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及造价控制(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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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单报价及投标策略,市场营销部 2012年3月24日,第一部分,招 标 投 标,一、建设程序(市场经济),可行性 研究,初步 设计,施工图,工程 实施,工程 竣工,投资 估算,设计 概算,施工图 预算,合同价,结算价,结算价,中标价,合同价,二、法规和技术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省人大公告第7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 (7部委令第30 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 7部委令第12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部委令第11号),二、法规和技术文件,标准施工招标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九部委第56号令 建设工

2、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09,三、招标投标的概念,招标的目标是什么 招标的目标 价格 质量 工期,三、招标投标的概念,标底是什么 标底招标人的预期值 评标的参考值,什么是招标投标,招标文件是什么 招标文件 要约邀请 投标人是否接受邀请而参加投标,由投标人自己决定!,三、招标投标的概念,投标文件是什么 投标文件 要 约 是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要作实质上的响应!,三、招标投标的概念,中标通知书是什么 中标通知书 承 诺 是招标的结果 是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原则,三、招标投标的概念,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招标投标是一种博弈 招标投标博弈的核心

3、是价格 政府宏观调控 企业自主报价 市场竞争确定价格 加强市场监管 招标投标是合同谈判的特殊形式 谈判可以循环往复 可以多次报价 招标则是一次单向 只能一次报价,四、招标的范围和方式,应招标项目,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邀请招标,公开招标,五、招标投标备案,应招标项目 国有资金 政府投资,中标备案,中标备案,招标文件、中标两次备案,五、招标投标备案,招标文件备案 违反法规的发出整改通知书 文字逻辑错误 的提出建议意见 一次办理,不往复 中标结果备案 招标文件备案时存在的违反法规问题未按整改通知书纠正的不予备案 合同备案 违反法规的发出整改通知书 备案的合同司法才采信,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的内容

4、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报名条件 报名方式,七、标段划分,招标人不得在施工总承包招标中指定分包工程。 招标人确需分包的,应以需发放的专业施工许可证为准划分分包项目,并应分包给具有专业分包资质的承包人,或者由总包单位与有专业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八、投标人资质,投标人资质 招标人不得将总承包资质范围中已包含的专业工程作为招标的附加资质条件,九、评标办法,评审方法分为两种 1、综合评审法 技术标评分比重20 商务标评分比重80 2、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技术标以符合性评审通过为准 商务标评分比重100,十、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起什么作用 控制超标 抵御围标 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编制,或者由招标人委托具

5、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控制价须经评审中心评审后公布 招标控制价不能上浮或打折后公布,十一、招标投标程序,法律规定的时限 公告发布时间: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发布至开标不得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补遗应在开标前15天发出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中标人确定后应在30天内签署合同 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售出后开标前收取 履约担保应在合同签署前提供,十一、招标投标程序,投标人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投标人资格预审 投标人资格后审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948号)。

6、规定投标候选人资格和业绩上网公示 2、审查方法:综合评审 强制性条款评审,十一、招标投标程序,开标现场监督 1、出席人员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要遵守投标时间规定,过时拒收 3、投标文件要按规定封装 封装要求:能证明投标人身份起到密封作用 4、国家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统一收取、退还。(成建委发2009723号)。,十一、招标投标程序,评标 国家投资项目一律在交易中心评标 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不得派代表参加评标 其他国家(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评标,担不得担任评委主任 评标结束,监督人会同招标人对评标结果进行 复核后,专家方能离去,结果方能公示,十一、招标

7、投标程序,中标 中标结果经监督机构复核发改委审查后公示 遇到合法投诉时终止招标后续工作 投标人放弃中标的处理 递补没收放弃者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补足与递补者投标报价的差额 从新招标没收放弃者的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造 价 控 制,一、工程造价控制原理,提高产品价值的五个途径 一是提高功能,降低成本 二是功能不变,降低成本 三是成本不变,提高功能 四是功能略有下降,但成本大幅度降低 五是成本略有上长,但功能大幅度提高,一、工程造价控制原理,事前控制-设计阶段 事中控制-施工阶段 事后控制-结算阶段 设计阶段节约投资的可能性是88% 施工阶段节约投资的可能性是12%,二、标准、定额的执行,2008

8、规范规范管理的是计价活动 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计价活动: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二、标准、定额的执行,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管 2008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 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二、标准、定额的执行,1、招标投标阶段(签约):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 2、工程施工阶段(履约):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

9、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 3、工程竣工阶段(结算):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三、招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设计招标 技术标-先进性 合理性 准确性 经济标-设计概算反应的工程造价低 限额设计 给定工程造价的设计控制价 应该考虑从工程投资中扣除暂列金额(预留金) 房屋建筑暂列金额10% 市政基础设施暂列金额15%,三、招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 暂列金额

10、应按照其它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三、招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使用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注意:对于超限额的另需直接招标或分包招标确定的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在列入暂估价的同时,要在招标文件中要注明另其采购或分包由招标确定,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招标投标-中标价(签约) 工程施工-合同价(履约)动态 工程竣工-结算价(成交) 三项备案 招标备案 合同备案 结算备案 三价控制 择优中标价 监控合同价 审查结算价,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1、择优中标价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标准;

11、(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政府宏观调控 企业自主报价 市场竞争确定价格 招标投标是合同谈判的特殊形式 谈判可以循环往复 可以多次报价 招标则是一次单向 只能一次报价,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以各方主体的诚信为前提 以完善的担保制度为保障 以公正的索赔制度为保证 加强施工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严把好工程计量关、签证关和认价关 认真研究合同,应对索赔反索赔,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了解和分析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投标人的报价策略,博弈方法 综合单价报价不平衡 材料价格报价不平衡,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风险分类

12、投标人投标报价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 市场风险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投标报价的风险(投标人承担) 依据基准日期市场价格自主报价,考虑投标竞争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价格微小波动的风险,反映在综合单价中。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投标人投标清单漏项,不能更改,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 不可抗力的特征: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

13、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偶然事件被击中者承担),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市场风险 (56号令)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56号令)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

14、调整在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16.1款约定以外的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风险分担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的承担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15、政策性风险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工程造价中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人工费等政策性调整的,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价格风险(材料价格和机械使用费风险) 1、约定风险范围 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拟建工程可调价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燃料(可调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基准价。 范围应以其价值占拟建工程材料费的70%上。 2、约定风险幅度 承包人承担风险幅度值在5%以内;单位价值占总价值较大的钢材、水泥等材料的幅度在3%以内。,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3.可调材料价格的基准价 可调材料价格的基准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确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未发布价格信息的有发包人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基准价,并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4.可调材料价格的调整原则 施工期间当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可调材料的价格应进行调整。,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非招标工程可调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 施工期间可调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基础,当涨、跌幅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五、索赔与现场签证,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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