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物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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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HL2015-0508招标编号:HL2015-0508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物业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大连2015年03月目 录投标邀请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2章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第3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第4章 投标函及投标保证金格式第5章 投标报价表第6章 资格证明文件投标邀请招标编号:HL2015-0508项目名称: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物业采购项目招标人:大连市社会福利院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为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物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通

2、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2.招标内容:大连市社会福利院保安、保洁、设施维修等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三)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

3、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采购预算:46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5.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仍须进入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获得报名回执码,供应商须携带报名回执码到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获得报名回执码的供应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

4、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外地投标人在大连地区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和报名回执码,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5. 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中的个别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7.服务期限:一年。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该项目可续签二年。8.招标人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9.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5年06月05日-2015年06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6:00,在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公休日、节假

5、日除外)。10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11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五套副本。1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5年06月30日08:30-09:00时(北京时间)第5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1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06月30日09:00时(北京时间)第5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14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06月30日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15联系方式:招标人:大连市社会福利院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

6、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1409室 电话:0411-82588708 传真:0411-82588707联系人:孙栋 开户名称: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越秀支行账号:600 383 668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物业采购项目2招标人:大连市社会福利院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整。(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7、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2015年06月26日16:00前缴纳至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正、副本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5年06月30日08:30-09:00时(北京时间)递交到第5受理区。“投标项目名称: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物业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L20

8、15-0508 投标人: ”7开标日期:2015年06月30日0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备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唱标前接受招标人身份验证。8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三)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

9、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合同签订地点:大连市社会福利院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本项目确定项目负责人后不得临时调整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调整。12物业管理期限:一年。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该项目可续签二年。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服务地点:大连市社会福利院。13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期内物业管理

10、服务企业所有成本、税费、企业利润、不可预见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各种费用和风险,人工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大连市的社会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月/人,如不满足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2、所有人员在上岗前须在大连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并向招标人提交体检合格证明资料,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14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每个月30日前招标人按照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向中标人支付本月的物业费。15采购预算:46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

11、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社会福利院(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大连市社会福利院保安、保洁、设施维修等管理服务。(3)物业管理期限:一年。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该项目可续签二年。(4)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5)服务地点:大连市社会福利院。(6)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每个月30日前招标人按照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向中标人支付本月的物业费。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3.外地投标人

12、须在大连地区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13、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

14、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3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5.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5.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5.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5.2.2提供本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5.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5.4投标人是小微企业的,其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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