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心城区试点片区城市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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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桂林市中心城区试点片区城市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GLZFCG2017A039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目 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设计任务书. . .17第四章:评标办法. . .24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0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桂林市规划局关于桂林市中心城区试点片区城市设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中心城

2、区试点片区城市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7A0396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采购预算金额:分项服 务 名 称数 量单位1桂林市中心城区试点片区城市设计项目1 项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200000.00元,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或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本次采购服务经营范围的供应商。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和建筑设计乙级资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最多为两人,应具有高级规

3、划师职称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任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此函出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六、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

4、至2017年10月19日17时30分止。八、招标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0月19日17时30分止。2.售价:250元。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贰仟元整(须足额交纳)。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2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自行查

5、看。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02日0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号开标室 ,并同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1月02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02日09时30分在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号开标室开标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

6、身份证原件)。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规划局;地址:桂林市临桂路12号;联系人及电话: 柏工,0773-2850440。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西凤路4号;项目联系人:余鑫龙,联系电话:0773-282919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2912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2日第

7、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桂林市中心城区试点片区城市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GLZFCG2017A0396 25投标人资格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或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本次采购服务经营范围的供应商。5.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和建筑设计乙级资质。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最多且应为两人,应分别具有高级规划师职称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5.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

8、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任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此函出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内)。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5.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3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15投标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5.1、投标人必须就“设计任务书”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2、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200000.00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16.1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617投标保证金17.1、

9、投标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17.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投标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718.1投标文件份数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818.2投标文件装订18.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1条“投标文件

10、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918.6投标人公章18.6、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018.7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18.7、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

11、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1118.8投标文件袋标记18.8、项目名称:桂林市中心城区试点片区城市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GLZFCG2017A039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在2017年 月 日上午时分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1220.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1月02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2日上午9时30分。132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0.2、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号开

12、标厅1421.1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1.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2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号开标厅;1524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等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招标采购单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1625.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1732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1.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九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在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

13、布的同一媒体。31.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招标采购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中标供应商相应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1833.1履约保证金32.1、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1934.1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034.4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13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2237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338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2829123。一、总则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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