷而 受影响。 票据票据 ABC 货物债权 Date10 . 票据的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 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票 据法第13条第1款)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周七 要求付款 X 受胁迫还赌债未履约贸易 Date11 6、票据的金钱性 n持有票据,即拥有票据权利,可凭票据取得票款。是一种 以金钱为给付标的物的债权。 7、票据的提示性(Presentment) 票据的提示性是指票据上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票据义 务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出示票据,以显示占有 这张票据

6、,才能要求付款。 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不必履行付款义务。 Date12 8、票据的返还性(Returnability) n票据的返还性是指持票人领到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 交还付款人。该票据经正常付款即被解除责任而归还付 款人的档案。 n票据不能无期限流通。一旦付款即结束流通。所以,票 据模仿货币功能是有一定局限性的。 9、票据的可追索性 票据的可追索性是指合格票据遭到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 人拒付时,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权利,有权通过 法定程序,向所有票据债务人追索,要求取得票据权利 Date13 (三)票据的作用 n结算功能(支付) n信用功能 n流通功能 n融资功能 n汇兑功能 Da

7、te14 二、票据法简介 n(一)票据法的含义 n(二)票据法的特征:强行性、技术性、统一性。 n(三)两大票据法系 1、英美法:1882年英国票据法、1952年美国统一 商法典P60 2、大陆法系:日内瓦统一法: 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1930、日内瓦统一支票 法公约1931 3、国际流通票据公约(草案) n(四)我国的票据法 我国的第一部票据法已于 1995年 5月 10日由全国人大 常委会通过,并于 1996年 1月1日起实施。 Date15 英美法与大陆法的区别 . 伪造 背书的 处理 持票人 的权利 汇票派生出本票和支票 汇票本票一类、支票另一 类 英美法大陆法 受前手权利限制,正

8、式 持票人对票据有完全的 权利 只要背书连续,都是合 法的持票人,拥有完全权利 从伪造背书的签字起, 及后手对汇票都不再 拥有权利,受害人是 被骗者,付款人鉴别。 伪造背书签字是无效 的 ,其它当事人的背书 仍有效,受害人是 丢失票据的被窃者。 票据的 分类 票据绝对 必要项目 未规定绝对必要项目, 票据形式合格就有效。 规定汇票绝对必要项目 ,缺任一项汇票无效。 Date16 三、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 (一)票据权利 1、票据权利的含义与特征 n票据权利指依据票据而行使的,以取得票款为直接目的 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和追索权。 n票据权利的特征: 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票据权利是债券与证券所有

9、 权统一;失去票据,即失去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是单一性权利:票据权利不能共享,其所有 者只能有一个。 票据权利是双重性权利: 只有一个债权人,但可以有多个债务人 债权人可以行使二次请求权,即追索。 Date17 2、票据权利的取得和行使 (1)票据权利的取得: 原始取得 继受(受让)取得 (2)票据权利的行使 是指票据权利人向票据义务人提示票据,请求履行 义务。 提示承兑 提示付款 Date18 (二)票据义务 n票据义务的含义:是指票据债务人,按照票据上所记载文义 ,支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义务。 n票据义务的特点:给付金钱 票据义务是单向性义务:票据义务人必须单独承担无条件 支付票款的义务

10、 票据义务是法定连带性义务:凡在票据上进行必要事项的 记载并完成签名者,均为票据债务人。 票据义务是双重性义务:票据义务具有金钱给付和担保双 重义务。 Date19 (三)票据抗辩 n票据抗辩的定义:票据义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提出相 应的事实或理由,否定票据权利人提出的请求,依法拒绝 履行票据义务的行为。 n类型: 对物的抗辩: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 (记载、效力、债务) 对人的抗辩:因票据债务人与特定票据权利人之间的法 律关系而发生的抗辩。 Date20 四、票据的当事人 票据的当事人 基本关系人: n出票人(drawer) n收款人(payee) n付款人(drawee)

11、前手和后手 非基本关系人: n背书人(indorser) n保证人(guarantor) n承兑人(acceptor) n持票人(holder) Date21 . 汇票当事人 A(出票人) B(收款人) (背书人) C(被背书人) (背书人) D E (保证人)X(付款人) (承兑人 ) 第一债务人第二债务人票据权利人 (持票人 ) (被背书人 ) Date22 第二节 汇票 n汇票的定义 n汇票的内容 n汇票的种类 Date23 一、汇票的定义 n定义: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 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人的票据。 n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书面命令。 n汇票

12、的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应无条件付款 。 Date24 二、汇票的内容 (一)绝对必要的记载项目:缺一不可 1、“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或委托; 命令 支付必须是无条件 书面的,需签字 3、一定的金额 (1)以金钱表示(2)确定的金额(3)大小写 4、付款人的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字; Date25 (二)相对必要的记载项目: 出票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期限 (三)任意记载的项目 1担当付款人、 2预备付款人、 3必须提示承兑及其日期、 4不得提示承兑、 5免作拒绝证书、 6免作拒付通知、 7免于追索 go Date26 . 按付款期限分: 汇 票

13、 即 期 远 期 见票即付 未记载到期日 到期日同出票日 定日付款 出票日后定期付款 见票日后定期付款 Date27 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情况: n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拒绝人出具拒绝证书或退票理由书; n退票理由:付款人或承兑人死亡或逃匿:死亡证明书、相关司法文书 、公证书; n依法取证: n 付款人或承兑人破产:法院对其宣告破产的司法文书; n 付款人或承兑人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行 政处罚决定。 q未依法取证,持票人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Date28 三、汇票的种类 n按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n按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n按是否有货运单据:跟

14、单汇票和光票汇票 n按付款期限不同: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n按流通范围划分:国内汇票和国际汇票 n按使用货币划分:外币汇票和本币汇票; n中心汇票:指付款人是汇票所用货币清算中心的银行 的即期银行汇票. Date29 n汇票分类: 汇票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即期汇票 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Date30 银行承兑汇票票样: Date31 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示例: Drawn under _ L/C NO. _ Dated _ payable with interest _%_ No. _ Exchange for Shanghai, China _ At _Sight of thi

15、s SECOND of Exchange (First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EVERBRIGHT BANK OF CHINA the sum of Bill of Exchange To _ _ Date32 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示例: Drawn under THE HOKKAIDO TAKUSHOKU BANK LTD TOKYO L/C NO. 264-510 Dated 1996 .11.30 payable with interest _%_ No. CS96-061 Exchange for Shanghai, China DEC.31,1999 At _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EVERBRIGHT BANK OF CHINA the sum of US DOLLARS EIGHT THOUSAND FIVE HUNDRED FORTY NINE ONLY Bill of Exchange USD8549.00 To THE HOKKAIDO TAKUSHOKU BANK LTD TOK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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