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汇报(精选多 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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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汇报 一、 抢抓机遇,工作中突出一个早字 中政委52号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下发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上级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并专题研究了执行工作意见,及时向党委、人大作了汇报,取得了党委、人大的重视和支持。在县域内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等社会各界配合的大执行格局。 工作中我们根据里制定的临朐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执行干警自查、立案庭微机检索、执行三庭排查等方式,摸清了五类案件的底数,列出案件明细,一一登记造册,并逐案注明已执行情

2、况和未执结原因,为下步执行工作打好基础。 二、 落实措施,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临朐法院党组对执行工作采取倾斜政策,专门调配了人力、物力。通过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恢复执行意见函、走访当事人等方式,基本了解了未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潜在的履行能力。对被执行人仍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向申请人讲明原因,暂时未予恢复;对有一定执行能力的案件,立即恢复执行并单独登记造册。实行执行工作统一调度管理,逐案控制进程。采取局长一本账管理,统一分配、统一调度、统一研究案件执行方案。落实局长、执行长包案负责制,院、局领导每周一次听取各执行长有关积案执行情况汇报。实行案件执结完毕销号制度,案件全部执结的,由执行

3、长报局长在一本账上销号。 具体工作中,我们一是自觉地接受党委、人大对执行工作的领导与监督,改善了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保证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有重大影响的执行活动,及时向党委和人大作出汇报,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确保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二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建立起了执行工作综合治理的社会机制。以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xx)52号文件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动员社会力量,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了与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联合、联动,形成执行威慑机制。争取了党委支持,将自动履行、协助法院执行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建

4、立起基层组织协助执行的社会网络。为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开展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大了对对执行积案的监督与管理力度,实施阳光执行工程,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换人执行等执行措施,加大了克服执行难问题的工作力度。四是加强了执行队伍自身建设。解决好为谁执法的问题,牢固树立了宗旨意识,改进执行工作作风。强化了执行人员严格依法执行、文明执行意识。五是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清理执行积案的氛围。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加强了对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自觉性。 三、 注重效果,清理积案工作取得了实效 至今我院清理出的未执行积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其中xx年8月31日前

5、立案的未执行案件606件,案件标的全部执行完毕452件,标的额1250万元,部分执行后因被执行人确无能力中止执行49件、发放债权凭证105件,合计标的额325万元。xx年9月1日至xx年2月底立案未执行的案件140件,全部执行完毕87件,标的306万元,因客观原因未全部执行到位的53件,标的额30万元。通过这次集中清理,使一批长年未能得到执行的案件得以执行结案,一些积压多年的执行难案件彻底得到解决,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的执行工作也得到了党委、人大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同。如我院执行的潍坊市临朐焦化热力有限公司与山西晋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执行案件中,案件本已因被

6、执行人无能力执行而中止,在这次执行积案清理中,执行人员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通过全面细致的调查,对法律文书确认的被执行主体无能力或根本已无财产的,依法追加或变更了义务主体2件,扩大了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主体财产担保范围,增强了可执行能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仅今年四月就一次性为临朐焦化热力有限公司从被追加的被执行人山西省煤运公司吕梁公司交口公司执行回款项30多万元,作为人大代表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专门到法院致谢。 至今我院清理出的未执行积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其中xx年8月31日前立案的未执行案件606件,案件标的全部执行完毕452件,标的额1250万元,部分执行后因被执行人确无能力中止执行

7、49件、发放债权凭证105件,合计标的额325万元。xx年9月1日至xx年2月底立案未执行的案件140件,全部执行完毕87件,标的306万元,因客观原因未全部执行到位的53件,标的额30万元。通过这次集中清理,使一批长年未能得到执行的案件得以执行结案,一些积压多年的执行难案件彻底得到解决,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的执行工作也得到了党委、人大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同。如我院执行的潍坊市临朐焦化热力有限公司与山西晋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执行案件中,案件本已因被执行人无能力执行而中止,在这次执行积案清理中,执行人员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通过全面细致的调查,对

8、法律文书确认的被执行主体无能力或根本已无财产的,依法追加或变更了义务主体2件,扩大了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主体财产担保范围,增强了可执行能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仅今年四月就一次性为临朐焦化热力有限公司从被追加的被执行人山西省煤运公司吕梁公司交口公司执行回款项30多万元,作为人大代表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专门到法院致谢。 在今年上半年的清理未执行积案活动中,我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法院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争取执行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实现执行工作的稳步发展。 第二篇: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汇报 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得到了市委

9、、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使法院执行工作得到了突飞猛进。5月30日,执结积案5343件,待执结率为36.31,名次由全省倒数第一上升到全省第十三位,到6月10日,执结积案6958件,执结率为47.3,执结比全省平均执结率高出了4.2个百分点,名次跃到 全省第四位,提前完成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要求的在6月底执结40的目标任务。现把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司机关的领导参加了全省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市法院院长立即分别召开党组会,全体干警会及

10、由各县市区基层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参加的会议,认真学习、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委分别召开了全市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听取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专题会,建立了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下一阶段两级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健全组织,制定方案。市中级法院成立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以全体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行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政治部、宣传处、司法行政处、执行局等负责同志担任。按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具体的实施方

11、案,中院要求各县市区法院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活动实施方案。 (三)实行院领导分片包案制。我院实行一把手亲自抓,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党组成员分片分案包县市区,每人包案2-3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定了详细方案,对8位党组成员具体分包的县市和具体案件进行了明确的分工,院长亲自指挥,带头包片、包案,全体党组成员都下到一线,就近指挥,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解决疑难问题。强调要求县法院也要建立院领导报案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 (四)认真摸底,澄清底数,建立台帐。要求两级法院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要求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次摸底排查,彻底澄清案件底数,强调如有

12、漏报、瞒报将追究院长和执行局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统计表必须经执行局长、院长签字确认。各县院扩大了排查范围,中院对排查出案件建立了台帐,归档保存。要求县院每7天报一次进度。中院也按高院要求每10天上报一次进度情况。 (五)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召开基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工作任务、时间和追究责任进行了量化。把责任夯实到了每个县法院的头上,到时完不成任务,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同时中院执行机构和各县市法院制定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追究到人,使评有目标,追有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抓,层层抓落实的责

13、任制。 (六)成立督导组,加强督促检查。市委政法委部署对法院执行难问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市分五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负责两个县市区,市法院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廷文亲任组长,另外三个组分别有市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带队。市房产局、国土局、市纪委、市工会、市国资委、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行各抽调一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法院为每组配备一名副组长,一名执行法官。 (七)加大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保障力度。活动开始后,为充实执行局力量,中院为执行局新配备了一名副局长,为法警对配备一名政委,又从其他庭室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信息采集组、宣传报道发布组、调研组和保障组。经费保

14、障方面,中院在资金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先期拨付3万元现金用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经费,又为执行局重新配备了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配备了一名专职打字员,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县法院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该县委为其拨款20万元用于活动经费,县法院院长高度重视,先期拨出1万元用于活动保障经费。 (八)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值班制度。要求两级法院及时在媒体上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值班制度,制定了值班职责,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对值班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值班电话不能畅通的法院予以通报批评。对举报的执行问题做到认真记录、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九)加大执行宣传声势

15、,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市法院制订了两级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走上街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现场受理反映执行问题;发布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公告、赖帐黑名单公告 、悬赏执行公告、限制高消费公告等1千余份传单。各基层法院按照中院统一要求,采取不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扶沟法院、商水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全体干警积极行动,全面介入,收到了良好效果,法院、法院执行干警走上街头,散发传单,宣传执行法律、法规。强大的宣传声势,成功的执行实例,严厉打击拒不履行行为,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奠定 了良好的基础。 (十)理清工作思路,加大执行力度。市委、市政府经过精心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市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县、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三级联动长效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政府机关、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县(市、区)政府要自觉履行,并对乡(镇)政府、村委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实施督办。不能执结的,实行“政府买单”制,即对上述被执行人所欠债务为10万元以下的案件由县(市、区)财政视情况对每案一次性付清;10万元以上的案件由县(市、区)财政视情况每案先付10万,再促使上述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对剩余债务订出还款计划,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监督履行,直至按期履行完毕,案结事了。市委、市政府又下发了市为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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