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立交设计方案 课程设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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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跨线构造物要顺应道路线形 不应该由道路线形来适应跨线构造物,否则,会 因照顾跨线构造物的直、正、平,而可能出现斜 、弯、坡的跨线桥。 2跨线构造物不应影响驾驶员的视觉 立体交叉跨线构造物布设时,应在平面和纵断面 上具有足够的视距,横断面上具有足够的净空, 墩、柱、台、墙等合理布设,尽量避免视觉原因 造成的撞墩(柱、台等)事故。 二、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跨线构造物 (一) 一般要求 3跨线构造物应造型美观 适应当地环境,注意造型美观,结构新颖,轻巧 飘迫,同时,也应力求构造简单,施工方便,节 约造价。 4主要道路上跨或下穿方式的选择,充分利用 地形、环境条件,并结合该路段的纵断面线形, 经技术论

2、证后确定。 5跨线构造物下的排水设计一般宜采用自流排 水,不宜采用动力排水。 (1)主要道路的平面线形或纵坡设计情况。 (2)地形、地质或环境的限制条件。 (3)在地形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做到: 整个立体交叉的造价最低,并尽量减少占地和拆 迁数量;交通量大的道路宜下穿; 视距、视野条件应较好; 同周围景观应相协调,且符合发展规划; 便于车辆驶出或驻入正线。 (二)上跨或下穿方式的选择与设计要求 1考虑因素 (1)布孔和跨径应满足桥下道路的视距和对前方道 路识别、通视的要求。 (2)当桥下的道路中间带设中墩时,其两侧应设防 撞护栏,并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桥下为双车 道道路时,不得在行车道中间设置

3、桥墩。 (3)被交道路或匝道采用分期修建时,跨线桥应按 规划规模一次建成。 (4)应力求桥形美观。 2主要道路上跨时设计要点 (1)桥下应有良好的视野和采光,一般情况下除主孔外还应 有适当长度的边孔,可以开阔视野,消除侧向限制感觉, 排除夜间黑影造成的障碍;如位于城市地区,还可作为非 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之用。 (2)主孔以一孔跨越主要道路全断面为宜。 (3)当在主要道路的中间带上设置中墩时,应在中墩周围设 防撞护栏。不得在很短范围内改变中间带的宽度而使行车 道弯曲。 3主要道路下穿时设计要点 (4)若主要道路为分期修建或以后需增设附加车道,桥孔 布置时应预留出后期路基所需宽度。 (5)次要道路上

4、跨时,跨线构造物应尽量避免设置在主要 道路的凹形竖曲线底部,以免造成视距和排水不良。 此外,上跨桥上应设置防撞护栏和防护网,并不得直接 向下穿的主要道路路面排水。 立体交叉跨线桥下道路的横断面形式和各组 成部分的宽度,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远 景交通量的大小、交通组成以及交通组织方 式等来确定。 立体交叉桥下道路的横断面形式,可以来用 单孔、双孔、三孔或四孔的断面形式。 对于高速公路,桥下不允许行人和非机动车 通行,边孔可以开阔视野。 (三) 跨线桥下道路断面形式和宽度 1横断面形式 2. 各 组 成 部 分 宽 度 跨线桥下净空高度应根据桥下道路的等级、通行车辆的 类型、交通运输情况,并考虑

5、远期运输工具的发展变化 等因素确定。 1公路净空高度 高速、一级和二级公路的净空高度为5.0m;三级和四级 公路的净高为4.5m。 三、四级公路的路面类型若设计为中级或低级路面时, 考虑到路面面层的改造提高,其净高可预留20cm。 另外,对沥青类路面还应适当预留路面补强的厚度。 (四)跨线桥下净空高度 如:有超高车辆必须通过时,净高至小为5.7m(即平板拖车上 载挖土机通过所需高度) 。 对非机动车道的净高以3.5m为宜。若遇暴雨排水不及,桥下 机动车道可能积水,此时应考虑非机动车道允许机动车通行 ,因此边孔净高至少需3.3m(一般载重车和公交车所需净高) ,最好能到3.73.8m。 人行道的

6、净空高度至少2.5m以采用3.0m为宣。 2城市道路净空高度 收费站必须设置在容易辨别和便于停车的线形上,理想的 平面线形是在直线上,纵断面线形是在平坦路段上。 尽量避免将收费广场设在小半径平曲线或陡坡上。 收费广场设在正线上时,平面和纵断面线形应与互通式 立体交叉的正线线形标准一致。 第二节 收费站及广场设计 1线形标准 收费广场设在主线上时,平曲线与竖曲线应与互通式立 交的主线线形标准一致; 收费广场设在匝道或连接线上时,其平曲线半径不得小 于200m,竖曲线半径应大于800m。 收费广场处纵坡应小于2%,当受地形及其他条件限制 时不得大于3%,横坡为1.5%2.0%。 收费广场平面布置如

7、图所示。 图中L/S3;L=5m20m,一般采用10m。 收费岛前后应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以提供较大的摩 阻系数和抗剪切变形能力,适应出、入车辆重复制动 、停车、启动之用。 水泥混凝土路面长度L0对匝道收费为20m25m,主线 收费为40m50m, 从收费广场中心线至匝道分岔点的距离不得小于75m ,至被交叉道路平交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 2平面布置: 由于车辆在收费车道上是减速停车然后启动慢行的过程,收 费岛之间的车道宽度采用3.03.2m即可。 行驶方向右侧的边车道应是无棚开敞的其车道宽度为3.5 4.0m,以供大型车通过之用。 收费岛的宽度一般为2.02.2M,长度为2025m,设计

8、时应 根据所采用的收费设备馆况具体确定。 收费岛应具有一定高度,并将端部收敛成楔形。 收费室上面应设天棚以遮阳防雨。 对交通特别繁忙、收费车道多的收费站,应设置供收费人员 上、下岗位的专用地下通道或天桥。 3收费岛 收费岛上设置的收费室每侧应较收费岛缩进0.25m,以作 为车辆通过的安全净空宽度,如图75所示。 互通式立体交叉范围内的排水,应与相交通路正线的 排水统一设计,以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 立体交叉设计(尤其是公路立交)应尽可能采用管渠自流 排水,雨水管渠出口底的标高应高于排水沟或河道常 水位。 第三节 辅助设施设计要点 一、立体交叉范围的排水设计 当桥上纵坡大于2而桥长小于50m时,雨

9、水可流至 桥头从引道上排出,桥上不必设置专门的泄水管道 。 当桥上纵坡大于2且桥长超过50时,宜在桥上每隔 1215m设量一道泄水管;若桥上纵坡小于2,间 隔可以适当变小。 泄水管可以沿行车道两侧对称或交错排列,并沿桥 墩等设置完善的落水管道,将雨水引排至地面排水 系统,防止漫流污染桥身。 1桥上排水 桥下排水应根据车行道和人行道的宽度、路面类型、 道路纵坡和枝长、降雨强度以及附近的地形等。 一般布设:先在最低点设置雨水口,然后按一般标推 布置其它地点的雨水口,以使桥下雨水能迅速排除。 当采用下穿式立交时,地道一般在地面以下较深处, 地面水和地下水的排除有时需设泵站提升。 为节省投资和管理费用

10、,地道以外的地面水不应注入 其内,尽量减少汇水面积。为此,应在地道两侧设置 挡水墙或截水设施。 2桥下排水 纵坡设计时应在引道两端适当位置设凸形分水点,引道 最低点应设在洞口外适当位置,并在该处设置雨水口和 雨水管道连接,如图所示。 为保证排水要求,引道最小纵坡不小于0.3。 立交桥下的排水设计标推,应根据道路的性质、地形 特点、汇水面积和当地的降雨量等具体情况确定。 立交桥下的汇水面积一般较小,设计频率p不宜过大 ,一般可取p2年; 汇水时间可采用t5min,迳流系数值应根据路面情 况而定,当为不透水路面时,可采用 0.9或1.0 立体交叉范围内设置良好的照明,不仅能保证 夜间通行条件和行人

11、的安全,还能在雾天给予 行车的指示; 合理的照明布置,包括交通岛照明的设置,又 能起到渠化交通的作用; 同时,照明也能衬托出立体交叉的建筑体型, 给街景增加艺术效果,起到美化城市的作用。 二、立体交叉范围的照明设计 立体交叉范围内要有完善的照明设计,要求照度均 匀,视野清晰,照度标准应高于路段。 立体交叉的照明除应为路面提供足够的亮度(照度 )外,还应考虑下穿道路的灯具在下穿道路上产生 的光斑和上跨道路的灯具在下穿道路上产生的光斑 衔接协调,使该处的照明均匀度不低于规定值。 应防止下穿道路的灯具在上跨道路上造成眩光。 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时,立体交叉应分别采用平 面交叉、曲线路段、坡道等相应的办法

12、解决, 使各个部分的照明互相协调。 当立体交叉的相交道路不设连续照明(如远离 城区的立体交叉)时,在立体交叉的平面交叉 口、出入口、弯道、坡道等地段都应设置照明 ,且照明应延伸到立体交叉范围以外,并逐渐 降低亮度水平形成过渡照明,以适应驾驶员的 视觉要求。 关于照明标准、照明设施以及曲线路段、平面交叉、桥 梁、坡道等特殊地点的照明,详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对于环形立体交叉、设有环圈式左转匝道(如苜蓿叶式 、叶式、喇叭式等)的立体交叉及其它大型立体交叉, 可采用高杆灯照明,不仅经济合理,而且照明效果良好 。 高杆灯照明是指灯具安装高度大于或等于20m的照明。 采用高杆灯照明时,

13、应使车行道的亮度高于环岛内的亮 度,以保证行车要求,其位置应满足布光要求,避免或 减弱眩光,防止发生撞杆事故,保证行车安全。 为防治使驾驶员在立交处出现迷路现象和错路运 行,避免交通事故,立体交叉设计应能为车辆行 驶提供明确的线路诱导和必要的交通信息。 为此,需要在立体交叉范围内以及到达立体交叉 之前的适当位置,设置各种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特别是对于大型复杂的立体交叉。 三、立交范围内交通标志和标线 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类。 主标志按其功能分为以下四种: 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到达地点、距离等信息的标志。 指示标志:指示车辆和行人行进的标志。 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

14、为的标志。 警告标志:警告驾驶员及行人注意前方影响行车安全危险地点 的标志。 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面而不单独使用,对主标志起补充说 明的作用,比如说明车辆种类、区间范围或距离以及警告、禁 令的理由等。 (一)交通标志1. 交通标志的分类与功能 交通标志应设置在驾驶员和行人容易看到、能准确判读的醒 目位置,且应不妨碍交通、不影响视线及便于维修。 交通标志一般设置在车辆行进方向道路的右侧或分隔带上。 路侧式标志应减少标志板面对驾驶员的眩光,板面应与道路 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 同一地点需设两种以上标志时,可合并安装在一根标志柱上 ,但最多不应超过四种,标志内容不应矛盾、重复。 让路标志、解除限速

15、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等应单独设置 。 2. 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 (1)指路标志应设置在互通式立体交叉之前适当位置, 设置距离应能起到预告、提示和指引的作用。 如立体交叉的出口标志,公路立交须在2km、城市 立交在1km之前就要设置预告标志,然后在500m、100m 处设提示标志,到达出口时应设指引标志,引导车辆驶 离正线车道。 (2)指示标志设置在进入立交之前,以指示车辆行驶方 向、车道类别等。 3. 交通标志的设置地点 (3)禁令标志应分别设置在限制车速、限制轴载、限制 高度、限制宽度、禁止停车、禁止掉头、禁止超车、禁某 种车辆或一切车辆通行等处。 (4)警告标志应设置在进入立体交叉之前,设置距离应 能保证车辆在标志前及时减速直至停车。 互通式立体交叉交通标志的支撑方式可采用悬臂式或 门式。交通标志的形状、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现行的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 包括路面标线、突起路标和立面标记等。 1)路面标线应根据道路横断面型式、道路宽度以及交通 管理的需要画定。 路面标线包括:行车道中心线、行车道边缘线、车道分 界线、停止线、人行横道线、减速让行线、导流标线、 行车道宽度渐变段标线、出入口标线、导向箭头以及路 面文字或图形标记等。 2)突起路标是固定于路面上突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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