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角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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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角管理规则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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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书角管理细则 为使同学们有良好的阅读氛围,充分发挥图书角的作用,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借阅者 1. 本图书角只限于班级内部成员借阅,不可代外面的同学借阅,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2. 图书角的借书时间:每周一周五。 3. 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如有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两本,结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亏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4. 借阅时应保持教室的安静,禁止大声喧哗讨论, 一次只准一名同学去图书管理员处借阅, 不得两人或者多人簇拥在一块。 5.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 6

2、. 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8天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1天内归还。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如果到时间不还,一个月内不准借书。 7. 读者借书,由图书管理员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填写姓名、书名、借书日期。还书时,须由图书管理员写上还书日期。 二、图书管理员职责 1. 本图书角设立图书管理员对本图书角的所有书刊进行登记并整理为图书目录。 2. 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及借阅者姓名并签名。 3. 及时索还到期不还的书并对借阅者提出严肃批评,对丢失的书做好登记和注销工作,并要求丢失原书的同学照价赔偿或重新买一本一样的。 4. 对其他无故丢失的书,管理员交代不清丢失原因也要照价赔偿并取消其管理资格。5. 图书管理人员应管理好阅读纪律, 不准喧哗讨论。 松溪小学 五(3)班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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