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站外配套给水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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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站外配套给水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LCG2016-1009)招 标 人:大连市交通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六 年 十一 月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站外配套给水工程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交通局的委托,对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站外配套给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一、 项目名称: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站外配套给水工程二、 项目编号:TLCG2016-1009三、 项目地点:大连市四、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 工 期:15个日历日六、 招标内容: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

2、站供水管线、阀门、井室、道路路面拆除与恢复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注: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90万元,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截至2016年12月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sdf,)、“信用辽宁”网站(sdf,)失信黑名单、“

3、信用大连”()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sdf,)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八、 报名要求: (一)未注册会员的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dfg;lkj/ (二)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

4、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九、报名及发售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每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大连市民政局斜对面)。十、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12月9日13:30至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6)(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5、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12月9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十二、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十三、招标人:大连市交通局十四、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大连市民政局斜对面)联 系 人:徐井军、王雅蓉 电 话:0411-84651721、84350179 传 真(自动):0411-84651726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7211710182600125035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工程建设

6、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图纸(另附)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七章 评标细则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23. 评标一般规定前附表24. 符合性审查二. 总 则 25. 评标程序01使用文字种类及度量衡单位26现场询标及澄清02使用货币种类27. 细微偏差修正03建设资金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04投标费用七. 授予合同05投标资格29中标通知书06投标有效期30授标及废除授标07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31. 签订合同08投标人投标保证金09中标人履约保证10. 设计文件11. 工程量清单三. 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组成13.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14招标文件

7、修改四. 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组成16投标文件格式17投标报价18.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19. 投标文件提交20.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五. 开标21. 开标一般规定22. 开标程序六评标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站外配套给水工程2建设地点大连市3建设规模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站外配套给水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供水管线、阀门、井室、道路路面拆除与恢复等内容。4合同价款约定方式本工程为总价合同,工程价款最终按大连市财政部门审定额结算。 5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合格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6招标范围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站供水管线、阀门、井

8、室、道路路面拆除与恢复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7工期要求15个日历日。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截至2016年12月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sdf,)、“信用辽宁”网站(sdf,)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sdf,)政府采购

9、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投标报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总额应与工程项目总价表总额一致,投标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投标标价中。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投 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额:1.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16:30

10、时(如以支票形式递交,请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两天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账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递交保证金同时须提供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账号:7211710182600125035”(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必须标注项目编号,本项目编号为:TLCG2016-1009)。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14答 疑 及踏勘现场答疑由招标人统一发出的答疑文件为准,不统一组

11、织答疑会。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5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1.投标函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装订成一册,正本 一 份,副本 五 份; 2.以上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以及投标文件被拒绝的责任。2、封面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收 件 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6)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9日14:00时17开 标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9日14:00时地

12、 点: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1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进行详细量化评审,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优先。19履约保证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形式: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20主要材料1、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有效

13、期内合格报告的设备、材料,同时取得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书,本工程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家名优品牌产品及材料,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产品。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投标人未注明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要求的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包括材料的选样、型号、规格、颜色、款式等)必须经过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如中标人在施工中所用材料与投标所报材料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监理及招标人未及时发现,竣工后发现,扣除该项工程全部工程款。21工程款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进度款:按工程进度,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60%的工程价款。结算款:工程完工且工程价款结算报财政部门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价款,结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5%。质量保证金:审定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全部结清质保金(无息)。22规费、税金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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