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人:liy****000 文档编号:115660136 上传时间:2019-11-14 格式:DOC 页数:63 大小:29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63页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63页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63页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63页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6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6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KCG2015-0711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ZKCG2015-0711)招 标 人: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招标代理人: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0一五年七月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张光欣编 制 人: 朱瑶审 核 人: 张光欣目 录投标邀请函0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05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1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7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1附件1开标一览表59附件2 评标方法60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

2、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ZKCG2015-0711 二、招标内容:智能放松训练系统 1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3.采购预算:3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

3、业法人;(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三)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四)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31日起至2015年9月8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104室。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

4、)“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23日13:00至13:45(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受理区(3)

5、(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9月23日13:45(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23日13: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六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十、招 标 人: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瑶 电 话:041182285786-803传 真:041182285786-806(自动)电子邮箱: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104室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南沙街支行 2856680

6、91499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智能放松训练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KCG2015-07112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3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额:36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16:30时。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

7、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南沙街支行;帐号:285668091499”(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5年9月23日13:00至13:45),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受理区(3)当面递交。8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

8、:2015年9月23日13:45(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5年9月23日 13:45(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六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31日起至2015年9月8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朱瑶 联系电话:041182285786-803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104室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9、;(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三)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四)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供货要求:(一)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二)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2)本次招

10、标的内容为:智能放松训练系统 1套(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4)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11、登记表。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

12、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13、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见附件6)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五)

1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5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