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画里山水 栖居阳朔”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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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中竟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阳朔县“画里山水 栖居阳朔”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编号:GLZC2018C-2018-07050-ZJD(重)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竟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 采购服务需求16第四章 评审办法18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1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9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中竟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阳朔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阳朔拍摄制作“画里山

2、水,栖居阳朔”旅游形象宣传片及阳朔县“画里山水 栖居阳朔”旅游形象歌曲创作、制作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采购项目名称:阳朔县“画里山水 栖居阳朔”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C-2018-07050-ZJD(重)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备注1阳朔县“画里山水 栖居阳朔”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1/2、其他内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55万元。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

3、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法人资格,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参与磋商。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18年9月29日17时30分止(工作日)。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8年9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18年9月29日17时30分止。2.售价:

5、250元。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九、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500元整。供应商应于2018年10月10日09时3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账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8年10月10日 09时00分至 09时30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回执码和磋商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

6、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11 号开标厅,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磋商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10日 09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磋商响应文件。

7、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十三、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阳朔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阳朔镇城中路11号 联系人:罗工 电话: 0773-8821122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竟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琴潭道清华园A-3栋3-01号房 项目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773-5587730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811598广西中竟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

8、5 日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磋 商人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阳朔县“画里山水 栖居阳朔”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2项目编号GLZC2018C-2018-07050-ZJD(重)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竟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琴潭道清华园A-3栋3-01号房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3-5587730 4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采购预算金额:55万元。2、报价超相应采购预算的,相应文件相应无效处理。3、供应商必须就“项目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4

9、、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5磋商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法人资格,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参与磋商。

10、6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7磋商保证金1、保证金的金额:5500 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2、供应商应于2018年10月10日9时 3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账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均视为无效保证金,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4、磋商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磋商供应商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确保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8响应文件

11、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9装订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1条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10包装、密封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11包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阳朔县“画里山水 栖居阳朔”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编号:GLZC2018C-2018-07

12、050-ZJD(重)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竟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2018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磋商供应商填写磋商截止时间) 12磋商供应商公章本采购文件中描述磋商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磋商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磋商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3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携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和磋商保证金网银

13、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09 时30 分前1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1 号开标室。16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2、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3、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请磋商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18评标办法综合评

14、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19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招标采购单位从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20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人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布在本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招标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成交供应商所有磋商的全部磋商保证金,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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