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巴东海事处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综述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15919542 上传时间:2019-11-15 格式:PPT 页数:31 大小:1.4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宜昌巴东海事处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综述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宜昌巴东海事处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综述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宜昌巴东海事处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综述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宜昌巴东海事处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综述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宜昌巴东海事处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综述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宜昌巴东海事处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综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宜昌巴东海事处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综述(3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客 渡 船 安全知识培训 宜昌巴东海事处 彭锦辉 2014年9月 湖北巴东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第一部分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部分 渡船“斑马线”行动方案 第三部分 渡船车客清点制度 培 训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4年第9号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6月12日经第5 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杨传堂 2014年6月18日 第 一 部 分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负其责 、服务民生的原则。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为加强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

2、,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 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目的依据 目的依据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v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设置和撤销渡口的审批,建立、 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定负责渡口和渡运安全管理的 部门;应当加强对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v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职责 v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渡口和渡 运实施安全管理 v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所辖内河水域内渡船 的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职责分工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

3、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县级人民政府在审批渡口的设置和撤销时应当充分考虑安 全因素,明确渡运水域范围、渡运路线、渡运时段、渡口位 置等主要内容 v审批前应当征求渡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涉及公 路管理职责的,还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 v渡运水域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渡口 相关的人民政府协调处理,并征求相应的海事管理机构意见 v严禁非法设置渡口 渡口审批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渡口的设置应当具备安全条件: (一)选址应当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坡岸稳定、视野 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且与危险物品生产、堆放场 所

4、之间的距离符合危险品管理相关规定; (二)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管理人员。 v新建、改建国道、省道,原则上不设置渡口。县道、乡道 设置和撤销渡口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 v在通航密集区内有可供人、车通行桥梁、隧道的,应当避 免在桥梁、隧道临近范围内设置渡口,但市区河道两岸供市 民出行、上下班的渡口除外 渡口设置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渡口应当根据其渡运对象的种类、数量、水域情况和过渡 要求,合理设置码头、引道,配置必要的指示标志、船岸通 讯和船舶助航、消防、安全救生等设施。渡口引道的宽度、 纵坡和码头的设置

5、应当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 v以渡运乘客为主的渡口应当有可供乘客安全上下的坡道, 客运量较大的且具有相应陆域条件的渡口应当建有乘客候船 亭等设施 渡口条件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应当加强对渡口安全设施和渡船渡运的安全管理,建立渡 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v应当结合船舶条件、气象条件和通航状况合理调度和使用 渡船,不得指挥渡船违章作业、冒险航行 v应当对渡口工作人员、渡船船员、渡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培训 v应当督促渡船清点并如实记录每航次渡船载客数量及车辆 驾驶员等随船过渡人员,并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核查 v应当根据乘客、车辆的流量和渡运安全

6、管理的需要,安排 相应专门人员现场维持渡口渡运秩序与安全 v日渡运量超过300人次渡口的运营人及载客定额超过12人 的渡船应当编制渡口渡船安全应急预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 船岸应急演习 渡口运营人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渡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 。渡船检验证书应当标明船舶抗风等级。20米以上的渡船, 应当持有载客定额证书;20米以下的渡船应当在相关证书中 签注载客定额 v渡船应当悬挂符合国家规定的渡船识别标志,并在明显位 置标明载客(车)定额、抗风等级以及旅客乘船安全须知等 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v渡船夜航应当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

7、术规则、内 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配备夜间航行设备和信号设 备。高速客船从事渡运服务以及不具备夜航技术条件的渡船 ,不得夜航 渡船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新建、改建渡船应当满足交通运输部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公布的标准船型要求 v渡船应当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处于适航状态,并按期申请 检验。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渡运 v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放置在易取处,保 持其随时可用,并在规定的场所明显标识存放位置,张贴消 防救生演示图和标示应急通道 渡船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应当按照相关规

8、定具备船员资格,持有相应船员证书 v每年应当参加由渡口运营人、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相关主管 部门组织的至少4小时的安全培训 v渡运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渡口、渡船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 交通安全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渡船; (二)掌握渡船的适航状况,了解渡运水域的通航环境 ,以及有关水文、气象等必要的信息; (三)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值班; (四)发现或者发生影响渡运安全的突发事件,应当及 时报告并尽力救助遇险人员。 渡船船员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渡船应当在渡运水域内按照核定的渡运路线航行 v渡船航行,应当以安全航速行驶,加强了望,

9、谨慎操作, 使用有效方式发布船舶动态和表明避让意图,主动避让过往 船舶,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 v渡船载客、载货应当符合乘客定额、装载技术要求及载重 线规定,不得超载 v渡船载客应当设置载客处所,实行车客分离。按照上船时 先车后人、下船时先人后车的顺序上下船舶 v乘客与大型牲畜不得混载 v乘客、车辆过渡,应当遵守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听从 渡口渡船工作人员指挥 渡运安全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渡船不得同时渡运旅客和危险货物 v严禁任何人隐瞒、伪装、偷运各种危险品、污染危害性货 物过渡 v渡船不得运输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规定禁止运输的 货物 v渡船发生

10、水上险情的,应当立即进行自救,并报告当地人 民政府或者海事管理机构。当地人民政府和海事管理机构接 到报告后,应当依照职责,组织搜寻救助 v渡口渡船应当服从指挥,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 极参与水上搜寻救助 渡运安全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渡船不得开航下列情形: (一)风力超过渡船抗风等级、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 停航封渡水位线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恶劣天气、水文条件 的; (二)渡船超载或者积载不当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 (三)渡船存在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缺陷,且未按规定 纠正的; (四)发现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乘客同船混载,或者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和客运车

11、辆同船混载的; (五)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 全的; (六)渡船船员、渡工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渡运安全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有关部门、乡镇渡口所 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渡口渡运安全检查制度,并组织 落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渡口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立 即消除安全隐患或者限期整改 v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渡运量较大且 具备一定条件的乡镇渡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乡镇渡口 渡船签单发航制度,真实、准确地记录乘员数量及核查人、 车、畜积载和开航条件等内容 v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签单发

12、航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 查 监督检查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渡口运营人应当建立渡口渡船安全渡运的安全管理制度, 并组织开展内部安全检查 v渡口运营人和渡船船员、渡工应当主动协助配合监督检查 ,不得拒绝、妨碍和阻挠 v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渡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在监督管理中发现渡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立 即消除安全隐患或者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当地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监督检查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者撤销渡口的,由渡口所在地县级人 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

13、强制 拆除或者恢复,因强制拆除或者恢复发生的费用分别由设置 人、撤销人承担。 v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员予以 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下罚款,并对渡船所有人或者 经营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 v渡船不具备夜航条件擅自夜航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 正,并可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v渡船混载乘客与大型牲畜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渡船所有 人或者经营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责任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 部 分 v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危险货物的、同 时载运旅客和危险货物过渡的,由海事

14、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并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v风力超过渡船抗风等级、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停航封渡 水位线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恶劣天气、水文条件的擅自开 航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渡船所 有人或者经营人处10000元以下罚款。 v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情形 ,渡船擅自开航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 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责任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渡船“斑马线”行动 通过在核定的渡船航线及其两侧水域,划定出一 特定的区域,类似于在道路上划定的“斑马线” , 作为渡船横越时的特定水域,

15、也提醒过往船舶谨慎航 行、注意避让,并对该水域的航行和避让行为进行规 范,从而有效降低渡船与其它船舶的碰撞危险,保障 渡船的航行安全。 第 二 部 分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渡船斑马线行动 第 二 部 分 v渡船应当按照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核定的路线渡运 。渡船横越时要在划定的渡船“斑马线”水域航行,不得超 出渡船“斑马线”水域任意横越。渡船若要超出“斑马线” 水域航行,必须提前征得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同意(紧急情况 除外)。 v渡船在横越主航道过程中,应持续保持正规瞭望,并加强 与附近船舶联系,不得抢航。 v无论何种情况,渡船与其它顺航道或河道行驶的机动船相 遇,渡船都必须避让顺航道的船舶,并

16、不得与顺航道行驶的 船舶抢航、强行追越或者强行横越或掉头。 v两渡船相遇时,应当按内河避碰规则的规定进行避让 。 责任义务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渡船斑马线行动 第 二 部 分 责任义务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渡运水域断面 日均船舶流量 渡运 频次 责任与义务 小于200艘 一天 不超 过4航 次 开航前,必须观察渡口水域船舶动态,若发现 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内有顺航道航行的 船舶,渡船应当停靠码头等候其通过后,再开 航。 大于200艘 小于500艘 一天 超过4 航次 开航前,发现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内有 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渡船可以开航,但应当在 主航道外等候其通过后再横越,不得抢航或者 强行横越。 大于500艘 一天 超过4 航次 开航前,发现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内有 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渡船可以开航,但在横越 前应当利用甚高频电话、声号等方式主动与其 它船舶联系,经商定统一避让意图后方可横越 ,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 渡船斑马线行动 第 二 部 分 斑马线一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渡船斑马线行动 巫峡口-官渡口“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